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刺禁论篇第五十二
黄帝问曰。愿闻禁数。(数、几也。言所当禁刺之处有几也。)
岐伯对曰。脏有要害。不可不察。(
五脏有紧要为害之
处。不可不细察焉。)
肝生于左。肺藏于右。(肝主东方乙木。肺主西方辛金。圣人南面而立。前曰
广明。后曰
太冲。左
东而右西。是以肝左而肺右也。曰生曰藏者。谓脏体藏于内。
脏气之从左右而出于外也。)心部于表。肾治于里(部、分
也。心为
阳脏而主火。火性炎散。故
心气分部于表。肾为
阴脏而主水。水性寒凝。故
肾气主治于里。张兆璜曰。心部
于表。故出于
七节之旁。肾治于里。故止注于俞也。)脾
为之使。胃为之市(脾主为胃行其
津液。以灌四旁。故为之使。胃为
水谷之海。无物
不容。故为之市。)膈肓之上。中有父母。(肓音荒。膈、膈膜也。内之膈肉。前连于胸之
鸠尾。旁
连于腹胁。后连于脊之十一椎。肓者即
募原之属。其原出于脐下。名曰脖。夫
阴阳者。变化之父母。
水火者。阴阳之
兆征。中有父母者。谓心为阳脏而居膈之上。肾为阴脏而居肓之上。膈肓之上。其间有阴阳水火之
神藏焉。张兆璜曰。
肓、
膏肓也。
膏之原出于鸠尾。
肓之原出于脖。是膏在上而肓在下也。)七节之旁。中有
小心。(七节之旁。
膈俞之间
也。小、微也。细也。中有小心者。谓心气之出于其间。极微极细。不可逆刺以伤其心也。盖背为阳。心为
阳中之太阳。
是以
脏腑之气。皆从膈而出。惟心气之上出于俞也。)从之有福。逆之有咎。(从之者。顺其脏气之所出。神转而不回
者也。逆之者。逆其脏气回还。而有回则不转之咎矣。若刺伤其脏气。则有死亡之大患焉。盖腑脏之气。皆从内膈而出。
如逆刺其心气则伤心。逆刺其
肝气则伤肝。非针之中心而中肝也。故诊要经终篇曰。凡刺胸腹者。必避五脏。避五脏者。
知
逆从也。所谓从者。膈与脾肾之处。不知者反之。所谓膈处者。谓内膈前连
胸胁之处。及背之膈俞处也。所谓脾处者。
膈肉之下连于腹胁处也。所谓肾处者。
十四椎之间。肾注之俞处也。是肝胆之气出于左胁。肺脏之气出于右间。
脾气出
于腹。心气出于俞。肾气之注于十四椎也。故所谓从者。知脏气之从此而转。不知而反逆之。则有死伤之咎矣。张兆
璜曰。
脏腑之
经俞。皆属于背。脏腑之气。从
膈气而转。故曰中膈者。皆为
伤中。)刺中心。一日死。其动为噫。(日为
阳。心为阳中之太阳。故环转
一周而死。动者。伤其
脏真而变动也。心在气为噫。噫则心气绝矣。)刺中肝。五日死。其
动为语。(肝在志为语。语则肝气绝矣。夫声合
五音。五日者。五音之数终也。)刺中肾。六日死。其动为嚏。(阴终于六。
六日者。
肾脏之
阴气终也。夫肾为本。肺为末。其动为嚏者。肾气从上泄也。)刺中肺。三日死。其动为咳。(脏真高于
肺。主行营卫阴阳。刺中肺。故死于天地之生数也。肺在气为咳。咳则
肺气绝矣。)刺中脾。十日死。其动为吞。(十日
者。阴数之极也。吞、
吞咽也。盖
脾主涎。脾气绝而不能灌溉于四旁。故变动为吞也。夫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
少阴。肝为
阴中之少阳。三者皆为阳脏。故死于一三五之奇。肾为
阴中之太阴。脾为
阴中之至阴。故死于六十日之偶。
夫天为阳。地为阴。天主生。地主成。故阳脏死于生数之始终。阴脏绝于成数之始终也。)刺中胆。一日半死。其动为呕。
(
胆汁泄者
呕苦。呕则
胆气绝矣。夫
十一脏腑。皆取决于胆。是胆为脏腑阴阳
生气之始。故中胆者。一日半死。盖一者
奇之始。二者偶之基。一日半者。死于一二日之间也。按阴阳终始之道。有变有常。理路不一。学人当随文体会。触处
贯通。不宜胶执于
胸中。而反谓经语之不合也。卢良侯曰。阴阳别论。论五脏不得
胃脘之阳。而脏真渐绝。故死之缓。
此篇论刺中五脏之
真气。而
真脏受伤。故死之速。)刺
跗上中
大脉。血出不止死。(此中
伤胃气而死也。跗上、
足跗之
上。
足阳明之
冲阳处也。大脉、
大络也。胃为脏腑
气血之生原。血出不止。原将绝矣。)刺面中
溜脉。不幸为盲。(此中
伤
小肠之脉而为盲也。溜脉者。脉之支别。浮见于
皮肤之间者也。经曰。中于阳则溜于经。
诸阳之会。皆在于面。谓邪
中于
面颊皮肤之阳。从
支络而溜入于经。故曰溜脉也。
手太阳之脉。其支者。循颈上颊。至目内。其支者。别颊上。
抵鼻。至目内。故中手太阳之支别而为盲也。曰不幸者。言刺浮浅之溜脉。而犹有不幸之盲也。夫
刺避五脏者。必以
布着之。乃从单布上刺。如刺深而误逆其脏气者死。刺脉而中大络。血出不止者死。今刺浮浅之脉。而犹有不幸之误。
以戒用针者之慎毋太过也。即有宜于深者。其要害之处。所当避忌。勿妄忽也。)刺头中
脑户。入脑立死。(此言头
颈骨
空之间。而更不宜
深刺也。脑户、
督脉穴名。
督脉从脑户而上至于
百会囟会。乃
头骨两分。内通于脑。若刺深而误中于
脑者立死。)刺
舌下中脉。太过。血出不止为喑。(此刺
任脉太过而为喑也。舌下、
廉泉穴也。
灵枢经云。
会厌者。音声
之户也。舌者。
音声之机也。会厌之脉。上络任脉。是以刺任脉而血出不止则为喑。)刺足下
布络中脉。血不出为肿。(此
论泻
冲脉血不出而为肿也。冲脉者。
经血之海。邪入于经。则血有余而当泻。血不出则气亦不行。故为肿矣。
王冰曰。
布络、谓当
内踝前足下空处。布散之络。正当
然谷穴分也。络中脉则冲脉也。冲脉者。并少阴之经。下入内踝之后。入
足下也。然刺之而血不出。则任脉与冲脉气。并归于然谷之中。故为肿。)刺中大脉。令人仆。
脱色。(同隙仆音付。
此
刺
膀胱之脉太过而为仆也。、浮也。
足太阳之脉。循于腰者。下贯臀。至
承扶浮
委阳。入中之
委中。所谓浮
者。其脉浮于
分肉之隙间。所当
浅刺者也。若刺之太过而中大脉。则伤
太阳之气矣。太阳为诸阳
主气。
阳气暴厥则为仆
扑。气伤则脱色也。经云。
精明五色者。气之华也。)刺
气街中脉。血不出为肿鼠仆。(气街者。谓胫气之街。经云。气
在胫者。止之于气街。与
承山踝上以下。气街、即足阳明之
气冲穴。在鼠上一寸。承山、足太阳穴。在下分肉间。
鼠仆、谓肿于鼠
仆参之间也。鼠在
横骨尽处。仆参在承山以下
踝骨之间。盖气街与承山之踝上以下相交。故直及于
踝以下之仆参也。此言刺在上而证见于下。经云。上下之相通也。)刺脊间中髓为伛。(髓、
脊骨之髓。伛、偻也。经云。
刺骨无伤髓。刺脊骨之间。深而中髓。则髓销铄而为
伛偻不伸之病。)刺
乳上。中
乳房为肿。根蚀。(蚀食同。乳上之穴。
名曰
乳中。其内为乳房。其下为
乳根穴。皆属
足阳明胃经。刺乳上误中乳房则肿。其下为乳根者。有如虫食之痛痒也。)
刺
缺盆中。
内陷气泄。令人
喘咳逆。(缺盆在喉旁两横骨
陷中。若缺盆然。故以为名。缺盆之中央。任脉也。在脉侧之动
脉。足阳明也。名曰
人迎。人迎之旁。
手阳明也。名曰
扶突。刺缺盆中者。
刺手阳明大肠脉也。手阳明之脉。下入缺盆。
络肺。下属大肠。内陷气泄者。脉内陷而
气反泄于内也。
针经曰。人之所以生成者。
血脉也。故为之治针。必大其身。
而圆其末。令可以按脉勿陷。以致其气。盖刺之要。气至而有效。若脉内陷而气反下泄。则为
咳喘之
逆证矣。经云。气
上冲胸。喘不能久立。病在大肠。盖大肠为肺之府也。)刺手
鱼腹。内陷为肿。(鱼腹在手
大指下。如鱼腹之圆壮。手太
阴之
鱼际穴也。
肺主气而与大肠为
表里。脉内陷则血不得散。气不得出。故为肿。以上论手足头项胸背。皆有要害之处。)
无刺大醉。令
人气乱。
无刺大怒。令人气逆。
无刺大劳人。
无刺新饱人。
无刺大饥人。
无刺大渴人。无刺大惊人。(此论
要害之外。而又有禁刺之人也。饮酒大醉。
卫气先充
络脉。先行皮肤。刺之则令人气乱矣。
怒则气上。刺之则逆其气矣。
大劳则阳气外张。刺之则泄其气矣。饮食未进则络脉调匀。新饱者。
谷气盛满。营卫未舒也。谷入于胃。
脉道乃行。饥
则脉道虚涩矣。水入于经。而血乃成。渴则
血液燥竭矣。
惊则气乱。必定其气。而后可刺之。夫针刺之道。通其
经脉。
调其气血。是以神气不定。血气不调者。皆当避忌者也。)刺
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阴股、
足少阴经脉所循之处。
大脉、大络也。夫血气始于
先天足少阴肾。生于后天足阳明胃。刺中大脉血出不止。则血气皆脱矣。是以刺跗上与阴股。
误中大络而血不止者。俱死。谓其生始之原绝也。愚按先辈注疏。皆谓阴股为脾脉。按
伤寒论平脉篇曰。
少阴脉不至。
肾气微。
少精血。
奔气促迫。上入胸膈。
宗气反聚。血结
心下。阳气退下。热归阴股。与阴相动。令身
不仁。此为
尸厥。
盖谓少阴之虚
气奔逆于上。上之阳热。乘虚而下归于阴。与阴相搏。以致少阴之生气不出而为尸厥也。再按足少阴之脉。
出于然谷。上股内后廉。在足
三阴之后。循足内之鱼腹股上。故曰阴股。卢良侯曰。
上节首言刺跗上。中大脉血出不止
死。中以无刺大醉节问之。而此节复首提曰。刺阴股中大脉。血出不止死。节文先后序次。皆有意存。俱当着眼。)刺客
主人内陷中脉。为内当漏为聋。(
客主人、
足少阳胆经脉也。内陷中脉。谓客主人内之脉也。盖手
足少阳之脉。盘错于耳
前目侧。浮浅之内。而又有陷中之深脉也。足少阳之脉。有从耳后入
耳中者。
手少阳之脉。亦有从耳后入耳中。出走耳
前。过客主人。病则
耳聋。
浑浑。此言刺客主人太过。则误中内陷交过之脉。而为耳
内漏而聋也。卢良侯曰。浮
浅者为络脉。深者为经脉。而经脉之内。又有深隧之
大经。所取之脉。而内有交过之
陷脉。是以刺跗上阴股太过。则中
大经。刺客主人太过。则中交过之脉。当知经脉之内。而又有经脉之交错也。)刺膝髌出液为跛。(髌、
膝盖骨也。膝乃
筋之会。液者。所以灌精濡
空窍者也。
液脱则筋无以濡养。屈伸不利而为跛矣。)刺
臂太阴脉出血多。立死。(
臂太阴。
肺脉也。肺者。主行营卫阴阳。出血过多则营卫不续。所以一息不运。则穹壤判矣。)刺
足少阴脉重虚出血。为舌难以言。
(足少阴。
肾脉也。
肾虚而复出其血。是为重虚。少阴之脉。循
喉咙。系
舌本。故难以言。)刺
膺中陷中肺。为
喘逆仰息。
(胸前之两旁谓之膺。足阳明之俞在膺中。
肺经之脉。亦循膺中之
云门中府而出。若刺膺中之脉。陷而入深。误中肺脉。
则令人喘逆仰息。盖因无故而伤之也。卢良侯曰。此与客主人内陷中脉同义。盖谓经脉所循。有浅深而同
道者也。)刺
肘中内陷。气归之。为不屈伸。(肘中、
手太阴天泽穴也。内陷者。不能泻出其邪。而致气归于内也。气不得出。则血不
得散。故不能屈伸也。按灵枢经云。肺心有邪。其血留于两肘。肝有邪。其气留于两腋。脾有邪。其气留于两髀。肾有
邪。其气留于两。凡此
八虚者。皆
机关之室。真气之所过。血脉之所游。
邪气恶血。故不可留住。留住则伤络脉骨节。
机关不得屈伸而病挛也。杨君立曰。络脉者。所以濡筋骨。利
关节者也。)刺阴股下三寸内陷。令人
遗溺。(阴股下三
寸。足少阴之络也。夫刺之要。气至而有效。内陷者。气不至而反陷于内也。
肾开窍于二阴。故令人遗溺。卢良侯曰。
孙络之脉别经者。其血盛而当泻者。亦
三百六十五穴会。)刺掖下胁间内陷。令人咳。(肺脉从
肺系横出
腋下。刺肺脉而
气反内陷。则
气上逆而为咳。)刺
少腹中膀胱。溺出。令人
少腹满。(膀胱居少腹之内。刺少腹而误中膀胱。则
胞气外泄。
故溺出而少腹
虚满也。)刺肠内陷为肿。(肠、一名鱼腹。俗名
腿肚。如鱼之腹。故以为名。
张介宾曰。肉浓气深。
不易行散。气反内陷。故为肿也。)刺匡上
陷骨中脉。为漏为盲。(匡、目匡也。陷骨中脉。匡骨上之陷脉也。经曰。裹
撷筋骨气血之精。而与脉并为系。刺脉而伤其
目系。则泪流不止而为漏。视无所见而为盲。)刺关节中液出。不得屈伸。
(关节者。骨节交会之机关处也。液者。
淖泽注于骨。骨属屈伸。故液脱者。骨肉屈伸不利。按以上要害之处。有误中
而立死者。有刺之而计日死者。有为跛为伛为喑为盲之
痼疾者。针刺之道。本为救人而反杀人。
行针之时。当战战。
如临渊履冰。慎勿以人命为轻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