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要言一十六则] 病分寒热
病有寒有热,有似寒
实热、似热实寒者,皆须细审。经曰∶
诸躁狂越,
惊惑悲笑,属于热。喘
呕吐酸,
暴注下迫,
诸禁鼓栗,皆似寒实热,治以凉药。诸病上下所出水液,澄彻清冷,
面青肢厥
,属于寒;面红不热,躁渴,不喜冷冻
饮料,欲坐卧泥水、井中,皆似热实寒,治以热药。心盛则生热
,肾盛则生寒,
心虚则热攻于内,
肾虚则寒动于中。此热清,
寒温,虚补,实泻也。有初感
热病,
因过服
寒剂及生冷之类,遂变而为寒者;有初感寒病,因过服热药及姜、椒之类,变而为热者。不
知用药之法,中病即止,治之太过则病外添病矣。如病家不知脉理,欲辩
寒热,但看病患畏热
恶火
,怕日色暖气,
口渴思饮
冷汤水,
大便闭结,
小便短赤,
心烦身躁,多言声响,
不寐,仰身挺卧,
喜睡凉处,皆属
热证。凡病患
畏寒喜暖,口不干,思饮热汤,大便利,小便长,口鼻气冷,懒言蜷
卧,皆属
寒证。热多属实,寒多属虚,仿此推之,寒热
虚实,皆可辩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