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卷一补剂] 补火
按
李时珍云。
命门为藏精系胞之物。其体非脂非肉。
白膜裹之。在
脊骨第
七节两肾中。
此火
下通二肾。上通心肺。贯脑。为
生命之源。
相火之主。
精气之府。人物皆有。生人生物。俱
由此出。又按
汪昂谓。人无此火。则
神机灭息。
生气消亡。
赵养葵谓。火可以水折。惟水中
之火不可以水折。故必择其
同气招引归宇。则火始不上浮而下降矣!此火之所由补也。第
世止知附桂为补火之最。
硫黄为火之精。越外毫不计及。更不知其附桂因何相需必用。讵知
火衰气寒而厥。则必用以
附子。火衰
血寒腹痛。则必用以
肉桂。火衰
寒结不解。则必用以硫
黄。火衰
冷痹精遗。则必用以
仙茅。火衰
疝瘕偏坠。则必用以胡巴。火衰
气逆不归。则必用
以
沉香。火衰
肾泄不固。则必用以
补骨脂。火衰
阳痿血瘀。则必用以
阳起石。火衰风冷
麻痹
。则必用以
淫羊藿。火衰
风湿疮痒。则必用以
蛇床子。火衰脏寒蛊生。则必用以
川椒。火衰
气逆呃起。则必用以
丁香。火衰精涎不摄。则必用以
益智。至于阳不通督。须用
鹿茸以补之
。火不交心。须用
远志以通之。水窍不开。须用
钟乳石以利之。
气虚喘乏。须用
蛤蚧以御之
。
精滑不禁。须用阿芙蓉以涩之。皆当随症酌与。不可概用。若使
水火并衰。及或
气陷不固
。
阴精独脱。尤当切禁。否则祸人反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