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 制方定规
医有成法、有活法,成法师古不可悖,活法因时不可拘。
古方切
中人病,自有定见。品味及分
两,皆按
君臣佐使,不可漫为增减,其制丸散,用服时候,悉有肯綮。盖心肺居上属阳,治心肺,
药必
大丸调化,或汤散,或噙咽,皆使易化,必饭后
临睡服之,欲其
药气恋于心肺也。肾肝居下属
阴,治肾肝,药必细丸吞服,以炼蜜、酒糊、黄蜡等为丸,皆使迟化,必早空心服,更以干物压之
,欲药气令直达于肾肝也。脾为
中州,药须细丸,或水叠、或
蒸饼糊、或枣肉、或饭丸,服于半饥
半饱巳时之分,
使药气正归中州也。如风、火、寒、暑急证,欲取功速者,及走表四达者,皆以汤
散为主。汤者荡也,取其荡涤;散者散也,欲其疏散。如
虚损淹延之病,不能一时奏效者,主以丸
,丸者缓也。令其从容培植,各有定格。常见时俗,心肺丸方减数味,加肝
肾病之药;肾肝丸方减
数味,入心
肺病之饵。上下混淆,皆不奏功。虚费药本为轻,迁延病深为重,若此者,须分二方早
晚各服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