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伤寒
(正名论初感论
两感六经形证治例
阴阳似证阴阳毒
肾伤寒汗吐下等可不可
治法变证
辨证大要察脉大要用药大法
伤寒方法)
经曰∶
风寒客于人,使人
毫毛毕直,
皮肤闭而为热。又曰∶凡伤于寒,则为病热,热虽甚,不
死。若两感于寒而为病者,必死。伤寒者,
霜降后至
春分前感寒,即病之名也。冬时寒伏于肌骨,
春时随
阳气升发,或复感
寒邪,发为
温病。经曰∶冬伤于寒,春为温病是也。三、四月病名
晚发。
郁而至五、六月为
热病。夏月
壮热,不
恶寒为中。
头疼胫冷,
腹满为
湿温。
身热足冷,
项强恶寒
,
头摇口噤,身背反张为证。春宜温而反寒,夏宜热而反凉,秋宜凉而反热,冬宜寒而反温,感
之为病名
时气。有沿家
遍户,长幼病同者,名
疫疠。不时有暴感风寒而病者,名
感冒。又有
冬温、
温毒、
寒疫、
风湿等,
同类一十四证。凡身热
无汗属寒邪,可用主方
发汗;身热
有汗属风与湿,可根据加减方止汗而愈。
有
类伤寒四证∶如头疼
发热,身不痛,
气口脉盛,
恶食欲吐者,
食积也。不头疼,
身痛恶寒,
或
烦热时
头痛不眠者,
虚烦也。憎寒发热,不头疼项强,气急
胸满,脉滑大者,寒痰也。发热憎寒
,呕绿色水,腿脚红光肿痛,甚而冲心作痛者,香港脚也(各有门类)。有恶寒
拘急,饮食作呕,甚则
心烦,
眩晕气急,脉浮紧者,肿毒、疔痈也。或内生
肺痈、
肠痈之类(根据
外科治)。有因跌损闪挫亦发
热者,
瘀血也。妇
人经脉不行及
阴虚血少等证,亦
恶寒发热拘急,切宜分别。如伤寒误食伤人,诸
证误作伤寒,断其谷食,尤至伤人,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