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二十三 中品] 梅实

    梅实 味酸,平,无毒。主下气,除热烦满,安心,肢体痛,偏枯不仁,死肌,去青黑痣, 恶疾,止下痢,好唾,口干。生汉中川谷。五月采,火干。 陶隐居云∶此亦是今乌梅也,用当去核,微熬之。伤寒烦热,水渍饮汁。生梅子白梅 亦应 相似,今人多用白梅和药,以点痣,蚀恶肉也。服黄精人,云禁食梅实。唐本注云∶《别录 》云,梅根,疗风痹,出土者杀人。梅实,利筋脉,去痹。臣禹锡等谨按药性论云∶梅核 仁亦可单用,味酸,无毒。能除烦热。萧炳云∶今人多用烟熏为乌梅。孟诜云∶乌梅,多食 损 齿。又,刺在肉中,嚼白梅封之,刺即出。又,大便不通气奔欲死。以乌梅十颗置汤中, 须臾挪去核,杵为丸如枣大,纳下部,少时即通。谨按擘破水渍,以少蜜相和,止渴,霍 乱心腹不安及痢赤。治疟方∶多用之。陈藏器云∶梅实本功外,止渴。令人膈上热。乌梅去 痰 ,主疟瘴,止渴调中,除冷热痢,止吐逆。梅叶捣碎汤洗,衣易脱也。嵩阳子云∶清水揉梅 叶 ,洗蕉葛衣,经夏不脆。余试之验。日华子云∶梅子,暖。止渴。多啖伤骨,蚀脾胃,令人 发热。根、叶煎浓汤,治休息痢霍乱。又云白梅,暖,无毒。治刀箭,止血,研敷之。又 云乌梅,暖,无毒。除劳,治骨蒸,去烦闷。涩肠止痢,消酒毒。治偏枯、皮肤麻痹。去黑 点。令人得睡。又入建茶、干姜为丸,止休息痢,大验也。 图经曰∶梅实,生汉中川谷,今襄汉、川蜀、江湖、淮岭皆有之。其生实酢而损齿,伤 骨, 发虚热,不宜多食之,服黄精人尤不相宜。其叶煮浓汁服之,已休息痢。根,主风痹。出土 者 不可用。五月采其黄实,火熏干作乌梅。主伤寒烦热及霍乱躁渴。虚劳瘦羸,产妇气痢等方 ∶中多用之。南方∶疗劳疟劣弱者,用乌梅十四枚,豆豉二合,桃、柳枝各一虎口握,甘草 三 寸长,生姜一块,以童子小便二升,煎七合,温服。其余药使用之尤多。又以盐杀为白梅, 亦 入除痰药中用。又,下有杨梅条,亦生江南、岭南。其木若荔枝,而叶细阴浓,其实生青熟 红,肉在核上,无皮壳。南人淹藏以为果,寄至北方∶甚多,今医方∶鲜用,故附于此。 圣惠方∶主伤寒,下部生疮。用乌梅肉三两,炒令燥,杵为末,炼蜜丸梧桐子大。 以 至七 煎取 作 极热,纳小 水五升, 寒。以三十 为伐指。以乌 打碎,水二升,煮 渐自消。经验方∶ 但出紫血,有红血出, 胸中烦痛。乌梅十四 以乌梅肉二两,微炒为 去滓,临卧时服。鬼 氏本草∶梅核明目, 与军士失道,大渴而无水 衍义曰∶梅实,食梅则津液泄,水生木也。津液泄,故伤齿。肾属水,外为齿,故也。 王叔 和曰∶膀胱、肾合为津府,此语虽鄙,然理存焉。熏之为乌梅,曝干藏密器中,为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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