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 妇科产后门] 四物汤不宜产后论
凡产后诸病,
古方多用
四物汤加减何也?以方中有芎、归之辛温,佐以地、芍之寒凉,
温寒适中,可谓无虞矣。不知四物乃
女科杂证诸疾妙剂,若用于产后,大非所宜。予考方书
之意,以为
白芍重复用
酒制炒,去其酸之性,但存生血活血之能;或再加黑姜辛热佐之,有
何不可。又谓
芍药性清,微酸而收,最宜于
阴气散失之证,岂不为产后要药。但观其再制以
酒炒,则他寒凉峻削之不宜用,概可知矣。予思芍药,初产三五日所当禁用,若产日已久,
以酒制透,为他药之佐犹可。惟四物汤中生地更凉,直走
血分,且伤脾胃,为害愈甚。或云
易以熟地,补益正阴,则称为至当。独不思熟地性滞,更使血滞不快,虽有芎、归,反行牵
制而少
行动,亦非
新产者所宜。盖新产之妇,血气俱虚,最忌寒凉,大宜温药,以助资始资
生之源也。是以丹溪先生谓芍药伐
生发之气,禁而
不用,良有深意矣。予叹世之概以四物治
产后者,胡不思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