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移精变气论篇第十三
黄帝问曰。余闻古之
治病。惟其
移精变气。可
祝由而已。今世治病。
毒药治其内。
针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
(移精变气者。移益其精。
传变其气也。对神之辞曰祝。由、从也。言通祝于
神明。病从而可愈已。按此篇帝曰移精变
气。伯曰
得神者昌。
失神者亡。言能养其
精气神者。可祝由而愈病。汤
药针石。亦能治之。如
精神散失。虽有
灵丹。无
能为已。故有愈有不愈也。)
岐伯对曰。往古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
阴居以避暑。内无眷慕之累。外无伸官之形。
此恬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伯言往古之人。精神完固。故
可祝由而已。盖以神而后可
通神明也。居禽兽之间。不惧于物也。
寒暑得宜。
四时之气调矣。无眷慕之累。精得其养矣。
无伸官之形。不劳其神矣。居恬之世。
志意自适矣。邪不入
五脏骨髓。是以毒药不能治其内。不
外伤空窍肌肤。是以
针石不能治其外也。故可移精变气。以通神明。
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谓之圣。精气充足。可通神明。则阴阳和而
神气通畅。又何患邪贼之为害乎。)当今之世不然。忧患缘其内。苦形伤其外。又失
四时之从。逆寒暑之宜。
贼风数至。
虚邪朝夕。内至五脏骨髓。外伤空窍肌肤。所以小病必甚。大病必死。故祝由不能已也。帝曰。善。(数音朔心志忧虑
则伤神。苦形烦劳则伤精。逆其四时则
伤气。贼风、贼害之风。虚邪、虚乡不正之邪也。精神
内虚。故小病必甚。无正
气以胜邪。故大病必死也。)余欲临病患。观死生。决嫌疑。欲知其要。如
日月光。可得闻乎。(嫌疑者。不能决其死
生也。要、要道也。色以应日。脉以应月。言色脉之要道。如日月之
光明。显而易识也。)岐伯曰。色脉者。上帝之所贵
也。先师之所传也。(色脉之道。上帝之所秘藏。非其人弗教。非其真弗授。先师、
僦贷季也。)上古使僦贷季理色脉而
通神明。合之金木
水火土。四时
八风六合。不离其常。(八风者。天有八风。在人则有
五经之风。谓调理
五脉之邪也。六
合、天地四方也。言上古之师。经理色脉而通神明。总不外乎天地阴阳。四时
五行之常理也。)变化相移。以观其妙。以
知其要。欲知其要。则色脉是矣。(色者气之华。脉乃精之液。变化相移者。移精变气也。观其移精变气。以通神明之妙。
欲知其要道。则色脉是矣。盖言理色脉而通神明。则知精气之
盛衰矣。)色以应日。脉以应月。常求其要。则其要也。(日
月者。天地阴阳之精也。夫色为阳。脉为阴。常求其色脉之要。总不外乎阴阳。故知色以应日。脉以应月。则其要在是
矣。
上节言色脉之道。合于五行四时。八风六合。而其要又总归于阴阳。)夫色之变化。以应
四时之脉。此上帝之所贵。
以合于神明也。所以远死而近生。生道以长。命曰。圣王。(此复言阴阳色脉之相合也。色之变化
五色。以应四时之脉。
色生于脉也。能贵重色脉。以合于神明。所以远死而近生。生道以长。是谓圣王。圣王者。上古之圣。能修其
养生之道。
而亦归于
真人。)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
汤液十日。以去八风
五痹之病。(此言中古之人。不能移精变气。以通神明。
而治以汤药。亦有法也。病至而治之。言不能如恬
虚无之世。虽有
贼邪。不能为害。设有病至。而即以汤药治之。八
风者。八方之风。触五脏
邪气发病。五痹者。五脏之痹也。以春
甲乙伤于风者为
肝痹。以夏
丙丁伤于风者为
心痹。以秋
庚辛伤于风者为
肺痹。以冬
壬癸伤于风者。为
肾痹。以
至阴戊己遇此者为
脾痹。人之五脏。应地之五行。天之
十干。化
生五行。是以汤液十日。十干已周。而五痹可去矣。)十日不已。治以草苏草之枝。
本末为助。
标本已得。邪气乃服。
(音该。此言病有标本。而草有本末也。苏、茎也。、根也。草苏之枝。茎之旁枝也。草之枝。根之旁根也。盖
以苏为本。而旁枝为末也。五痹者。五脏之痹也。五脏有
经俞之
外荣。有
筋脉皮毛骨肉之外合。是五脏为本。而经俞
筋骨为标也。草生
五味。以养
五脏气。是以五脏有病。则以苏治之。如邪在
经脉之外合者。则以草苏草之枝治之。
是以本治本。而以末治标也。心肺居上为阳。而治以草苏。是本乎上者亲上也。肝肾居下为阴。而治以草。是本乎下
者亲下也。以草之本末为助。而病之标本以得。又何有邪气之不服者。此中古用药之有法也。)暮世之治病也。则不然。
治不本四时。不知日月。不审
逆从。(不本四时。治不法
五方五气也。不知日月。不识阴阳色脉也。不审逆从。不别标本
顺逆也。)病形已成。乃欲
微针治其外。汤液治其内。
粗工凶凶。以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复起。(上古圣人。不治已
病
治未病。今世之治病。已成而后治之。是犹渴而穿井。不亦晚矣。而粗工凶凶。又妄攻之。是故之邪病未去。而妄攻
之新病复起。此今世之工。不审色脉精气之盛虚。而为治亦不知标本之法也。)帝曰。愿闻要道。岐伯曰。治之要极。无
失色脉。用之不惑。治之大则。(色脉者。阴阳之道也。临病患。观色脉。知死生而无嫌疑。治之大法。尽于是矣。此复
结前节之义。)逆从到行。标本不得。亡神失国。(逆从到行者。失四时之从。逆寒暑之宜也。标本不得者。不知病之标
本。而以本末为助也。言暮世之人。既不能顺时调养。又不能治却其邪。是必神亡而形失矣。夫
心藏神。而为一身之主。
主明则
十二官皆安。以为天下则大昌。神亡则失国矣。上古天真论曰。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
天年。道书曰。神行则气
行。神住即气住。知神气可以
长生。故此篇独归重于神焉。)去故就新。乃得真人。(去其故染之病。就其新变化之精神。
乃得真人之道。而亦可归于真人。此言今世之人。能修养其精气。将从上古。协议于道。亦可使益寿而有极时。)帝曰。
余闻其要于夫子矣。夫子言不离色脉。此余之所知也。(帝只知要道。不离于色脉。)岐伯曰。治之极于一。伯因帝知其
要在色脉。故复曰。治之要道。原于至极。总归一而已矣。一者。神也。得其神。则色脉精气皆得矣。帝曰。何谓一。
岐伯曰。一者因得之。(因其情意而得之也。)帝曰。奈何。岐伯曰。闭户塞牖。系之病者。数问其情。以从其意。得神
者昌。失神者亡。帝曰。善。(数音朔。闭户塞牖。无外其志也。
神舍于心。心性之动处是谓情。志意者。所以御精神。
收
魂魄。适
寒温。和
喜怒。是以无外其志。数问其情。以从其意。则得其神之存亡矣。失神者死。得神者生。首篇论上
古真人。呼吸精气。
独立守神。此篇言往古之人。能移精变气。以通神明。命曰圣王。当世之人。去故就新。乃得真人。
是精神完固。皆可归于真人。如神气散失。虽有
良工。无能为已。临病之士。可不察其色脉神气。而徒以针石汤液为事
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