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十五] 人胞

    主血气羸瘦,妇人劳损面皮黑,腹内诸病渐瘦悴者,以五味和之,如(音甲 饼也)法,与食之,勿令知。妇人胞衣变成水,味辛,无毒。主小儿丹毒,诸热毒,发寒热 不歇,狂言妄语,头上无辜发立,虚痞等。此人产后时,衣埋地下,七、八年化为水,清澄 如真水。南方人以甘草升麻和诸药物,盛埋之,三、五年后拨去,取为药。主天行热病 ,立效。 梅师方∶治草蛊,其状入咽刺痛欲死者。取胞衣一具切,曝干为末。熟水调一钱匕,最 疗蛇 蛊、蜣螂、草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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