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素问集注》
书名:黄帝内经素问集注朝代:清作者:张志聪时间:公元1644-1911年

[卷六] 刺齐论篇第五十一

    黄帝问曰。愿闻刺浅深之分。(齐者。所以一之也。言刺有浅深一定之分。无使其太过不及。)岐伯对曰。刺骨者无 伤筋。刺筋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脉。刺脉者无伤皮。刺皮者无伤肉。刺肉者无伤筋。刺筋者无伤骨。(前四句言宜深者 勿浅。后三句言宜浅者勿深。所谓各至其理。无过其道。)帝曰。余未知其所谓。愿闻其解。岐伯曰。刺骨无伤筋者。 针至筋而去。不及骨也。刺筋无伤肉者。至肉而去。不及筋也。刺肉无伤脉者。至脉而去。不及肉也。刺脉无伤皮者。 至皮而去。不及脉也。(此申明刺宜深者。勿浅而去也。刺骨无伤筋者。言其病在骨。刺当及骨。若针至筋而去。不及于 骨。则反伤筋之气。而骨病不除。是刺骨而反伤其筋矣。盖皮肉筋骨。各有所主之气。故必当至其处。而候其主病之气 焉。卢良侯曰。脉在肉中。肉有溪谷。脉有脉道。理路各别者也。所谓至脉而去。不及肉者。谓刺在皮肤络脉之间。 不及里之筋骨。非针从脉而再入于肉也。是以略去刺脉无伤肉句者。使后学之意会也。)所谓刺皮无伤肉者。病在皮中。 针入皮中。无伤肉也。刺肉无伤筋者。过肉中筋也。刺筋无伤骨者。过筋中骨也。此之谓反也。(此言无过其道也。病在 皮。针入皮中以候皮气。不至于肉。则不伤其肉矣。如病在肉。针过肉而中筋。则伤其筋矣。此谓刺之反也。卢良侯曰。 皮肉筋骨。是属一道。而各有浅深之分。络脉经脉。另属一道。而亦有浅深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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