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集·卷三 (病机)外感] 伤寒
太阳则
头疼身热脊强,
此太阳正病也。以后凡言太阳证,即头疼身热脊强也。凡言
表证者,亦即太阳证也,各经仿此。阳从下起,
三阳之长曰太阳。脉
尺寸俱浮,浮紧
伤寒,浮缓
伤风。太阳受病,当一二日发。以其脉上连
风府,故头项背腰
脊强。头者,
诸阳之会,
气病则麻,血病则痛。身热者,
寒客
皮毛,郁闭其阳,而后
发热,阳虽人身
正气,郁则为邪、为热。热虽甚不死,盖伤寒始于寒而终成于热也。
惟不发热而但
恶寒者,邪发于阴也。或热多寒少、或不
大便而泉清频数、或
热结膀胱溺涩、或汗多溺难、或汗
后不解、或汗漏不止、或
过经不解、或
蓄血发黄、或喘、或呕,皆太阳所主。
阳明则
目痛鼻干不眠。
阳为明,夹于
二阳之中,
阳气盛极,故曰阳明。脉尺寸俱长。长而微洪经病,长而沉数腑病。太阳
脉静则
不传,如
脉数急欲吐者,此
寒邪变热,传于阳明,当二三日发。以其
经中客邪,故目痛鼻干。身热者,阳明
主
肌肉,邪甚则身前皆热。不眠者,烦盛津干,
胃气不和也。太阳未罢者,
发热恶寒。太阳已罢者,不恶寒而反
恶热,烦渴作呕,津干便硬,或即
狂言,谓之正阳明。
少阳阳明,
胁满不大便而呕。或
瘀血发黄,或
下血谵语,
或胸烦懊,皆此经所主。然亦有
里寒下利,或
寒气结积而为痼瘕者,不可不知。
少阳
耳聋胁痛,
寒热呕而口
为之苦;
少,初也。
阳气初嫩,亚于阳明,故曰少阳。脉尺寸俱弦,弦而滑数者,阳极发厥;弦而和者,病欲散。
少阳受病,当三四日发。以其脉循胁络于耳,故
风热上壅不利,则耳聋胁痛、
寒热往来、
不食、呕而
口苦干、
目眩。若不
呕吐而能食者,为
三阴不受邪也。若身无大热燥闷者,阳去入阴无疑矣。
似疟,妇人血结,皆此经
所主。
太阴腹满自利,尺寸沉而津不到咽。
阴从天降,首曰太阴。在阳为表,在阴为里,邪在表则见
阳脉,邪在里则见
阴脉,故尺寸俱沉,沉实有力
当下,沉细无力当温。太阴受病,当四五日发。以其脉布胃中,络于咽溢,故腹满或痛,而嗌喉下
干燥。或大
便不通,
小便如常;或自利,手足温而渴者,为
传经腑热。或自利不渴,手足冷者,为
直中阴证。或因
内伤饮
食,
冷气入脾,必
腹痛胸膈不快。然太阴乃三阳之终,三阴之始,
阳经表证未尽宜汗,半
表里胸满多痰宜吐,
传经
里热宜下,
直中阴经宜温。调脾胜邪,正在此关。
少阴舌干口燥,
次于太阴,故曰少阴。脉尺寸俱沉,沉实有力当下,沉微无力当温。少阴受病,当五六日发。以其脉起
于
足心,贯肾络于
肺系,故舌干口燥而渴。或
自利清水,
心痛腹胀;或大便闭硬,不欲浓衣者,皆热入里之深
也。苦厥逆
畏寒,欲吐不吐,腹痛自利,小便白色,或
干呕,
亡阳咽痛,脉微欲寐者,乃
阴毒入脏之深也。或
下利体痛,咳呕者,
水气也。或饭食入口则吐,脉弦迟,厥逆,
心下实者,不可下也,宜吐之。或脉沉发热者,
汗之。盖有初得病直攻少阴,不先自太阳传次而入也。
厥阴烦满囊拳。
厥阴者,阴尽则变而厥
逆生。盖传经至此已尽,无复可传,
再传则逆于手经矣。脉尺寸俱沉,沉实有力当
下,沉迟无力当温,浮缓者病
自愈。厥阴受病,当六七日发。以其脉循
阴器,络于肝,故
唇青舌卷。或烦满者,
胸中气满急也;或囊拳者,
阴囊缩也;在女子则
阴户急痛引
小腹,此传经厥阴,风热毒深于内也。
肝木移热克
脾,脾受
贼邪,
五脏六腑皆困,荣卫不通,耳聋
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则死,速下以救,
五死一生。
或下利谵语者,内有燥屎也,仍宜下之;或呕而发热者和之;或发热恶寒
如疟,囊不缩,脉微浮微缓,胃之脉,
脾气既全,不受贼邪,荣卫将复,水升火降,寒热作而
大汗解矣;或下利腹胀,身疼者,当先救表,而后温里;
若
下利清谷,
大汗出而厥,
四肢疼,小腹
拘急;或干呕吐沫,或
气冲心痛,发热
消渴吐蛔,皆
厥阴寒证也,宜
温之。以
上正文六言,乃万病之祖,非得之《
内经》,不能六言包括无遗如此。凡言
六经所见之证,即此三阳
三阴
经证也,
杂病亦然。
经络难拘日数,
经曰∶一日
足太阳膀胱之经,二日
足阳明
胃之经,三日
足少阳胆之经,四日
足太阴脾之经,五日
足少阴肾之经,六日
足厥阴肝之经。又云∶伤寒不加异
气,不传经者,七日足太阳病衰,
手太阳受之,
头痛少愈;八日足阳明病衰,
手阳明受之,身热少歇;九日足
少阳病衰,
手少阳受之,耳聋微闻;十日足太阴病衰,
手太阴受之,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足少阴病衰,
手少阴受之,渴止,舌干已而嚏;十二日足厥阴病衰,
手厥阴受之,
囊纵少腹微下,
大气乃止。病再传六经,
有自安者。《活人》云∶一二日,可发表而散∶三四日,宜
和解而痊;五六日不解,便实方可议下,此皆论其
常耳。《
解惑论》云∶病患有
虚实,
邪气有迟速,岂可拘于日数?日虽多,尚有表证而脉浮数,犹当
发汗;日
虽少,已有
里证而脉沉细,即当下之,但随证虚实与脉而汗、下之。陶节庵云∶但见太阳证,即用麻、桂汗太
阳;见少阴证,即用
四逆温少阴;见阳明证,即用承
气下阳明;见真
寒证,直入
阴经,即救真寒,此最活法。
有循
次传者,天运
主气者,初
气厥阴风木、二
气少阳
相火、
三气少阴
君火、
四气太阴湿土、
五气阳明燥金、六
气太阳寒水。人生顺受其气,病则逆其气而
传变,自下而上,自外而内。究其所以然者,阳主动而位外,阴主
静而位内,人身
膀胱气血之会,自头背至足,无所不主,故
风寒每先犯之;其次,
胃气流行无息,自鼻腹至足,
皆其所主,故太阳行督而交任,必及于阳明也;又其次,少阳
清气,主行荣卫
胁肋身侧,皆其所主,故胃邪必
移于胆部。此三阳皆身之外而动者,故为表。至于太阴,人身五脏,脾为
死阴,至静不动,其所消食者,全赖
胃气升降,故自少阳胁肋下肚腹,宜乎先入太阴也;其次,肾主受米谷之精而至静,惟子时
浊气一动而已,故
自中腹移至
脐腹,必及于肾也;又其次,肝惟主散血藏血,而极其凝静者,故入里之深至于小腹,而下行已极,
乃复上行于手经。此天然之序,不可乱者如此。若夫太阳自传于本者,作渴溺涩,因误渗也;太阳并传阳明者,
当用
麻黄,而反用
葛根以引之也;太阳
越经传少阳者,当用麻黄,而反用
柴胡以引之也;太阳传少阴者,当用
桂、麻,而反下以陷之也;太阳传太阴者,当用
桂枝,而反下以入之也。此医之误而乱其传之序也。又有太阳
即传厥阴,
头顶痛甚,二
经脉络相接,同
督脉而上行也。有太阳伤风以致
阴血自燥,热蓄膀胱,
逆传小肠与心,
谓之
冤热。有风寒自背入者,直中太阳、少阳;自面入者,直中阳明;有首尾只在太阳经而不传诸经者;有间
传一二经者;有不传而罢者,有不罢再传者;有不自阳经,直中阴经者,此邪无定体,不可拘于日数也。《活
人》云∶
六气之邪,乘虚之经得之。
标本须明后先。
标者,梢末;本者,
根本。以主言之,各经络为标,各腑脏为本,如太阳经为标,膀胱为本。余仿此。以
客邪言之,先受病为本,次受病为标。标为相传,治其急者,请详言之。太阳膀胱为本,故头疼脊强,小肠为
标,与心为表里,故发热,冬月麻黄、桂枝,余月
九味羌活汤。阳明
大肠为标,与肺为表里,故微
恶寒发热为
经病,
葛根解肌汤;渴而
有汗不解者,
白虎汤;胃为本,目痛鼻干,潮汗闭涩,满渴狂谵为腑病,
调胃承气汤。
少阳
三焦相火为本,游行一身,故
微热;胆为标,耳聋、胁痛,寒热、呕而口苦,缘三焦无形,胆无出入之路,
故从中治,标本俱
小柴胡汤。太阴肺为标,
咽干身
目黄;脾为本,腹满痛,谓之腑热,咽干、腹满、手中温者,
桂枝加大黄汤,或
大柴胡汤;身目黄者,
茵陈汤;胸满者,
瓜蒂散;如自利不渴,或呕吐者,属脏病,
理中汤、
丸。少阴心为本,故舌干口燥,或绕脐硬痛,或心下硬痛,或下利纯
清水,或谵语便闭,
小承气汤;肾为标,
面寒如刀刮,唇青不渴,
吐利,胸腹
绞痛,四肢厥逆,
指甲黑,蜷卧,身如被杖,古
姜附汤。厥阴
心包络为标,
故舌卷、厥逆、冷过肘膝、吐沫
呕逆、不渴、小腹绞痛者,为寒,三味参萸汤、
四顺汤;肝为
本,主男
子囊缩,女子
阴挺乳缩,或手足乍冷乍温,大便实,消渴烦满者,属热,
大承气汤;似疟不呕、二便
自调者,必自愈;不愈脉迟,有汗者,
小建中汤;脉涩
无汗者,桂麻各半汤。其囊,乳缩证,寒证亦有之。此万
法之祖也,学人于此而一悟焉,则
病机到手矣!自非仲景《玉函》内秘,其孰能与于斯乎!此后汗、吐、下、温、
和解
诸方,不甚详载,止言宜汗、宜吐、宜下、宜和,悟之。
寒伤荣而风伤卫,太阳为之首尔;
荣行脉中,在
血脉,其病深;卫行脉外,在
皮肤,其病浅。荣血阴也,阴主
闭藏,故寒
喜伤荣而无汗;
卫气阳也,阳主
开泄,故风喜伤卫而有汗。然岂独太阳为荣卫之会而有风寒之别乎?阳明
善饥为伤风,不食为
伤寒。少阳耳聋胸满而烦为伤风,口苦咽干目眩为伤寒。三阴伤风,但四肢烦疼耳。太阳为之先者,伤寒因肾
水亏损,至春木无生意,故发为
温病;至夏
绝生化之原,发为
热病。所以太阳。少阴二经,受病最多最先。
经可解可腑可下,阳明为之主焉。
表多里少为在经,宜清肌
解表∶里多表少为在腑,宜和肌
通里。盖阳明标虽主肌,而其本则胃也。然岂
独阳明为十二经之长而有经腑之异乎?仲景曰∶三阳受病,未入于腑,可汗而已;三阴受病,已入于腑,可下而
已。则三阴有在经者,仍宜微汗之。盖荣卫属太阳,主皮毛;胃腑属阳明,主皮肤之下,肌肉之上及肠胃也;
胸胁属少阳,主血,荣
百节,流行
三部;脏属三阴,主筋骨并两足。故太阳为
阳证之表,胃为阳证之里。若但
以
脏腑而分表里,则腑为表,脏为里。若合荣卫脏腑而分表里,则表者荣卫之所行,里者胃腑之所主,而脏则
又深于里。但病入胃,则亦不更传,不可不知。
少阳原从乎中治,
禁汗禁下;
少阳居太阳阳明之中,
半表半里,禁汗,恐犯太阳;禁下,恐犯阳明;禁渗,恐
生发之气陷入
阴中,只
宜和之以小柴胡汤。犯三禁,则变不可胜。他如∶太阳经禁下与渗,犯之则动血,热入里,而难解;阳明经禁
汗与渗,犯之则竭津,血蓄下而如狂,益
津液者,连须
葱白汤是也。又下症中治见
合病。
三阴利用乎变法,有中有传。
三阴最不可执,有宜下者,有宜温者。自三阳
气分传入三阴,谓之传经阴证。传,非传入脾肾肝也,
乃入三阴
血分,胃与
大小肠之腑也,故仲景谓已入于腑可下者是也。若不自阳经传来,
直中三阴之经,初起厥
逆腹痛,自利不渴,太阴自受寒也;上证加之呕吐,少阴自受寒也;又加之小便清利,厥阴自受寒也。热药温
之,犹恐或迟,
阴阳一差,生死立判。虽然传经直中,先贤发之尽矣,然岂无传变者乎?假如传经之际,轻生
者或被生冷,或犯房欲,或
粗工猛施汗下,
真气衰弱,阳证变为阴证,如俗所谓阳证归阴,仍宜直中寒证法治。
故《内经》止言传变而不言直中者,盖言变则包直中。今《局方》言传阴、传阳则不是,当言传阳变阴。庶乎
传经为里热,直中与变为里寒,临证参脉,直中三阳、传经三阳,病在于表,脉浮长弦;传经三阴,病在于里,
脉沉数实;直中三阴,病在于经,脉沉微缓,此表里虚实
大分,非专以阳为热,阴为寒也。
谓伤足而不伤手则可,以寒为足之所司;
手之六经,主于春夏,足太阳、少阳,正司冬令,触冒之者,则二经受病。其次则少阳、厥阴继冬而司春
令,至
春分后,方行温令,故风寒亦能伤之。足阳明与冬本无与,然寄旺四季,寒热温凉之气皆能伤之。况表
邪传里,必归脾胃,而为燥粪,用汤药下之,而胃和矣。
谓传足而不传手不可,盖热为手之所冤。
人身之气,每日周行三百六十五骨节,以应周天三百六十
五度。血亦随气营运
腠理,以为一身动静云为
之主。所以一脉愆和,
百脉皆
病。况风寒
中人,先入荣卫,昼夜
循环,无所不至,岂间断于手经哉!七日不愈而再传者,乃足经移热传于手
经,如冤家之相摭也,虽然手冤亦推本言耳。上古止分
三阴三阳,而不分手足,其意甚深。况手足三阳,同手
走头至足,手足三阴,同足走胸腹与手,岂有经络同,而受病又有不同者哉!即如
喘咳发热,分明手太阴、太
阳病也;狂言谵语,分明手少阴病也;胸满干呕耳聋,分明手厥阴、少阳病也,认真五脏六腑,俱有表里二证。
盖人之
情欲,天之
淫邪,
自然不齐,故病多标本兼见。
假令脉弦、
面青,目痛、
筋急、
善怒、
心下满者,兼
肝有风也;脉洪、
面赤、
口干、善笑、身热者,兼心有热也;脉缓、面黄,
身重、肢疼、
嗜卧者,兼脾有湿也;
脉涩、
面白带忧、喘嗽、下衄者,兼肺有燥也;脉微、
面黑、
善恐、
耳闭、
气逆而泄,兼肾有寒也。凡邪出于
外则为腑、为表,入于内则为脏、为里。不拘何脏何腑,表证必同归于太阳,里证必同归于阳明。噫!法无定
用,病有定体,知此则百病机关,一悟可了,又何疑于手经之不受病耶!
上一段论六经正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