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 抚育幼龄
(附∶戒溺女歌)
经曰∶滋苗者,必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
婴儿一生之强弱安危,其根全系于父母,可不
慎欤!怀妊十月,能尊
胎教,则子多贤、多寿,痘轻疾少。若父母纵欲不谨,加以浓味膻腥,煎炒
姜椒,诸
热毒物,或服
种子助阳热药,致生子有
惊风及恶痘、
胎毒诸证。初生时,如
拭口、断脐、
洗浴等事,悉宜如法。乳母饮食
起居,极宜严慎。如嗜浓味热毒,儿患
积热;食生冷及感
风寒,儿
饮冷乳,吐泻
腹痛;母恚怒,致儿惊恐。久停乳,先略挤去前乳,次与儿吮。母多欲,乳之
气味皆
变。有孕
乳子,令儿黄瘦。
小儿变蒸发热,乃是长筋骨、坚腑脏、生智能,常以数日而安,但宜调护,不必服药。小儿
惊疾,或因揉儿胸、摇儿身,诱儿笑语,久戏不止,使儿力疲
头眩,
气喘肠痛;或继以哭,多睡中惊
。甚至掷儿上下,儿虽强笑,实惶怖不堪,骇其神志,伤其腑脏。有以无知
幼儿打扑,尤可痛恨,
当为大戒。小儿乳食宜少不宜多,衣服忌太暖。初冬未甚寒,只薄牵旧絮,若早重裹新绵,致火铄
肺金,生风成痰,致
肺风痰喘、惊搐等证。啼哭未止及初止,皆未可与乳食,未及期不可茹荤;虽
期后不宜纵食大腥及生冷、煎炒、油腻、甘甜、
闭气硬物。经曰∶多食肥,令人
内热;多食甘,令
人
腹满肚大是也。
脾气弱者,停积为吐泻、疟、痢、
疳虫等证。又忌嚼食喂儿,易生
疳积及虫。又
小儿夜卧被下,须着小单衣,勿过热,卧宜露首近枕,勿以被覆
头面。又小儿常令见日色,受和风
,间坐履地上,皆能使坚筋骨、实肌理。若
时刻不离裹抱,闷闭密室反有损。又儿
额上常须以手抚拭,脱衣则以手拭胸背,敛
毛孔防风。又乳
母、抱母、僮婢等,皆须慎择其人朴实、谨浓者。又小儿不特护其
形体,尤宜保其心性。勿恣其欲
、纵其怒,常教以仁浓端方,勿导以机诈巧言等;常教以好生施济,勿导以惨杀骄吝等。勿以虫鸟
等笼缚为娱,勿使闻淫歌鄙语。三、四岁便须谨防其习风,勿姑息其幼。以俟后七、八岁国小时,
常以先辈名公善言善事及三教明显要言,时时语之,使
记忆。稍长谨防其友伴损益,能移换性情,
雕凿真朴,是为首戒。
然后读书习礼法,处处印证前闻,俱于身
心实有受用。古云∶教妇初来,教
子婴孩。一生人品善恶、高下,全系幼时,又岂特保护医药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