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七] 杂禁第十一
《
养生要集》云∶《
神仙图》云∶禁无施精,命夭;禁无大食,
百脉闭;禁无大息精漏
泄;禁无久立神绻极;禁无大温,消髓骨;禁无大饮,
膀胱急;禁无久卧,
精气厌;禁无大
寒,伤
肌肉;禁无久视,令目;禁无久语,舌枯竭;禁无久坐,令
气逆;禁无热食,伤五
气;禁无咳唾,失肥汁;禁无恚怒,神不乐;禁无
多眠,神放逸;禁无寒食,生病结;禁无
出涕,令涩溃;禁无大喜,神越出;禁无
远视,劳神气;禁无久听,聪明闭;禁无食生,害
肠胃;禁无嗷呼,惊
魂魄;禁无远行,劳筋骨;禁无久念,志
恍惚;禁无酒醉,伤
生气;禁
无哭泣,神悲感;禁无
五味,伤肠胃;禁无久骑,伤
经络。二十八禁,天道之忌,不避此忌,
行道无益。
又云∶《
中经》云∶射猎鱼捕敷喜而大唤者,绝
脏气,或有即恶者,复令当时未觉,一
年二年后发病,
良医所不治。
《
抱朴子》云∶才所不逮,而困思之,伤也。力
所不胜,而强举之,伤也。深忧重恚,
伤也。
悲哀憔悴,伤也。喜乐过差,伤也。
吸吸所欲,伤也。戚戚所患,伤也。久谈言笑,
伤也。寝息失时,伤也。挽弓引弩,伤也。沉醉
呕吐,伤也。饱食即卧,伤也。跳走喘乏,
伤也。唤呼哭泣,伤也。
阴阳不交,伤也。积阳至尽早已,尽早已非道也。是以
养生之方,
唾不延远,行不疾步,耳不极听,目不久视,坐不至疲,卧不及疲,先寒而衣,先热而解,
不欲极饥而食,食不可过饱,不欲极渴而饮,饮不可过多。凡食过则结
积聚,饮过则成
痰癖
也。不欲甚劳,不欲甚逸,不欲流汗,不欲
多唾,不欲奔车走马,不欲极目远望,不欲多啖
生冷,不欲饮酒当风,不欲数数
沐浴,不欲广志远愿,不欲规造异巧。冬不欲欲极温,夏不
欲穷凉,不欲露卧星下,不欲眠中见扇,
大寒大热、
大风、大雾,皆不欲冒之。
又云∶或云∶敢问欲修
长生之道,何所
禁忌。抱朴子曰∶禁忌之至急者,不伤不损而已。
按∶《易内戒》及《赤
松子经》及《河图纪命符》皆云∶天地有司过之神,随人所犯
轻重以
夺其算。诸应夺算有数百事,不可具论。若乃憎善好杀,口是心非,背向异辞,及(反)戾
真正,虐害其下,欺内其上,叛其所事,受恩不感,弄法受赂,纵曲枉直,废公为私,刑加
无辜,破人之家,收人之宝,害人身,取人之位,侵克贤者,诛降戮服,谤讷仙圣,伤残道
士,弹射飞鸟,刳胎破卵,春夏獠猎腊,骂詈神灵,教人为恶,蔽人之善,减人自益,危人
自安,佻(音条)人之功,坏人佳事,夺人所爱,离人崩肉,辱人求胜,取人长钱,决水放
火,以行害人,迫胁弱,以恶易好,强取强求,虏掠致富,不公不平,淫倾邪,凌劣暴
寡,拾遗取侈,欺殆诳诈,好说人私。持人长短,招天援地,祝祖求直,假借不还,换贷不
偿,求欲无已,憎距忠信,不顺上命,不敬所师,笑人作佳,败人果稼,损人器物,以穷人
用,以不
清洁饮食他人,轻称小斗狭短度,以伪杂真,采取奸利,诱人取物,越井跨灶,
晦歌朔哭。此一句辄是一罪,随事轻重司命夺其算纪,算纪尽则人死,若算纪未尽而不自死,
殃及子孙也。
《
千金方》云∶养生之道,莫久行、久立、久卧、久坐、久听、久视,莫再食、莫强食、
莫强醉、莫举重、莫忧思、莫大怒、莫悲愁、莫大欢、莫跳踉(跃也)、莫多言、莫多笑、
莫汲汲于所欲、莫情(愤欤)情怀忿恨,皆损寿命。若能不犯,则长生也。
又云∶一日之忌,夜莫饱食;一月之忌,暮莫使醉;一岁之忌,暮勿远行。终身之忌,
莫燃烛行房。
又云∶凡人心有所爱,
不用深受;心有所憎,不用深憎;并皆损性伤神,亦不可深,
亦不可深毁,常须运心于物,平等如觉,偏颇寻即改正之。
又云∶凡冬月忽有大热之时,夏忽有
大凉之时,皆勿爱之。有患
天行时气者,皆由犯此。
又云∶冬月天地闭,血气脏,人不可劳作
出汗,
发泄阳气损人。
又云∶凡忽见龙蛇,勿兴
心惊怪之,亦勿
注意瞻视;勿见光怪
变异事即强抑,勿怪之。
谚云∶视怪不怪,怪自坏也。
又云∶凡见姝妙美女,慎勿熟视而爱之。此当是魑魅之物,令人深爱也。无问空山旷野,
稠人广众,皆亦如之。
又云∶旦勿嗔忌(恚),勿对灶骂詈,且勿令发覆面,皆不祥。勿杀龟蛇,勿阴雾远行,
勿北向唾魁罡神凶,勿腊日哥舞凶,勿塞故井及水渎,令人聋盲。
《
本草食禁杂法》云∶勿杀龟,令人短寿。
《
养性志》云∶诸空腹不用见臭尸,尸气入脾,舌上
白黄,起口常臭。
又云∶诸欲见死
尸臭物,皆须饮酒。酒能避毒瓦斯。
《枕中方》云∶勿与人争曲直,当减人算寿也。
又云∶亥子不可唾,亡精
失气,减损年命。
又云∶凡甲寅
庚辛日,是尸鬼竟乱、
精神躁秽之日也。不得与夫妻同席言语会面,必须
清净沐浴,不寝以警备之也。
又云∶三月一日不与妇人同处,大凶
又云∶
八节日勿杂处。又云∶勿以朔晦日怒。
又云∶勿以正月四日北向杀生。
又云∶四月八日勿杀伐草木。
又云∶勿以五月五日见血。
又云∶勿六月六日起立。
又云∶勿以七月七日念恶事。
又云∶勿八月四日市诸附足之物。
又云∶勿九月起床席。
又云∶勿以十月五日罚贵人。
又云∶勿以十二月,晦日三日内不斋,烧香念道也。
《朱思简食经》云∶刀刃不得向身,大忌,令损人
年寿。
《养生志》云∶男夫勿跋井中,古今大忌。又云∶来横口舌。又云∶诸得重鞭杖疮及发
背者,
产妇皆不用见之。
《延寿赤书》云∶八节日当斋心谟(谨)言,必从善事,慎不可以其日震怒
及行威刑,
皆天人之大忌。
《养身经》云∶人有一不当、二不可、三愚、四惑、
五逆、六不祥、七痴、八狂,不可
犯之。
一不当∶吉日与妇同床,一不当。(今按∶《
周礼》云∶一月之吉。注曰∶吉,谓朔日也。)
二不可∶饱食精思,一不可;上日数下,二不可。(今按∶《尚书》云∶正月上日受终于
文袒。孔安国云∶上日朔日也。《正义》云∶上日言一岁日之上也。)
三愚∶不早立功,一愚;贪他人功,二愚;受人功,反用作功,三愚。
四惑∶不早学道,一惑;见一道书,不能破坏,二惑;悦人妻而贱己妻,三惑;嗜酒数
醉,四惑。
五逆∶
小便向西,
一逆;向北,二逆;向日,三逆;向月,
四逆;
大便仰头视天
日月星
辰,五逆。
六不祥∶夜起裸行无衣,一不祥;旦起恚,二不祥;向灶骂詈,三不祥;举足纳火,
四不祥;夫妇昼合,五不祥;盗恚师父,六不祥。
七痴∶斋日食熏,一痴;借物元功,二痴;数贷人功,三痴;吉日迷醉,四痴;与人诤
言,以身自诅,五痴;两舌自誉,六痴;欺诈父师,七痴。
八狂∶私
传经诫,一狂;得死(罪)怨天,二狂;立功已恨,三狂;吉日不斋,四狂;
怨父师,五狂;读经慢法,六狂;同学仲义相奸,七狂;欺诈自称师法,八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