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书名:灵枢识朝代:日本人,丹波元珍作者:时间:

[卷四] 五阅五使第三十七

    马云。内有五阅以观五气。及五气为五脏之使。故名。说文云。阅、察也。
    刺有五官
    (止)
    五脏之使也
    张云。刺法当知脏气。知脏气当于五官五阅而察之。五官如下文。 鼻者肺之官也。阅、外候也。使、所使也。副、配合也。五脏藏于中。五官见于外。内外相应。故为五脏之阅。
    令可为常
    (止)
    必当治里
    张云。可为常者。常行之法。五脏之脉。察于气口。五脏之色。察于 明堂。明堂者鼻也。色应其时。乃其常也。然色见于外而病在内。是为经气入脏。故当治里。
    阙庭必张
    (止)
    寿中百岁
    马云。阙者眉间也。庭者颜也。即首面也。(出五色篇)必开而张。 乃立明堂以阅之。明堂者鼻也。其明堂广大而为蕃为蔽者。又见于外。盖颊侧谓之蕃。耳门谓之蔽。耳四周之 壁既方。地角之基又高。引垂向外。五色又顺。平博广大。寿当中百岁也。张云。张、布列也。壁、墙壁也。 基、骨骼也。引垂居外。谓明显开豁也。此于五色 之外。而言其都位之隆浓也。形色皆佳乃为寿征。故中百岁。治、不乱也。中、宜也。堪也。志云。引垂居外 者。边陆在外。为中土之保障也。
    见此者
    (止)
    可苦以针
    张云。若此之人。是为血气充实。形色坚固。故刺之则病已。而可苦以针也。 然则血气内虚。形色外弱者。其不宜用针可知。、音致。密也。
    五官
    张云。官者职守之谓。所以司呼吸。辨颜色。纳水谷。别滋味。听声音者也。
    鼻张
    蒋氏启微云。人将死则鼻柱曲缩。故孔则张大上向。又云。周礼疾医。以五色五气。其死生。 量之以九窍之变。其斯之谓乎。
    青
    甲乙。、作目。
    颧赤
    蒋氏启微曰。神将去矣。
    颧与颜黑
    蒋氏启微云。土邪来干。故色黑黄。色现颧颜。肾水将绝反乘心火也。简案、蒋以黄帝之 黄字。接上句释之。误。
    五脉安出
    (止)
    如何
    马云。五常之脉。安所从出。五脏之色。安所从见。其常色见者。而又至于危。 皆帝之所疑也。张云。安出安见。言脉色安然无恙也。常色殆者。谓色本如常而身亦危也。此又何如其故。
    五官不辨
    (止)
    况加疾哉
    将氏启微云。色脉俱安。平人也。有病则死。盖有故焉。五官者。目辨色。 鼻辨臭。口辨谷。舌辨味。耳辨声。若不能辨。脏气不全也。阙庭眉额之间。清阳之位。若不开张。阳气薄矣。 明堂、鼻也。鼻位中央而属脾。司呼吸而主肺。若其部小。脾肺气衰也。肾为先天之本。其官在耳。蔽为耳门。 蕃为颊侧。墙基为耳边。角为耳上角。垂为耳垂珠。皆肾家部分。若卑低窄小。角珠向 外。先天之气素薄。若是虽无病苦。亦难以全生。况加之疾乎。望家读此。凡病患诸部狭小者。虽平常殆莫轻 治之。简案、埤其墙。墙下无基。乃上文方壁高基之反。垂角去外。乃上文引垂居外之反。当与上文马张注参考。
    腑脏之在中也
    (止)
    各如其度也
    张云。腑脏居于腹中。各有左右上下之次舍。而面部所应之色。亦 如其度。如五色篇所谓庭者首面。阙者咽喉之类。皆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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