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 针例法第五
《
素问》曰∶夫
九针者,天地之大数,始于一而终于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
三以
又曰∶夫圣人之起天地之数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
黄钟
针者,取法
布针,去末半寸,卒兑之,长一寸六分,主热在头身也。二曰
员针,取法
于絮
长三寸
主痈热
(利)针
曰
毫针,
深邪
远痹者。九曰
大针,取法于
锋针,其锋微圆,长四寸,主取
大气不出
关节者。针形毕此
九针小大
德贞常曰∶凡刺竟不得即灸,若
拔针即灸者,
内外热气相击,必变为异病也。若针处有
肿核
人也
用也
及风,皆用大
员利针如
KT也,亦量肥瘦
大小之宜。皆
烧针过热紫色为佳,深浅量
病大小
至病为度。针讫以烧钉赤,灸上七过佳也,毋钉灸上七壮而以引之佳也,不则大气
伏留以为
肉痈也。若肉薄之处不灸,亦得
大禁水入也。禁冷冻
饮料食。疮不发者,欲不作瘢者,脓时去
之。乍寒
孙思邈曰∶
火针用锋针,以油为烧之,务在猛热,不热即于人有损也。隔日一报,三报
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