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类本草》
书名:证类本草朝代:宋作者:唐慎微时间:公元960-1279年

[卷第六] 草犀根

    味辛,平,无毒。主解诸药毒。岭南及睦婺间,如中毒草,此药及千金藤并解之。 亦主蛊毒溪毒,恶刺,虎野狼、虫虺等毒,天行疟瘴寒热咳嗽痰壅,飞尸喉闭,疮 肿, 小儿寒热,丹毒中恶,注忤,痢血等。并煮汁服之,其功用如犀,故名草犀,解毒为最。 生衢、婺、洪、饶间。苗高二、三尺,独茎,根如细辛,研服更良。生水中者,名木犀也。 海药云∶谨按《广州记》云∶生岭南及海中。独茎、对叶而生如灯台草,若细辛。平, 无 毒。主解一切毒瓦斯,虎野狼所伤,溪毒野蛊等毒。并宜烧研服,临死者服之得活。

知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