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百九十二] 九针统论
论曰凡刺之要,
官针最妙,
九针之为,各有所宜,长短小大,各有所施,不得其用,病
弗能移,疾浅针深,
内伤良肉,
皮肤为痈,病深针浅,
病气不泻,反为大脓,
病小针大,泻
气太甚,必为后害,
病大针小,
大气不泻,后亦为败,欲知九针之宜者,一曰
针法天,谓
五脏之应天者肺也,肺与
皮毛合,
为之治针,必大其头而锐其末,令无得深入而
阳气泄,故
针者,取法于
布针,去末半寸猝锐之,长一寸六分,以治热在头身也,经曰∶病在皮肤无
常处者,取以针,二曰
员针法地,谓人之所以应土者肉也,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员其末
,令无得
伤肉,伤则气竭,故员针者,取法于
絮针,筒其身而卵其锋,长一寸六分,治
肉分
间气。经曰∶病在
分肉间,取以员针,三曰针法人,谓人之所以生成者
血脉也,为之治针
,必大其身而员其末,令可以接脉,勿陷以致其气,令
邪气独出,故针者,取法于黍粟之
锐,长三寸半,以接脉取气,令邪出,经曰∶病在
脉气小,当补之者,取以针,四曰
锋针
法时,谓
四时八风之客于
经络中,为
痼疾者也,为之治针,必筒其身而锋其末,令可以泻热
出血发痼,故锋针者,取法于絮针,筒身锋末,长一寸六分,治痈热出血,经曰∶病在经络
为
痼痹者,取以锋针,五曰
铍针法音,谓冬夏之分,分于
子午,阴与
阳别,寒与热争,
两气
相合为痈脓者也,为之治针,必令其末如剑锋,可以取大脓,故铍针者,取法于剑锋,广二
分半,长四寸,治大脓两热争者,经曰∶病有大脓者,取以铍针,六曰
员利针法律,谓调阴
阳四时而合
十二经脉,
虚邪客于
经脉而为
暴痹者也,故员利针者,取法于厘针,微大其末,
反小其身,令可深内,长一寸六分,以取痈痹,经曰∶病
痹气暴发者,取以员利针,七曰毫
针法星,谓人之
七窍邪客于经,而为
痛痹舍于经络者也,为之治针,令尖如蚊虻喙,静以徐
往,微以久留,
正气因之,
真邪俱往,
出针而养,故
毫针者,取法于
毫毛,长一寸六分,治
寒热痛痹在经络,经曰病痹气痛而不去者,取以毫针,入曰
长针法风,谓人之股肱
八节也,
八正之
虚风伤人,内舍于
骨解腰脊节
腠理之间,而为
深痹者,故长针者,取法于
綦针,长七
寸,以取深邪
远痹,经曰∶病在中者,取以长针,九曰
大针法野,谓人之
节解皮肤间
淫邪流
溢于身,如
风水之状,而溜不能过于
机关大节者,为之治针,令尖如梃,其锋微员,以取大
气之不能过于
关节者,故大针者,取法于锋针,其锋微员,长四寸,以取大气不出关节者,
经曰∶病为
水肿不能过关节者,取以大针,诸病在五脏固居者,取以锋针,泻于
井荥分输,
取以四时,此九针之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