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调经论篇第六十二
黄帝问曰。余闻
刺法言。有余泻之。不足补之。何谓有余。何谓不足。
岐伯对曰。有余有五。不足亦有五。帝欲何
问。帝曰。愿尽闻之。岐伯曰。神有余有不足。气有余有不足。血有余有不足。形有余有不足。志有余有不足。凡此十
者。其气不等也。(其气。谓五者之气。皆有
虚实之不等。此篇论
五脏所生之
气血神志。而归重于血气。故篇名
调经论。)
帝曰。人有
精气。
津液。
四肢。
九窍。五脏。
十六部。
三百六十五节。乃生百病。百病之生。皆有虚实。今夫子乃言有
余有五。不足亦有五。何以生之乎。(
灵枢经云。
两神相搏。合而成形。常先身生。是谓精。
上焦开发。宣
五谷味。充肤
熏身泽毛。若雾露之溉。是谓气。
腠理开发。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
气满。
淖泽注于骨。骨肉屈伸。泄泽补益
脑髓。
皮肤润泽。是谓液。
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壅遏
营气。令无所避。是谓脉。
四肢为诸阳之本。九窍为
水注
之气。五脏者。所以藏
精神血气
魂魄者也。十六部者。十六部之
经脉也。手足经脉十二。跷脉二。
督脉一。
任脉一。共
十六部。脉亦计十六丈二尺。而
一周于身。节之交。
三百六十五会。神气之所游行出入。乃百病之所从而生。皆有虚有
实。)岐伯曰。皆生于五脏也。夫
心藏神。肺藏气。
肝藏血。脾藏肉。
肾藏志。而此成形。(此言五者之气。皆生于五脏。
而
五脏所藏之血气神志。以成此形。)
志意通。内连
骨髓而成
身形五脏。(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适
寒温。和喜
怒者也。志意通。内连骨髓而成身形五脏。
上节言有形之五脏。以生无形之
五志。此言无形之五志。以成有形之身形。
五志者。心藏神。
肝藏魂。
肺藏魄。
脾藏意。肾藏志也。张兆璜曰。
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神志者。
水火之精也。
人秉阴阳水火而成此形。)五脏之道。皆出于
经隧。以行血气。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守经隧焉。(此言五脏
之道。又皆归于经隧。经隧者。五脏之
大络。以行血气者也。血气不和。百病乃变化而生。是故调治之道。亦守其经隧
焉。)帝曰。神有余不足何如。岐伯曰。神有余则笑不休。神不足则悲。(神者心之所藏也。心藏脉。
脉舍神。心在志
为喜。在声为笑。故有余则笑不休。不足则
金气反胜而为悲。阴阳应象论曰。
悲胜怒。宣明
五气篇曰。并于肺则悲。是
悲属肺志。)血气未并。五脏安定。
邪客于形。洒淅起于
毫毛。未入于
经络也。故命曰神之微。(血气未并。则阴阳匀平。
五脏之道。皆入于经隧以行血气。故血气和。则五脏安定矣。邪客于形。尚在于皮肤之间。洒淅动形。而未入于经络。
此神气为病之微者也。张兆璜曰。血气相并。则有虚有实。邪入深而客于
肌肉经脉。亦有虚有实。此血气平而邪客之
浅者也。)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神有余。则泻其
小络之血
出血。勿之深斥。无中其
大经。神气乃平。(血者。神气
也。泻其小络之血出其血。则有余之神气自平。斥、推也。若深推而中其大经。则反伤其血气矣。)神不足者。视其
虚络。
按而致之。刺而利之。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以通其经。神气乃平。(
心主血脉。视其心之
皮部有虚络者。按其穴而致其
气。刺其络而利其血。无泄其血气。以通其经脉。而神气乃平矣。愚按针刺之道。通利经脉。无泄其气血。即所以补虚
也。盖血气流通。而形神自生矣。人之为病。因郁滞而成虚者。十居其半医者但知补虚。不知通利之中。更有补虚之妙
用。)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
按摩勿释。着针勿斥。
移气于不足。神气乃得复。(言刺神之微者。当按摩其处。勿令
释手。着针者。如以布着之乃从单布上刺。谓当刺之极浅。而勿推内其针。移其
邪气于不足。而神气乃
自复矣。)帝
曰。善。气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
喘咳上气。不足则
息利少气。(
肺主气而司呼吸。故有余则喘咳上逆。不
足则呼吸不利而
少气也。)血气未并。五脏安定。皮肤微病。命曰
白气微泄。(肺合皮。其色白。微邪客于皮肤。命曰白
气微泄。谓微伤其
肺气也。)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气有余则泻其经隧。无伤其经。无出其血。无泄其气。不足则补
其经隧。无出其气。(经隧、大络也。五脏之所以出血气者也。故有余则泻其经隧之血气。而勿再伤其经脉之血气也。不
足则补其经隧之血气。而无泄其经隧之气焉。)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按摩勿释。
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
革。精气自伏。邪气散乱。无所休息。
气泄腠理。
真气乃相得。(出针。出而浅之也。视之。视其浅深之义也。曰我将深
之。适人之邪。浅客于皮。必与
正气相格。庶邪散而正气不泄。故曰我将深之。谓将持内之。而使精气自伏。复放而出
之。令邪无散乱。迎之随之。以意和之。无所休息。使邪气泄于
皮毛腠理。而真气乃相得复于肌表。此用针浅深之妙法
也。)帝曰。善。血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血有余则怒。不足则恐。(
肝志怒。
肾志恐。故血有余。则
肝气盛而主怒。
不足。则
母气衰而并于脾。故恐。莫仲超曰。木
气不足则土气盛。土气盛。则并于
所不胜之
肾脏而为恐。)血气未并。
五脏安定。
孙络水溢。则经有
留血。(下文之所谓病在脉。调之血者。
心包络所主之血也。此所谓血者。
肝脏之所主也。
肝藏之血。本于
冲脉。冲脉起于
胞中。其浮而外者。循腹上行。散于皮肤肌肉之间。充肤热肉生毫毛。卧则归于肝脏。
寤则随
卫气而行于脉外。孙络水溢者。胞中之津水也。水谷之津。流溢于中。奉心神化赤而为血。故曰水入于经。而血
乃成。夫经脉之血。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脉外之血。从皮肤而
转注于
孙脉。从孙络而入于
经俞。此脉
内脉外之
血气。互相交通者也。故曰孙络水溢。则经有留血。此肝有微病。致
经水之溢于经也。)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血有
余。则泻其
盛经出其血。不足则视其
虚经。
内针其脉中。久留而视。脉大。疾出其针。无令
血泄。(盛经、冲脉也。冲脉
为
经络之海。故曰盛经。虚经。虚而不盛也。久留、
候气至也。脉
大气至而血复也。张兆璜曰。凡病
虚中有实。实中
有虚。出针视之。曰。我将深之。适人必革。此泻邪而兼补其正气也。久留而视。脉大。疾出其针。此补虚而兼出其微
邪也。迎之随之。浅深在意。斯尽调经之妙用。二视字宜玩。)帝曰。刺留血奈何。岐伯曰。视其
血络。刺出其血。无令
恶血得入于经。以成其疾。(经云。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为孙。盛而血者疾诛之。盛者泻之。盖血在于络。
是孙络之水溢。留于络中而成败恶之血矣。此将入于经。故当疾刺以泻出之。)帝曰。善。形有余不足奈何。岐伯曰。
形有余则
腹胀。
泾溲不利。不足则
四肢不用。(腹乃
脾土之郛郭。故有余则胀。灵枢经云。
脾气实则经溲不利。盖土气盛
实。则克制其水而不流。
脾主四肢。故虚则
不用。)血气未并。五脏安定。
肌肉蠕动。命曰
微风。(蠕叶软。虫
行动貌。
盖风伤卫。
卫气行于肌肉之间。故
蠕动也。)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形有余则泻其
阳经。不足则补其
阳络。(阳、谓
阳明也。阳明与
太阴为
表里。盖皮肤
气分为阳。脾所主在肌肉。故当从阳以补泻。泻刺其经者。从内而出于外也。补刺
其络者。从外而内于内也。)帝曰。刺微奈何。岐伯曰。取
分肉间。无中其经。无伤其络。卫气得复。邪气乃索。(微风
伤卫。卫气行于脉外。故当取之分肉。而无伤其经络。所谓病在肉。调之分肉也。索、散也。尽也。)帝曰。善。志有
余不足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腹胀
飧泄。不足则厥。(肾者。
胃之关也。
关门不利。则聚水而为腹胀飧泄矣。肾为
生气
之原。故不足则厥逆而冷。)血气未并。五脏安定。骨节有动。(骨节有动者。亦为微风所伤也。故下文曰。
邪所以能立
虚。)帝曰。补泻奈何。岐伯曰。志有余则泻
然筋血者。不足则补其血溜。(然、谓
然谷穴。在足
踝下之两经间。故曰然
筋。
足少阴之
荥穴也。荥为火。故有余则当泻其坎中之满。
复溜足少阴之
经穴也。经属金。虚则补其母也。)帝曰。刺未
并奈何。岐伯曰。即取之。无中其经。邪所乃能立虚。(即取之者。即于骨节有动之处而取之也。邪所。谓邪客而有动之
所也。此病在骨者调之骨。故无中其经。)帝曰。善。余已闻虚实之形。不知其何以生。岐伯曰。气血以并。阴阳相倾。
气乱于卫。
血逆于经。血气离居。一实一虚。(此言五者之有余不足。生于血气之相并也。血气者。阴阳也。阴阳者。皮
肤气分为阳。经脉
血分为阴。表为阳。里为阴。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气乱于卫者。血并于气也。血逆于经者。
气并于血也。血并于气。则血离其居。气并于血。则气离其居矣。血离其居。则
血虚而气实。气离其居。则
气虚而血实。
故曰一实一虚。盖有者为实。无者为虚也。此节论血气相并之总纲。再按卫者。水谷之
悍气也。肺主之气。乃
三阳之表
气。
肌腠之
元真。故曰气乱于卫。谓乱于卫之部署也。下文曰。取气于卫。病在气。调之卫。皆属此意。盖皮肤肌肉之
腠理处。皆卫气游行出入之所。谓当取之于皮肤肌腠。而无动其经脉也。当知卫气出于阳明。日行于阳。夜行于阴。大
会于
风府。游行于外内者也。
太阳三焦之气。生于
下焦水中。从下而上。自内而外。主司于肤表。通会于肌腠。故曰三
焦
膀胱者。腠理毫毛其应。分别血气生始出入之原。乃上乘之学问。学人当于
针经。乃
本经针刺诸篇。用心参究。)血并
于阴。气并于阳。故为惊狂。(此言血分气分之为阴阳也。脉外气分为阳。脉内血分为阴。
阴血满之于外。
阳气注于脉中。
是为阴阳匀平。如血并居于阴。则
阴盛而血实。心主血脉。故阴盛则惊。气并于阳。则
阳盛而气实。阳盛则发狂也。)血
并于阳。气并于阴。乃为
炅中。(此言外内之为阴阳也。炅、热也。血并于阳。则
阴虚而生
内热矣。气并于阴。则阳气内
盛而为
热中矣。故阴阳外内相并。而总属炅中。)血并于上。气并于下。
心烦惋
善怒。血并于下。气并于上。乱而
喜忘。
(此分上下之为阴阳也。血并上。则
脉气实而心烦惋。气并于下。则气不舒而多怒也。血并于下。则血蓄于下而喜忘。
气并于上。则
气逆于上而为乱。灵枢经曰。
清浊之气相干。乱于
胸中。是为大。
伤寒论曰。其人喜忘者。必有
蓄血。
宜
抵当汤下之。按抵当汤证。乃血蓄于气分。当知气并于上。非则并于脉外。而兼并于脉中。故曰清浊之气相干。血并
于下。非则并于脉中。而兼并于脉外。故其人喜忘。经云
上气不足。
下气有余。肠
胃实而
心气虚。虚则营卫留之于下。
久之不以时上。故喜忘也。)帝曰。血并于阴。气并于阳。如是血气离居。何者为实。何者为虚。岐伯曰。血气者。喜
温而
恶寒。寒则泣不能留。温则消而去之。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此复申明血气。各自并居而成虚也。
离、分也。泣、涩也。夫血满于外。
气注于阴。是阴阳相合而为和平。如血并于阴。气并于阳。是血气各自分其居矣。
故血气喜其温和相合。而恶其寒涩独居。如血并于阴。则寒泣而不能流行。血不流行。则气不得以和之矣。气并于阳。
则气温而血消去。气热消铄。则血不得以和之矣。是故气之所并为血虚。血之所并为气虚也。张兆璜问曰。血并于阴。
则气亦并于阳矣。故谓血气离居。似血气皆当为实。而以血并为气虚。气并为血虚。两者皆虚。何也。曰。血并于阴者。
血并而气不并也。血并于阴。则阴盛而寒。寒则血中之气。亦涩而不能流行矣。气并于阳者。气并而血不并也。气并于
阳则阳盛而热。热则气分之血。亦消烁而去矣。故曰。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帝曰。人之所有者。血与气耳。今夫
子乃言血并为虚。气并为虚。是无实乎。岐伯曰。有者为实。无者为虚。故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今血与气相失。
故为虚焉。(此再申明血气并而成虚者。因无而为虚也。如血并于阴。则
阴寒盛而血中之气亦无矣。如气并于阳。则阳热
盛而气分之血亦消去矣。故气并则无血。血并则无气。今血与气相失。而不能相和。故皆为虚焉。)络之与孙脉。俱输于
经。血与气并。则为实焉。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
大厥。厥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此申明血气共并之为
实也。络者。经脉之支别也。孙脉者。乃孙络之脉别经者。亦三百六十
五脉。内通于十二大络。外通于肤腠皮毛。五脏
之血气。从大络而出于孙脉。从孙脉而出于肤表。表阳之气。从孙络而入于大络。从大络而注于经俞。此外内交通血气
之径路也。是
络脉之血气。孙络之气血。俱输于经。是血与气。共并于血分。则为实也。血之与气。并走于上。则为大
逆。逆则暴死。气复反则生。不反则死。此血与气共并于上。则为实也。王芳侯曰。气复反则生。谓复归于下也。盖
阳气生于下而升于上。血气并逆。则
气机不转而暴死。反则旋转而复生。)帝曰。实者何道从来。虚者何道从去。虚实
之要。愿闻其故。(道、谓血气出入之道路。来则为实。去则为虚。有来有往。则和平矣。)岐伯曰。夫阴与阳。皆有俞
会。阳注于阴。阴满之外。阴阳匀平。以充其形。
九候若一。命曰
平人。(此言血气相通。
阴阳交互之为和平也。俞者。
谓三百六十
五俞穴。乃
血脉之所
流注。会者。谓三百六十五会。乃神气之所游行。皆阴阳血气之所输会者也。脉外之阳
气。从孙脉而注于
阴中。在内之阴血。从经俞而满之脉外。此阴阳相和。是为匀平。血气相通。以充其形。则
三部九候
之脉。上下若一。是为平人矣。)夫邪之生也。或生于阴。或生于阳。其生于阳者。得之风雨
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
饮食居处。阴阳
喜怒。(上节论阴阳不和。血气相并。而有虚实之分。此复论
外因于风雨寒暑。
内因于饮食
七情。而亦有
阴阳虚实之分焉。外为阳。内为阴。故生于阳者。得之风雨寒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朱永年曰。
风暑、天之
阳邪。
寒湿、天之
阴邪。多阳者
多喜。多阴者多怒。)帝曰。风雨之伤人奈何。岐伯曰。风雨之伤人也。先客
于皮肤。传入于孙脉。孙脉满。则传入于络脉。络脉满。则输于大经脉。血气与邪。并客于
分腠之间。其脉坚大。故曰
实。实者外坚充满。不可按之。按之则痛。(此论外因之风雨寒暑而有虚有实也。夫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络之别者
为孙。风雨之伤人也。先客于皮肤。而次入于里。血气与邪。并客分腠之间。其脉坚大。故曰实。此邪在于分腠之阳。
迫及于脉而为坚大。未入于里。故按之则痛。)帝曰。寒湿之伤人奈何。岐伯曰。寒湿之
中人也。皮肤不收。肌肉坚紧。
荣血泣。卫气去。故曰虚。虚者
聂辟。气不足。按之则气足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此言寒湿之伤人肌肉也。夫表阳之
气。主于皮肤。寒湿之阴邪。伤人阳气。是以皮肤不收。阳气不能外御。
致邪入于肌肉。而肌肉坚紧也。荣血泣而不行。
卫气去于肤表。故为虚也。聂、HT同。辟、积也。灵枢经曰。血气竭枯。肠胃HT辟。盖言此虚者。虚于外而
辟积于
内也。此表气不足。故按摩之则里气出以温之。故快然而不痛。此二节论阳受之风雨寒湿。阳气主于肤表。盖以阳气实
者为实。而阳气虚者为虚也。)帝曰。善。阴之生实奈何。岐伯曰。喜怒不节。则
阴气上逆。上逆则下虚。下虚则阳气走
之。故曰实矣。(此论内因之虚实也。夫内为阴。外为阳。身半以下为阴。身半以上为阳。喜怒之气。由衷而发。故不节。
则阴气上逆。逆则下虚。虚则阳气
相乘。而下走之。故为实矣。)帝曰。阴之生虚奈何。岐伯曰。喜则
气下。
悲则气消。
消则脉虚空。因
寒饮食。
寒气熏满。则血泣气去。故曰虚矣。(心藏神。喜则神气散而下。肺藏气。悲则伤肺而
气消。神
气消而脉空虚者。脉随气而消长也。饮食于胃。喜温而恶寒。兼之寒饮。致寒气熏满于胸中。则血泣而气去。盖荣卫血
气。皆阳明之所生也。此二节论饮食居处。阴阳喜怒。皆生于阴。故论在内之气。及经脉之为虚为实也。)帝曰。经言
阳虚则外寒。
阴虚则内热。
阳盛则外热。
阴盛则内寒。余已闻之矣。不知其所由然也。(此承上文而复论表里阴阳。有寒
热虚实之别。上节论阳在外而阴在内。然表阳之气。有虚之寒。里阴之气。有虚之热。故帝
引经而复问焉。)岐伯曰。
阳受气于上焦。以温皮肤分肉之间。令寒气在外。则上焦不通。上焦不通。则寒气独留于外。故
寒栗。(阳、谓诸阳之气。
经云。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是谓气。是阳受气于上焦。以温皮肤分肉。
假令寒气客于外。则上焦之气
不通。而寒气独留。故寒栗也。朱永年曰。凡伤于寒。则为病热。得阳气以
化热也。寒栗而不能为热者。上焦之气不通
也。)帝曰。阴虚生内热奈何。岐伯曰。有所
劳倦。
形气衰少。
谷气不盛。上焦不行。
下脘不通。
胃气热。
热气熏胸中。
故内热。(此言阴虚生内热者。因中土之受伤也。夫饮食劳倦则伤脾。
脾主肌肉。故形气衰少也。水谷入胃。由
脾气之转
输。脾不营运。则谷气不盛矣。上焦不能宣五谷之味。下焦不能受水谷之津。胃为阳热之府。气留而不行。则热气熏于
胸中。而为内热矣。金西铭曰。上即风雨寒湿。此即饮食居处。)帝曰。阳盛生
外热奈何。岐伯曰。上焦不通利。则皮
肤
致密。腠理闭塞。
玄府不通。卫气不得泄越。故外热。(上焦为
宗气之海。宗气积于胸中。上出于肺以司呼吸。肺主气
而上合于皮毛。是以上焦通利。则充肤泽毛。有若雾露之溉。上焦不通。则皮肤致密。腠理闭塞。而玄府不通矣。玄府、
毛窍之
汗空也。毫毛之腠理闭塞。则卫气不得泄越而为热矣。)帝曰。阴盛生
内寒奈何。岐伯曰。
厥气上逆。寒气积于
胸中而不泻。不泻则
温气去。寒独留。则血凝泣。凝则脉不通。其脉盛大以涩。故
中寒。(厥气上逆。下焦之阴气。厥逆
于上也。阴寒之气。积于胸中而不泻。则中上二焦之阳气消。而寒气独留于上。寒则血凝泣而脉不通矣。阴盛则脉大。
血凝泣。故脉涩也。阳热去而寒独留。故中寒也。王芳侯曰。阴之生虚曰脉空虚。阴盛生寒曰血脉凝泣。盖里为阴而血
脉为阴也。)帝曰。阴与阳并。血气以并。病形以成。刺之奈何。岐伯曰。刺此者取之经隧。取血于荣。取气于卫。用
形哉。因
四时多少高下。(阴与阳并者。谓表里上
下阴阳相并也。血气以并者。血并于气。气并于血也。经隧、大络也。
盖五脏之神志血气。生于胃腑
水谷之精。胃之所出气血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
六腑之大络也。故当取之经隧。以调
其五脏焉。夫取之经隧。调其神也。取之荣卫。调其气也。用、以也。言又当以调其形。形者。皮肤肌肉。哉者、未尽
之辞。盖言
上守神。
粗守形。神气固当调。而形之不可不用也。因
时气之
升降浮沉。而用之以多少高下。如曰以月生死
为数。此多少之谓也。如春
时俞在
颈项。夏时在
胸胁。秋时在
肩背。冬时在腰股。高下之谓也。张兆璜曰。用、取也。
形、肉也。心藏神。肺藏气。肝藏血。脾藏肉。肾藏志。而成此形。既已调之。神志气血。可不取之形哉。多少高下。
皆取之于形。故曰。用形哉。因四时多少高下。)帝曰。血气以并。病形以成。阴阳相倾。补泻奈何。岐伯曰。泻实者。
气盛乃内针。针与气俱内。以开其门。如利其户。针与气俱出。精气不伤。邪气乃下。
外门不闭。以出其疾。摇大其道。
如利其路。是谓
大泻。必切而出。大气乃出。(内叶讷。上节论先调其五脏之形神气血。此复论补泻其虚实焉。虚实者。
谓并者为实。无者为虚。
邪气盛则实。
精气夺则虚。气盛者。谓所并之气。所受之邪盛也。盖候
病气至而内针也。针与
气俱内者。随正气而深之也。以开其门。利其户者。开其门而伏其精气于内也。针与气俱出者。同病气俱出也。针经云。
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是以泻邪当先归伏其正气。而后引邪以出其门。则精气不伤而邪气乃下。
故外门勿闭以出其邪。摇大其
针孔。如利其所出之道路。是谓大泻。切、急也。屈、降也。大气、
大邪之气也。此论泻
邪之中。而兼用内正之法。)帝曰。补虚奈何。岐伯曰。持针勿置。以定其意。
候呼内针。气
入针出。
针空四塞。精无
从去。方实而疾出针。气入针出。热不得还。闭塞其门。邪气布散。精气乃得存。
动气候时。
近气不失。
远气乃来。是
谓追之。(空叶孔。持针在手。勿置之意外。以定其
迎随之意。候其呼出而内针。气出而针入。针空勿摇。使精气无从
而去。候正气方实而疾出其针。使正气内入。而针即外出。则
热邪不得还入于内。内之
气门已闭。则邪气布散于外。而
精气乃得存矣。针下动气。候时而至。使浅近之气。不散失于外。深远之气。来复于其间。是谓
追而济之之法也。此补
正之中。兼泻散其邪。盖邪之所腠。其正乃虚也。张兆璜曰。此先追实其正气。次散其邪。再候其时而使精气来复。
迎之随之。得出入补泻之妙。而后能调其经焉。)帝曰。夫子言虚实者有十。生于五脏。五脏五脉耳。夫
十二经脉。皆
生其病。今夫子独言五脏。夫十二经脉者。皆络三百六十五节。节有病。必被经脉。经脉之病。皆有虚实。何以合之。
(神志血气肉。五者各有虚实。故虚实有十。而皆生于五脏。三百六十五节。乃筋骨之会。十二经脉。支分三百六十五
络。而皆络于节。节有病。必被及于经脉。盖言筋骨血脉。外内之相
通耳。)岐伯曰。五脏者。故得六腑与为表里。经脉
支节。各生虚实。其病所居。随而调之。(五脏者。内合
五行。外合脉肉筋骨。故得六腑与为表里。以应十二经脉。故五
者之虚实。止归于五脏。若经络支节。各生其虚实。则随其病处而调之。张兆璜曰。以五脏合六腑。以配十二经脉。
支分
三百六十五络。与皮肉筋骨。被及相连。今各随其病之所居而调之。血气脉肉筋骨。是仍归于五脏矣。)病在脉。调
之血。病在血。调之络。病在气。调之卫。病在肉。调之分肉。病在筋。调之筋。病在骨。调之骨。(此言
六脏所主之气
血筋骨脉肉为病。各随其所在而调之。病在心包络所主之脉。即调之脉。在
心脏所主之血。即调之络。在肺脏所主之气。
即调之于卫。在
脾脏所主之肉。即调之分肉。在肝脏所主之筋。即调之筋。在肾脏所主之骨。即调之骨。盖五脏者。五
行之所生也。故先言其五脏。地之五行。化生
六气。六气之中有
二火。
一合心脏之
阳火。一合
包络之
阴火。共为六脏。
得六腑与为表里。以应十二
筋脉。以合血气脉肉筋骨。)
燔针劫刺其下。及与急者。病在骨。针
药熨。(燔音烦叶
翠入声。上章论五脏之气不和。以致外合之血气筋骨为病。各随其处而调之。今复论风雨寒湿为病于脉肉筋骨之间。而
各有取刺之法也。按
灵枢官针篇曰。九曰刺。刺者。刺
燔针则取痹也。又曰。
刺寒痹之法。刺布衣者。以火之。
刺大人者。以药熨之。盖阳受之风雨寒湿。客于脉肉筋骨之间。皆能为痹。故当以燔针劫刺其所病之下。而及与
筋痹之
急者。若病在骨。又当用针及药熨之。按
足太阳之筋病则项
筋急。名曰
仲春痹。
足少阳之筋病。则筋急。名曰孟春
痹。
足阳明之筋病。则腹筋急。名曰
季春痹。病
手太阳则颈筋急。病
手少阴则
反折筋急。病
手太阴则胁急。或为
转筋。
或为反折。或为痉。或为
卵缩。皆用燔针劫
劫刺。再按针经云。内有阴阳。外有阴阳。在外者皮肤为阳。筋骨为阴。
病在阳者名曰风。病在阴者名曰痹。然皮肉筋骨。皆能为痹。故曰。燔针劫刺其下。而复提出其筋与骨焉)病不知所痛。
两跷为上。(痛而不知其所者。当取之跷脉也。按两跷脉。起于足踝上。入阴。上循
胸里。故痛在跷脉之上者。不知痛处
也。)身形有痛。九候莫病。则
缪刺之。(此痹在于肌肉而不及于经脉者。当缪刺之。按缪刺篇曰。凡痹往来。行无常者。
在分肉间。痛而刺之。左刺右。右刺左。病已止。不已
复刺之如法。)痛在于左而右脉病者。
巨刺之。(此言病在于
经别
者。当巨刺也。缪刺篇曰。邪客于经。左盛则右病。右盛则左病。亦有移易者。左痛未已。而右脉先痛。如此者。必巨
刺之。巨、大也。
九针论曰。八曰
长针。取法于
綦针。长七寸。主取深邪
远痹者也。盖经脉在里而入深。故当用长大之
针以取之。)必谨察其九候。
针道备矣。(九候、三部九候也。九候外合九窍、内合
九脏。循行于上中下之
三部。皆五脏
所生之血气也。此篇首论五脏所藏之神志血气。有虚有实。复总归于血气阴阳。复调之于皮肉筋骨。并取邪痹于身形跷
脉之间。然必察其九候之脉。而知病之所正。调经之道。于斯为备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