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杂病] 耳聋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后取足,见《
灵枢》卷五第二十四《
厥病》篇,又见《
甲乙》
十二第五。自聋而不痛
至末,见《灵枢》卷五第二十六《
杂病》篇,《甲乙》同上。
耳聋无闻,取
耳中。(耳中,
听宫、
角孙等穴也。)
耳鸣,取
耳前动脉。(耳前动
脉,和、
听会等穴也。)
耳痛不可刺者,耳中有脓,若有干抵,耳无闻也。(耳痛
者有二∶有脓,有干抵。无所闻者,不可刺也;而有闻声者,可刺。,当狄反。抵,
乃井反。平按∶抵《灵枢》作盯二字,《甲乙》亦作抵,注云∶一本作盯。)
耳聋,取手足
小指次指爪甲上与肉交者,先取手,后取足。(
手少阳至小指次指,即关
冲穴。
足少阳至足小指次指,即
窍阴穴也。其脉皆入耳中,故二俱取之也。平按∶《甲
乙》
小指作少指,无
次指二字,注云∶《太素》作小指次指。)耳鸣,取手足
中指爪甲
上,左取右,右取左,先取手,后取足。(手之中指,
手心主脉,《
明堂》不疗于耳。
足之中趾,
十二经脉并皆不上。今手足中指皆疗耳鸣,今刺之者,未详,或可络至
缪刺
也。平按∶手足中指《灵枢》、《甲乙》作手中指。)聋而不痛,取足少阳;聋而痛,
取
手阳明。(足少阳
正经入耳,
手阳明络脉入耳。足少阳主骨益耳,故取之也。手阳明
主气益耳,故痛取之也。平按∶《灵枢》两痛字下均有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