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卷四泻剂] 泻热
(石)消
脏腑热邪固结
朴硝(专入肠胃。兼入肾)。即
皮硝。生于卤地。刮取。初次煎成为朴。由朴再煎为芒。
其性
最阴。善于消物。故以硝名。其味苦而且辛。凡五金
八石。用此俱能消除。况人脏腑
积聚乎
!然必热邪深固。闭结不解。用以苦咸以为削伐。则药与病符。自不见碍。(时珍曰。硝禀
太阴之精。水之子也。气寒味寒。走血而
润下。荡涤
三焦肠
胃实热阳强之病。乃折治
火邪药
也。好古曰。硝利
小便而
堕胎。然
伤寒妊娠可下者。用此兼
大黄引之。直入
大腹润燥坚泻
热。而母子俱安。经云。
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此之谓欤。以在下言之。则便溺俱阴。以前
后言之。则前气
后血。以肾言之。总主
大小便难。溺涩闭结。俱为水
少火盛。
成无己曰。
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之以苦。故用
芒硝大黄
相须为用也。
汪昂曰。丰城尉家有猫。子
死腹中。啼叫欲绝。医以硝灌之。死子即下。后有一牛。亦用此法得活。)如仲景
大陷胸汤
大承气汤调胃承气汤之类。虽其用有大黄。可以除热。然亦不得不假软坚之药耳。若使病非
实热。及或
热结不坚。妄用承气朴硝等以为消削。其不伤人
性命几希。(唐时腊日。赐群臣
紫雪红雪碧雪。皆用此硝炼成者。通治
积热诸病。有神效。贵在用者的中尔。)但朴硝初煎
性急。芒硝久煎差缓耳。大黄为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