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三] 黄银

    银注中苏云∶作器辟恶,瑞物也。按∶瑞物黄银载于《图经》。银瓮丹甑,非人所为 既堪为器,明非瑞物。今乌银辟恶,煮之,工人以为器物,养生者为器,以煮药。兼于庭中 ,高一丈,夜承得醴,投别器中,饮长年。今人作乌银,以琉黄熏之,再宿,写之出,即其 银黑矣。此是假,非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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