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二十二 下品] 蜈蚣

    蜈蚣 味辛,温,有毒。主鬼疰蛊毒,啖诸蛇、虫、鱼毒,杀鬼物老精温疟,去三虫,疗 心腹寒热结聚,堕胎,去恶血。生大吴川谷、江南。赤头、足者良。 陶隐居云∶今赤足者多出京口,长山、高丽山、茅山亦甚有,于腐烂积草处得之,勿令 伤, 曝干之。黄足者甚多,而不堪用,人多火炙令赤以当之,非真也。一名蛆。庄周云∶蛆 ,甘带。《淮南子》云∶腾蛇游雾,而殆于□蛆。其性能制蛇,勿见大蛇,便缘而啖其脑。 蜈 蚣亦啮人,以桑汁、白盐涂之即愈。唐本注云∶山东人呼蜘蛛,一名蛆,亦能制蛇,而蜘 蛛条无制蛇语。庄周云蛆,甘带。淮南云腾蛇殆于蛆,并言蜈蚣矣。臣禹锡等谨按蜀 本图经云∶生山南谷土石间,人家屋壁中亦有。形似马陆,扁身长黑,头、足赤者良。今出 安 、襄、邓、随、唐等州,七月、八月采。日华子云∶蜈蚣,治症癖,邪魅,蛇毒,入药炙用 。 图经曰蜈蚣,生吴中川谷及江南,今江浙、山南、唐、邓间皆有之。多在土石及人家屋 壁 间,以头、足赤者为胜。七、八月取之,黄足者最多。人以火炙令赤以当之,不堪用也。其 性 能制蛇,忽见大蛇,便缘而啖其脑。陶隐居及苏恭皆以为《庄子》称蛆,甘带。《淮南子 》云∶腾蛇殆于蛆,并言蛆是此蜈蚣也。而郭注《尔雅》∶蒺藜,蛆。云∶似蝗而大 腹,长角,乃又似别种。下有马陆条,亦与蜈蚣相类,长三、四寸,斑色,其死侧卧,状如 刀环,故一名刀环虫。书传云;百足之虫,至死不僵。此虫足多,寸寸断之,亦便寸行是也 。胡洽尸疰恶气诸方,皆用蜈蚣。今医治初生儿口噤不开,不收乳者,用赤足蜈蚣 去足,炙,末,以猪乳二合调半钱,分三、四服,温灌之。 雷公云凡使,勿用千足虫,真似,只是头上有白肉,面并嘴尖。若误用,并把着,腥臭 气入 顶,致死。夫使蜈蚣,先以蜈蚣、木末,不然用柳末,于土器中炒,令木末焦黑后,去水 末了,用竹刀刮去足、甲了用。千金方大治射工水弩毒。以蜈蚣大者一枚,炙为末,和苦酒 敷之,亦治口噤。子母秘录治小儿撮口病,但看舌上有疮如粟米大是也。以蜈蚣汁,刮破 指甲,研,敷两头肉,瘥。如无生者,干者亦得。抱朴子云∶末蜈蚣以治蛇疮。 衍义曰蜈蚣,背光黑绿色,足赤,腹下黄。有中其毒者,以鸟鸡屎水稠调,涂咬处,效。 大 蒜涂之,亦效。复能治丹毒瘤。蜈蚣一条干者,白矾皂子大,雷丸一个,百部二钱,秤,同 为末,醋调涂之。又畏蛞蝓,不敢过所行之路,触其身则蜈蚣死,人故取以治蜈蚣毒。桑汁 、白盐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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