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卷四泻剂] 泻火
(山草)
大泻脏腑骨髓淫火
热邪
胡黄连(专入脏腑骨髓)。出于波斯国。近时秦陇南海亦有。
气味功用。亦同
黄连。因
以连名
。但此性专达下。大伐脏腑骨髓淫火热邪。凡骨髓
劳热。
五心烦热。
三消五痔。
温疟泻痢恶
毒等症。皆得以治。(经曰。心移热于肺为
膈消。是渴而多饮。
上消肺热症也。又曰。
二阳
结而为消。是多食
善饥。
中消胃热症也。渴而
小便数有膏。为
下消肾热症也。又按经言痔因
饱食。
经脉横解。肠为痔。又言
督脉生病
痔漏。又按书言痔有
牝痔牡痔脉痔肠痔血痔之分
。皆
湿热下流伤于
血分。无所施泄。则逼
肛门而为痔肿。)故同
猪胰。以疗
杨梅恶疮。且同
干姜。以治小儿果积。同
鸡肝以治
小儿疳眼。同
乌梅以治小儿
血痢。同
甘草猪胰以治霉疮。
又治妇人
胎蒸。较之黄连治功同而稍异耳。但小儿
肾脏不足。
脾胃虚寒者。其切忌焉。心黑
外黄。折之尘出如烟者真。畏恶同黄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