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证治参详] 疝气
(有补遗)
疝属
肝经。
湿热痰瘀乘虚下流作病。又因
外寒所郁气不得通
筋脉收引则痛或酒色无节。
浊气
流入下部。或劳碌。或遇寒。发作有时。或有形结于
小腹不能顿消。乃湿热为标。
肾虚为本
。其证或有形如瓜或有声如蛙。有
小腹痛连
睾丸者。有痛在下部一边者。湿热须分多少而治
。受热则挺纵不收。受寒则牵引作痛。受湿则肿胀下坠
肝俞气海关元中极三阴交外陵(在脐左右各开一寸五分灸疝立效永不再发)
归来大敦行间太冲阑门(一名
泉阴)。
一法关元旁三寸
青脉上灸七壮即愈(左患灸右右患灸左)。
一法令病患合口以草横量两
口角为一折照此再加二折屈成三角如△字样以
上角安
脐中两角安
脐下两旁当下两角处是穴左患灸右。右患灸左。左右俱患两穴俱灸。
艾炷如麦粒。灸十四壮
。或
三七壮。神效。
阴头肿痛不可忍者。
卒疝也。妇人
阴中痛。皆刺大敦行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