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十八] 野猪黄

    味辛、甘,平,无毒。主金疮,止血生肉。疗癫痫。水研如枣核,日二服,效。( 先附) 臣禹锡等谨按孟诜云∶野猪,主补肌肤,令人虚肥,胆中有黄。研如水服之,治疰病。 其 其冬月在林中食橡子,肉色赤,补五脏风气,其膏,练令精细,以二匙和一盏酒服,日三服, 令妇人多乳。服十日,可 供三、四孩子。齿,作灰服,主蛇毒。胆 不过十顿。胆中黄,治鬼 疰,痫疾及恶毒风,小儿疳气客忤,天吊,脂,悦色,并除风肿毒疮疥癣。腊月陈者佳。 外肾和皮,烧作灰,不用绝 过为末,饮下,治崩中带下,并肠风泻血及血痢食疗三岁胆中有黄,和水服之,主鬼疰痫病。又,其肉,主癫痫,补肌肤,令人虚肥。 雌者肉美。肉色赤者,补人 五脏,不发风虚气也。其肉胜家猪也。又胆,治恶热邪气,内不发病,减药力,与家猪不 同。脂,主妇人无乳者,服 之即乳下。本来无乳者,服之亦有。青蹄者,不可食。食医心镜主久痔野鸡下血不止,肛 边痛。猪肉二斤,切,着五 味炙,空心食。作羹亦得。 衍义曰∶野猪黄在胆中,治小儿诸痫疾。京西界野猪甚多,形如家猪,但腹小脚长,毛 色褐,作群行,猎人唯敢射 最后者,射中前奔者,则群猪散走伤人。肉色赤如马肉,其味甘,肉复 有,间得之,世亦少用,食 之尚胜家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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