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证治类] 黄胆黑疸
黄之为色,血与水和杂而然也。人身
血管、液管,相副而行,不相淆乱者,各有管以束
之也
。
血分湿热熏蒸,肌理缓纵,
脉管遂弛而不密,血遂渗出,与液相杂,映于肤,泄于汗,而
莫不黄。故治之法,或汗或下,必以苦
寒清燥,佐入
行瘀之品,为摄血分之湿热而宣泄之也
。湿热去则脉管复坚,
血液各返其道,而
清浊分矣。
阴黄者,以其本体
内寒也,虚阳外菀,
与湿相搏
肌肉腠理之间,仍自湿热,非寒能成黄也。
阳黄色深浓者,热盛则
津液蒸腐,化为
黄粘之汁,与血相映,故色浓也;阴黄色暗淡者,无根之热,不能蒸腐津液,尽化稠粘,而
水多于血,故色淡也。夫血之所以旁渗者,以血既为湿所停凝,而前行有滞,气又为热所逼
迫,而横挤有力,加以肌理松弛,而血因之旁渗矣。
蓄血发黄,亦此理也。《
内经》谓瘅成
为
消中,湿热菀久而
化燥火也,亦有消成为瘅者。燥火得凉润滋清之剂,已杀其势,未净其
根,余焰内灼,转为湿热也。
黑疸,乃
女劳疸、
谷疸、
酒疸日久而成,是
肾虚燥而
脾湿热之所致也。
肾恶燥而
脾恶湿
,肾
燥必急需他脏之
水精以分润之,适值脾湿有余,遂直吸受之,而不觉并其湿热之毒。而亦吸
入矣。脾
肾浊气,淫溢
经脉,逐日饮食之新精,亦皆为
浊气所变乱,全无
清气挹注,周身血
管,不得吐故纳新,遂发为晦暗之黑色矣。第微有辨焉∶其
肾水不甚虚,而脾胃自虚,浊气
下溜者,病在
中焦,为易治也;其色黑而浮润,肾水虚甚,吸受脾之浊气,如油入面,深不
可拔,病在
下焦,其色黑而沉滞。治中焦者,清胃
疏肝,滋肾利水,即小
柴胡、
茵陈五苓是
也;阴黄者,
黄连枳实诸
理中汤主之。治下焦者,滋肾补肺,不得清胃,更不得利水,滋肾
丸、
大补阴丸加参、可也,必待
肺气已充,
肾阴已复,始从清胃利水;若阴黄者,茵陈四
逆主之。总须兼用化血之品一二味,如
桃仁、
红花、
茜草、
丹参之类。为其已坏之血不能复
还原质必须化之,而后无碍于新血之流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