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伤寒方下] 伤寒杂治第十
(论一首方五十一首
灸法一首)
论曰∶凡除热
解毒无过苦酸之物,故多用
苦参、
青葙、艾、
栀子、
葶苈、苦酒、
乌梅之
属,是其要也,夫热盛非苦酸之物不解也。热在身中,既不时治,治之又
不用苦酸之药,此
如救火不以水也,必不可得脱免也。又曰,今诸疗多用辛甘,姜、桂、
人参之属,此皆贵价
难得,常有比行求之,转以失时。而苦参、葶苈、青葙、艾之属,所在尽有,除热解毒最良
,胜于向之贵价药也。
前后数参并用之,得病
内热者,不必按药次也,便以青葙、苦参、艾
、苦酒疗之,但稍与促其间,无不解也。
扁鹊曰∶病在
腠理,
汤熨之所及。病在
血脉,
针石
之所及。病在
骨髓,无可奈何。而凡医
治病或言且待使病成乃顿去之,此为妄矣,当预
约束
家中及所部曲,具语解此意,使有病者知之为要。
治
温气病欲死方∶
苦参一两,以酒二升煮取一升,尽饮之,当吐,则除诸毒病,服之覆取汗皆愈(张文
仲及《
肘后》云,治
热毒瓦斯垂死,破棺
千金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