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心方》
书名:医心方朝代:北宋作者:日本、丹波康赖时间:公元984年

[卷第二十九] 月食禁第四

    《本草食禁》云∶正月,一切肉不食者(吉)。 《养生要集》云∶正月勿食鼠残食,立作鼠,发出于头顶。或毒入腹脾,下血不止; 或口中生疮,如月蚀,如豆许。 又云∶不食生葱,发宿病。 又云∶二月行久,远行途中勿饮阴地流泉水。复发疟久,喜作噎,损脾,令人咳嗽少气, 不能息。 《本草食禁》云∶二月寅日食,不吉。 又云∶二月九日食鱼鳖,伤人寿。 《养生要集》云∶三月勿食陈齑,一夏必遭热病,发恶疮,得黄胆,口中饶唾,齑者, 蔓菁菹之属。 《崔禹锡食经》云∶三月芹子不可食,有龙子,食之杀人。 又云∶三月三日食鸟兽及一切果菜五辛,伤人。 《枕中方》云∶三月一日勿食一切肉及五辛。 《养生要集》云∶四月不食大蒜,伤人五内。 又云∶四月八日勿食百草菜肉。 《食经》云∶四月建巳勿食雉肉。 《养生要集》云∶五月勿食不成果及桃李,发痈疖,不尔,夜寒极,作黄胆,下为泄利。 又云∶五月五日,食诸菜至月尽,令冷阳,令人短气。 又云∶五月五日,猪肝不可合食鲤子,鲤子不化成瘕。 又云∶五月五日不可食芥菜及雉肉。 崔禹云∶五月不可食韭,伤人目精。 又云∶五月五日,莫食一切菜,发百病。 《食经》云∶五月五日勿食青黄花菜及韭,皆不利人,成病。 《本草食禁》云∶不食獐鹿及一切肉。 《养生要集》云∶六月勿饮泽中停水,喜食鳖肉,成鳖瘕。 又云∶不得食自落地五果,经宿者蚍蜉、蝼蛄蜣螂游上,喜为漏。 雀禹∶勿食鹰鹈,伤人精气。 又云∶五六月芹菜不可食,其茎孔中有虫之令人迷闷。 《养生要集》云∶七月勿食生蜜,令人暴夏发霍乱。 又云∶不食生麦,变为蛲虫。 《朱思简食经》云∶七月不得食落地果子及生麦。 《养生要集》云∶八月勿食猪肺及胎胙,至冬定发咳。若饮阴地水,定作疟。 《本草食禁》云∶不食葫,令人喘。 又云∶不食姜,伤神。 《孟诜食经》云∶四月以后及八月以前,鹑肉不可食之。 《千金方》云∶八月勿食雉肉,损人神气。 《养生要集》云∶九月勿食被霜草,向冬发寒热温病。食欲吐,或心中停水不得消, 或为胃反病。 又云∶不食姜,令人魂病。 又云∶勿食猪肉。 《本草食禁》云∶九月不食被霜瓜及一切肉,大吉。 《养生要集》云∶十月勿食被霜生菜,面无光泽。令目涩,发心痛腰疼,或致心疟手足 清。 又云∶不食椒,令人气痿。 又云∶禁螺猪肉。 《千金方》云∶十月十一月十二月勿食生韭,令人多涕唾。 《养生要集》云∶十一月勿食经夏臭肉、脯肉。动于肾,喜作水病头眩,不食螺着 用之物。 又云∶十二月不食狗鼠残之物,变成心痫及漏。若小儿食之,咽中生白疮死。 又云∶正月二月水旺,勿食其肝。食肝伤其魂,魂伤狂妄。 四五月火旺,勿食心。伤其神,神伤多悲惧。 七八月金旺,勿食其肺,食肺伤魄,魄伤狂妄。 十月十一月水旺,勿食其肾,食肾伤其志,志伤五脏不安。 三、六、九月、十二月土旺,勿食其脾。食脾伤其意,意伤四肢不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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