[卷一诸论] 论服饵第八
若用
毒药治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病在胸膈以
上者,先食而后服药;病在心腹以下者,先服药而后食;病在
四肢血脉者,宜空腹而在旦;
病在
骨髓者,宜饱满而在夜。
凡服丸散,不云酒水饮者,本方如此,是可通用也。
凡服利汤欲得侵早,凡服汤欲得稍
热服之,即易消下不吐。若冷则吐呕不下,若太热即
破人
咽喉,务在用意。汤必须澄清,若浊令人心闷不解,中间相去如步行十里久再服。若太
促数,前汤未消,后汤来冲,必当吐逆,仍问病者腹
中药消散,乃可进服。
凡服汤法,大约皆分为三服。取三升,
然后乘病患
谷气强进。一服最须多,次一服渐少,
后一服最须少,如此即甚安稳。所以病患于后气力渐微,故汤须渐渐少。凡服
补汤,欲得服
三升半,昼三夜一,中间间食,则汤气溉灌
百脉,易得药力。凡服汤不得太缓太急也。又须
左右仰覆卧各一,
食顷即汤势遍行腹中,又于室中行皆可,一百步许一日勿出外即大益。
凡服汤三日常忌酒,缘汤忌酒故也。凡服治风汤,第一服浓覆取汗,若得汗即须薄覆,
勿令
大汗,中间亦须间食。不尔人无力,更益虚羸。
凡丸药皆如
梧桐子大,补者十丸为始,从一服渐加,不过四十丸,过亦损人。云一日三
度服,欲得引日多时不阙。
药气渐渍,
熏蒸五脏,积久为佳,不必
顿服,早尽为善。徒弃名
药,获益甚少。
凡人四十以下,有病可服
泻药,不甚须服补药,必若有所损,不在此限。四十以上,则
不可服泻药,须服补药。五十以上
四时勿阙补药,如此乃可
延年,得
养生之术耳。其方备在
第二十七卷中。《
素问》曰,
实则泻之,
虚则补之,不虚不实,以经调之,此其大略也。
凡有
脏腑积聚,无问少长,须泻则泻;凡有
虚损,无问少长,须补即补,以意量
凡服
痔漏疳等药,皆慎猪鸡
鱼油等味,至瘥。
凡服泻药,不过以利为度,慎勿过多,令人
下利无度,大损人也。
凡诸
恶疮,瘥后皆百日慎口,不尔即疮发也。
凡服酒药,欲得使
酒气相接,无得
断绝,绝不得药力。多少皆以知为度,不可令至醉,
及吐则大损人也。
凡服药,皆断生冷酢滑,猪犬鸡鱼,油面蒜及
果实等。其
大补丸散,切忌陈臭宿滞之物
,有
空青忌食生血物。
天门冬忌
鲤鱼,
白术忌桃李及雀肉、
胡荽、
大蒜、
青鱼等物,
地黄
忌
芜荑,
甘草忌
菘菜、
海藻,
细辛忌
生菜,
菟丝子忌
兔肉,
牛膝忌
牛肉;
黄连、
桔梗忌
猪肉
,
牡丹忌胡荽,
藜芦忌
狸肉,
半夏、菖蒲忌
饴糖及
羊肉,
恒山、桂心忌生葱、生菜,
商陆忌
犬肉,
茯苓忌醋物,
柏子仁忌湿面,
巴豆忌
芦笋羹及猪肉,
鳖甲忌
苋菜。
凡服药,忌见死尸及
产妇秽污触之,兼及忿怒忧劳。
凡饵汤药,其粥食肉菜皆须
大熟。熟即易消,与药相宜。若生则难消,复损药力。仍须
少食菜及硬物,于药为佳,亦少进盐醋乃善,亦不得苦心用力及房室
喜怒。是以治病用药力,
唯在食治将息
得力,大半于药有益。所以病者务在将息节慎,节慎之至,可以
长生,岂惟病
愈而已。
凡服泻汤及诸丸散酒等,至食时须食者,皆先与一口冷醋饭,须臾乃进食为佳。
凡人忽遇风发,身心顿恶,或不能言,有如此者,当服
大小续命汤及西州续命、排风、
越婢等汤,于无风处密室之中,日夜四五服,勿计剂数多少,亦无虑虚,常使
头面手足腹背
汗出不绝为佳。服汤之时,汤消即食粥,粥消即服汤,亦少与羊肉将补。若风大重者,相
续五日五夜,服汤不绝,即经二日停汤。以羹自补将息
四体,若小瘥即当停药,渐渐将息。
如其不瘥,当更服汤攻之,以瘥为度。
凡患风,服汤,非得大汗,其风不去。所以诸风方中皆有
麻黄,至如西州续命,即用八
两,越婢六两,大小续命或用一两、三两、四两,故知非汗不瘥,所以治风非密室不得,辄
服汤药,徒自误耳。惟更加增,未见损减矣。
凡人五十以上,大虚者,服三石更生,慎勿用
五石也。四时常以
平旦服一二升,暖饮终
生勿绝及一时,勿食蒜、油、猪、鸡、鱼、鹅、鸭、牛、马等肉,即无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