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 痧症] 药忌
用药一差,凶危立见。先知其忌,则思过半矣。参、、
白术、
山药,恐补毒瓦斯,痧所
大禁。熟地、
白芍,
补血敛血,痧所大忌。
甘草,用之恐成
痧块,难治。一应甘甜之味俱不
宜。
茯苓、
猪苓,恐其
渗湿,转实
痧气,俱在禁例。
半夏、
白芷,
苍术,性燥忌用。
升麻、
禁用,恐
提痧气,上升难遏。
麻黄,发表太过,禁用。
肉桂、
附子、
吴茱萸,禁用,恐助毒
,立时有变。
干姜能助
热毒,当忌(过服冷水宜少用,以善散
寒气)。
五味子、
木瓜,酸敛
忌用。
竹沥,性寒忌用,用须
姜汁,方走
经络,不如弗用为佳。
杜仲、
补骨脂、
枸杞子,即
腰疼不可用。
茯神、
柏子仁、
酸枣仁,即
虚烦不寐,亦不可用。苁蓉、
巴戟,尤所大忌。
评∶半夏、
藿香止吐。凡治吐症用半夏、藿香,独痧症作吐,半夏性燥,须防益助
火邪
,必不可用。藿香惟取其
正气以治秽触,倘肠胃有
食积、
血瘀,阻滞痧毒,骤用此以止吐,
反有闭门逐盗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