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二十三 中品] 乌芋

    乌芋 味苦,甘,微寒,无毒。主消渴痹热,温中益气。一名藉姑,一名水萍。二月生叶 如芋,三月三日采根,曝干。 陶隐居云∶今藉姑生水田中,叶有丫(乌牙切),状如泽泻,不正似芋。其根黄似芋子 而小, 煮之亦可啖。疑其有乌者,根极相似,细而美,叶乖异,状如苋草,呼为茨,恐此也。唐 本注云∶此草一名槎牙,一名茨茹(音孤)。主百毒。产后血闷攻心欲死,产难,衣不出, 捣 汁服一升。生水中,叶似(普兮切)箭镞,泽泻之类也。《千金方》云∶下石淋。臣禹 锡等谨按孟诜云∶茨茹不可多食。吴人常食之,令人患脚。又,发香港脚,瘫缓风。损齿,令 人 失 可 作粉食。明耳目,止渴,消疸黄。若先有冷气,不可食。令人腹胀气满。小儿秋食,脐下当 痛。日华子云∶茨,无毒。消风毒,除胸胃热,治黄胆,开胃下食。服金石药人食之,良 。又云∶茨茹,冷,有毒。叶研敷蛇虫咬。多食发虚热肠风痔,崩中带下,疮疖。煮以 生姜御之佳。怀孕人不可食。又名燕尾草及乌芋矣。 图经曰∶乌芋,今凫茨也。旧不着所出州土。苗似龙须而细,正青色,根黑,如指大, 皮浓 有毛。又有一种,皮薄无毛者亦同。田中人并食之,亦以作粉,食之浓人肠胃,不饥。服丹 石 人尤宜,盖其能解毒耳。《尔雅》谓之芍。 衍义曰∶乌芋,今人谓之脐。皮浓,色黑,肉硬白者,谓之猪脐;皮薄泽,色淡紫, 肉 软者,谓之羊脐。正、二月人采食之。此二等,药罕用。荒岁,人多采以充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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