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二十二 下品] 山蛩虫

    有大毒。主人嗜酒不已,取一节烧成灰,水下,服之讫,便不喜闻酒气。过一节则 毒人至死。此用疗嗜酒人也。亦主蚕白僵死,取虫烧作灰粉之。以烧令黑,敷恶疮。乌斑色 ,长二、三寸,生林间,如百足而大。更有大者如指,名马陆,能登木群吟。已见《本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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