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枢识》
书名:灵枢识朝代:日本人,丹波元珍作者:时间:

[卷六] 邪客篇第七十一

    诸本无篇字。
    目不瞑不卧出者
    甲乙。作目不得眠者五字。考下文答语。甲乙为是。马云。邪之感于人身。 令人目不得瞑。或不卧而出于外者。张云。令人寐无从生。故云不卧出也。
    五谷入于胃也
    (止)
    行呼吸焉
    甲乙。心脉、作心肺。张云。宗气大气也。队、道也。糟粕之道。 出于下焦津液之道。出于中焦。宗气之道。出于上焦。故分为三隧。喉咙为肺之系。而下贯于心。故通宗气 而行呼吸。(营气营运见营气篇五十营卫气之义见痹论及经脉篇)
    夜行于阴
    甲乙。阴下有其入于阴也一句。马云。大义卫气行篇。
    厥气客于五脏六腑
    甲乙。厥、作邪。无六腑二字。
    阳气盛则阳跷陷
    甲乙。陷、作满。楼氏云。陷、当作满。汪云。大惑论阳气满则阳跷盛。 盛字是。又曰。卫气盛于阴。不得行于阳则阴气盛。阴气盛。则阴跷满。阳气虚。故目闭也。(徐振公引大惑 论亦云此章陷字疑误)简案、张云。陷者受伤之谓。非也。
    补其不足泻其有余
    张云。此刺治之补泻也。补其不足。即阴跷所出足少阴照海也。泻其有余。 即阳跷所出足太阳申脉也。若阴盛阳虚多卧者。自当补阳泻阴矣。
    饮以半夏汤
    张云。谓既刺之后。仍当用药以治之。凡不卧之证。有邪实者。多属外因。有营 虚者。多属内因。此半夏汤一法。盖专为去邪者设耳。楼氏云。半夏汤去饮之剂也。
    所谓
    甲乙。谓、作以。简案、壅塞。盖水饮也。故以半夏汤决渎之。
    阴阳和得
    甲乙作得和。
    其汤方
    (止)
    三饮而已也
    置、甲乙作煮。李云。千里流水。取其流长源远。有疏通下达之义也。扬 之万遍。令水珠盈溢。为甘澜水。可以调和阴阳。炊以苇薪者。取其火烈也。治半夏犹言制过半夏也。味辛性 温。能下气化痰。用以为臣。张云。古今量数不同。大约古之黍量一斗。合今之铁斛数三升二合。然则云八升 者。即今之二升五合六勺。云五升者。即今之一升六合许耳。(简案物氏度量考云明一合今五勺七撮明一升今 五合七勺一撮)火沸者先以火沸其水。而后置药于中也。秫米、糯小米也。即黍米之类。而粒小于黍。可以作 酒。北人呼为小黄米。其性味甘粘微凉。能养营补阴。半夏味辛性温。能和胃散邪。除腹胀目不得瞑。故并用 之。秫米一升。约今之三合二勺。半夏五合。约今之一合六勺。炊至一升半。约今之四合八勺也。滓、音子。 也。汪云。半夏能和胃而通阴阳。今人率以为燥而不敢用。误矣。本草以秫为糯粟。疑是糯稻。楼氏云。按 本草秫米。即所谓糯米也。王子接云。北地之膏粱茄粟也。李时珍云。火用陈芦枯竹。取其不强。不损药力也。 (出芦火条)又云。秫即粱米之粘者。灵枢经岐伯阳盛阴虚。夜不得瞑。半夏汤中用之。取其益阴气而利 大肠也。大肠利则阳不盛矣。简案、尔雅。秫、粘粟也。一名糯粟。一名黄糯。楼说非也。千金方虚烦不眠。 千里流水汤三因方胆寒温胆汤。俱祖世方耳。
    天圆地方
    张云。圆者径一围三。阳奇之数。方者径一围四。阴偶之数。人首属阳居上。故圆而应 天。人足属阴居下。故方而应地。
    地有九州
    张云。九州者。荆、梁、雍、豫、徐、扬、青、兖、冀、也。简案、此本于禹贡。详见素 问识生气通天论。
    天有风雨
    张云。和风甘雨。天之喜。摧拉霖溃。天之怒。
    天有六律
    张云。六律者。黄钟、太簇、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为六阳律。大吕夹钟仲吕、 林钟、南吕应钟、为六阴律。
    天有十日
    张云。十日者。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是谓天干阴阳系日月篇云。腰以上为天。腰 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 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
    辰有十二
    (止)
    以抱人形
    张云。十二辰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是谓地支。故应人之足 趾。 足趾惟十。并茎垂为十二。茎者宗筋也。垂者睾丸也。女子少此二节。故能以抱人形。抱者怀胎之义。如西北 称伏鸡为抱者是也。(见杨氏方言)
    人有肩膝
    张云。肩膝骨大而高。故以应山。
    人有腋
    张云。腋深陷。故以应谷。
    地有泉脉
    张云。泉脉出于地下。卫气行于肉中。
    地有草
    张云。荚、瑞草也。尧时生于庭。随月雕荣。朔后一日荚生。望后一日荚落。历得其分 度则荚生。简案、张注本于帝王世纪。然无毫毛独应瑞草之理。尔雅。菥大荠。郭注。荠叶细。俗呼之曰 老荠。李时珍云。荠与菥一物也。但分大小二种耳。由此考之。盖荠之为草。随在易生。故草乃对下文林 木。谓地上众草也。(荚之音冥菥之音觅)集注。仇汝霖亦以上古草释之。不可从。
    人有牙齿
    张云。齿牙疏朗。故象似列星。说文云。牙、牡齿也。一曰锐者为牙。齐者为齿。上古天 真论。以女子三七。男子三八。则真牙生而长极。是以后生之大者为牙也。女子七岁。男子八岁齿更。是以前 生之小者为齿也。故男子八月生齿。八岁而龀。女子七月生齿。七岁而龀。龀、毁齿也。
    高骨
    张云。颧肩膝踝之类。
    募筋
    张云。募者筋脉聚蓄之处。募、音暮。简案、募、当作幕。幕、膜同。痿论。肝主身之筋膜全元起注云。膜者人皮下肉上筋膜也。可以证矣。详见素问识疟论。
    人有肉
    张云。肉者。肉脂之聚处也。简案、聚邑者。聚落邑里也。
    十二筋
    张云。四肢各三节。是为十二节。简案、阴阳别论云。十二月应十二脉。本篇上文云。十二 脉应十二经水
    地有四时不生草
    张云。地有不毛之地。人有不育之人。徐振公云。男子冲任不盛。宗筋不成。则须 不生。是以四时之草不生。以应人之无子
    纵舍
    马云。或纵针而不必持。或舍针而不复用。张云。纵、言从缓。舍、言弗用也。
    捍皮
    马云。捍分其皮。以开其腠理。而入刺之也。张云。捍、说文忮也。谓恐刺伤其皮。而开腠理。 则奈之何也。简案、捍、为捍御之义。于本文难通。张注亦迂。考集韵与同。以手伸物也。马捍分之解。似 略通。
    焉至而出
    (止)
    闻其方
    张云。出止徐疾入。即五输之义。别离之处。言经络之支别离合也。
    手太阴之脉
    (止)
    屈折也
    甲乙。内屈、作内侧。留、作 溜。外屈上于本节之下、作外屈本指以下。注云。一作本于上节。阴诸络、作诸阴络数脉。并注云。疑此处有 缺文。马云。屈、读为曲。壅骨、即掌后高骨也。张云。此下二节。皆言五之屈折也。大指之端。少商井也。 内屈循白肉际。至本节之后。大渊也。凡人身经脉阴阳。以紫白肉际为界。紫者在外属阳分。白者在内属阴 分。大概皆然。澹、水摇貌。脉至大渊而动。故曰留以澹也。从此外屈上于本节之下。内屈与诸阴络会于鱼际 荥也。诸阴皆会于此。故数脉并注。其气滑利。伏行掌后高骨之下。外屈出寸口行经渠经也。上至肘内廉。 入于大筋之下。尺泽合也。乃由此内屈阴入腋走肺。然肺经之脉。从脏走手为顺。此则从手数至脏。故为顺 行逆数之屈折。简案、澹、马志并为澹渗诸经之义。恐非也。数脉并注。义自分明。甲乙注为有缺文。误。沈 彤释骨云。手大指本节后。起骨曰壅骨。邪客篇云。云是壅骨。固在鱼际旁寸口前。旧说谓即掌后高骨。误。
    心主之脉
    (止)
    络于心脉
    甲乙。心脉、作心胞。马志作心肺。非。张云。中指之端。中、冲井也。内 屈循中指以上掌中劳宫。荥也。伏行两骨之间。外屈出两筋之间。骨肉之际。大陵也。其气滑利上二寸外屈 出行两筋之间。间使经也。上至肘内廉。入于小筋之下留两骨之会者。曲泽合也。由此上入胸中。内络于心脉。 乃手厥阴经。顺行逆数之屈折。按本篇于十二经之屈折。独言手太阴心主二经者。盖欲引止下文少阴无之义。 故单以膈上二经为言耳。诸经屈折详义。已具经脉本输等篇。故此不必详也。
    少阴心脉也
    (止)
    故独无焉
    甲乙。大主也下。有为帝王三字。张云。手少阴心经也。手厥阴心包络 经也。经虽分二。脏实一原。但包络在外为心之卫。心为五脏六腑之大主。 乃精神之所居。其脏坚固。邪不可伤。伤及于心无不死者。故凡诸邪之在心者。皆在心外之包络耳。然心为居 主之官。而包络亦心所主。故称为心主。凡治病者。但治包络之。即所以治心也。故少阴一经。所以独无 焉。详义出本输篇。
    少阴独无者
    (止)
    因天之序
    甲乙。不病上有心字。外经下有脉字。张云。凡脏腑经络。有是脏则有 是经。脏居于内。经行于外。心脏坚固居内。邪弗能容。而经则不能无病。故少阴经病者。当取掌后锐骨之端。 即神门也。其余脉之出入。屈折余疾。皆如手少阴心主之脉行者。言少阴心主之。其行相似。故曰本者。 言少阴本经之。非上文皆在心包之谓也。然则邪在心包脏者。当治心主之。邪在少阴经者。当治本经之。 因其虚实以取之。则邪气去而真气固。乃不失诸经天道之序也。按本篇。所载五脏五。六腑六。独手少 阴经无。故此篇特以为问。正欲明心为大主。无客邪伤之义。然既曰无。而此节复言取其经于掌后锐骨之 端。及如心主脉行本输等义。可见心脏无病。则治脏无。少阴经有病。则治经有。故甲乙经备载少阴之 云。少冲为井。少府为荥。神门为。灵道为经。少海为合。于十二经之。始全其义。盖本诸此。马云。外 经有病。独取其掌后锐骨之端神门穴耳。其余脉之出入曲折。所行之徐疾。皆如手厥阴心包络之脉行也。故本 经本输篇。谓治手少阴者。即治心包络经。皆调其气之虚实。疾徐以取之。是谓因邪气所冲而泻之。真气衰而 补之。如是者。则邪去而真固。有以循天道四时之序。简案、少阴无云云。王冰三部九候论注引之云。灵枢 经持针纵舍。论曰乃知古篇名。与今本不同。
    阴阳如一者病难治
    马云。人迎气口若一。则脉为关格。病当难治。张云。表里俱伤。血气皆散者。 是为阴阳如 一。刺之必反甚。当舍而勿针也。志云。皮肤筋骨之浅深。皆病也。
    其本末尚热者病尚在
    甲乙。作察其本末上下。有热者病常在。马云。胸腹为本。四肢为末。凡本 末尚热者。其病尚在。张云。胸腹脏腑为本。经络四肢为末。尚热者。余邪未尽也。宜从缓治。其病亦去者。 可舍针也。
    持其尺
    (止)
    寒热痛痹
    志云。邪气脏腑病形篇曰。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故 持其尺。察其尺肤之坚脆大小滑涩。以知皮肤分肉之寒热燥湿也。五脏之血色见于目。因视目之五色。以知五 脏。而决死生。盖病在脏者。半死半生也。视其血络。察其皮毛。以知痛痹之寒热也。皮部论曰。凡十二经络 脉者。皮之部也。其色多青则痛。多黑则痹。黄赤则热。多白则寒。五色皆见。则寒热也。
    余未得其意也
    张云。不惟病形轻重有纵舍。而持针之际。其进止退留。亦有纵舍。未得其详。因而复问。
    持针之道
    (止)
    真气得居
    甲乙。左指作左手。(赵熊道脏正脉张同)果、作裹。(马同)辅、 作转。邪下有气不二字。张云。持针之道。宜审而慎。必从和缓从容。庶可无误。故欲端以正。安以静。先知 病之虚实。以施疾徐之法。左手执之。右手循之。必中其穴。无中其肉。而与肉果。果、即裹也。泻者欲端以 正。补者必闭其肤。以手辅针。导引其气。必使邪气溃决而散。真气得复而居。然后可以去针。此持针纵舍之 道也。志云。无与肉果者。刺脉无伤肉也。简案、甲乙改字。似是。
    因其分肉
    (止)
    邪气得去
    马云。所谓皮开腠理者。因其分肉之在何经而捍分其皮。以开其腠理而 入刺之也。先以左手别其皮肤。然后右手微纳其针。而徐徐端正其针以入之。斯乃捍皮开腠理之法。其神气自 然不散。而邪气乃得以去矣。
    八虚
    张云。即五脏生成篇。所谓八溪也。是皆筋骨之隙。气血之所流注者。故曰八虚。
    肺心有邪
    张云。人之五脏。惟肺与心居于膈上。其经属手。脾肝肾俱在膈下。其经属足。故肺心 有邪。乘虚而聚。其气必留于两肘。在肺则尺泽。在心则少海之次。
    肝有邪
    张云。肝与胆合。其经自足而上。皆行胁腋之间。故肝邪乘虚而聚者。其气当流于两腋。即 期门渊腋、等穴之次。
    脾有邪
    张云。脾与胃合。其脉皆自胫股上出冲门气冲之间。故邪气留髀间者。知为脾经之病。
    肾有邪
    张云。肾与膀胱为表里。其经皆出膝后阴谷、委中、之间。故邪气留于两者。知为肾经 之病。马云。前四留字。俱当作流。简案、肝独作流。余并作留。义俱通。
    凡此八虚者
    (止)
    病挛也
    甲乙。赵本。张本。病、作。是。张云。机、枢机也。关、要会处也。 室、犹房室也。凡此八者。皆气血之所由行也。正气居之则为用。邪气居之则伤经络机关。而屈伸为之不利。 此八虚可候五脏也。简案、、说文。曲脊也。即拘挛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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