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二十二 下品] 两头蛇

    见之令人不吉。大如指,一头无目无口,二头俱能行。出会稽,人云是越王弩弦。 昔孙叔敖埋之,恐后人见之,将必死也。人见蛇足,亦云不佳。蛇以桑薪烧之,则足出见, 无可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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