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十三] 必栗香

    味辛,温,无毒。主鬼气。煮服之。并烧为香,杀虫鱼。叶捣碎置上流,鱼悉暴鳃 。一名化木香,詹香也。叶如椿。生高山。堪为书轴,白鱼不损书也。 海药∶主鬼疰心气,断一切恶气。叶落水中,鱼当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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