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三] 求子法及方一十二首
千金论曰,夫妇人之别有方者以其血气不调,胎妊生产崩伤之异故也,是以妇人之病,
比之男子十倍难疗经言妇人者,众阴所集常与湿居,十四岁以上
阴气浮溢,百想经心,
内伤
五脏,外损姿颜。
月水去留
前后交互,
瘀血停凝,中道
断绝,其中
伤堕,不可具论矣,然五
脏
虚实交错。
恶肉内漏,气脉损竭,或饮食无度,
损伤非一,或胎疮未愈,而
合阴阳,或行步
风
来,便利于悬厕之上,风从下入,便成十二
痼疾,所以妇人别立方也,若是
四时节气为病,
虚实冷热为
患者,故与丈夫同也,唯
怀胎妊孕而挟病者,避其
毒药耳,其
杂病与丈夫同,则
散在诸卷中,可得而知也,然而女人嗜欲多于丈夫,感病倍于男子,加以慈恋爱憎
嫉妒忧恚,
染
令其精晓,即于仓猝之秋,何忧畏也,夫四德者,女子立身之
枢机,产育者妇人
性命之长务
,若不通明于此,则何以免其夭横者哉,故傅母之徒,亦不可不学,当宜缮写一本,怀挟随
身以防不意也。
又论曰,人之性情,皆愿贤己而疾不及人,至于学问,则随情逐物,堕于事业讵肯专一
推求至理,莫不虚弃光阴,没齿无益,夫婚姻养育者,人伦之本,王化之基,圣人设教,备
论厥旨。后生莫能精晓,临事之日,昏尔若愚,是则徒愿贤己而疾不及人之谬也,斯实不达
贤
己之
又论曰,夫欲
求子者,当先知夫妻本命
五行相生,及与德合并本命不在子休废死墓中生
者,则求子必得,若其本命
五行相克,及与刑煞冲破,并在子休废死墓中生者则求子了不可
得,慎无措意,纵或得者,于后终亦累人,若其
相生并遇福德者,仍须依法如方避诸
禁忌,
则所
凡欲要儿子生吉良者,交会之日,常避
丙丁,及弦望朔晦,
大风大雨,大雾
大寒大暑雷
电霹雳,天地昏冥,
日月无光,虹霓地动,日月薄蚀,此时受胎,非止百倍损于父母,生子
或喑哑
聋聩,顽愚
癫狂,挛跛盲眇,多病短寿,不孝
不仁,又避日月火光,星辰之下,神庙
佛寺之中,
井灶圊厕之侧,冢墓尸柩之傍,皆悉不可,夫交会如法,则有福德大智善人,降
托胎中,仍令父母性行调顺,所作和合,家道日隆,祥瑞竞集,若不如法,则有薄福愚痴恶
人,来托胎中,则令父母性行凶险,所作不成家道日否,殃咎屡至,虽生成长,家国灭亡,
夫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