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 治法] 下
昔人论治疗,每以实实
虚虚为戒。诚能察此,即可下不可下之理,岂不较然,大抵可下
之法,当以
里实为先,谓如
伤寒之病,其满三日者,下之而愈,为病在里故也。又大法秋宜
下,亦
人气在里也。故经曰
中满者泻之于内,又曰
实则泻之,
坚者削之,
留者攻之,不知审
此,是益其有余者也,且下之法多矣。有以
汤液荡涤者,有以丸。药者,近世又有蜡和剂者
,皆随其缓急浅深而导利之尔,诸病之中,若
水病之人,
百脉俱实,
脚弱之疾,气不欲上,
是二者,尤宜于利下。不可不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