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论集] 张景岳虚损论(二则)
损分
五脏,而
五脏所藏,则无非精与气耳。夫精为阴,人之水也;气为阳,人之火也。
水火得其正,
则为精为气;水火失其和,则为热为寒。此因偏损,所以致有偏胜。故水中不可无火,无火则阴胜而寒
病生;
火中不可无水,无水则
阳胜而
热病起。但当详辨
阴阳,则
虚损之治无余义矣。如水亏者,
阴虚也,
只宜大补
真阴,切不可再伐
阳气;火虚者,
阳虚也,只宜大
补元阳,切不可再
伤阳气。此因阳气不足而复
伐其阴,阴亦损矣;阴已不足而再伤其阳,阳又亡矣。夫治虚治实,本是不同。实者阴阳固有余,但去其
余,则得其平;虚者阴阳有不足,再去所有,则两者俱败,其能生乎?故治虚之要,凡阴虚多热者,最嫌
辛燥,恐助
阳邪也。尤忌苦寒,恐伐
生气也。惟喜纯甘壮水之剂,
补阴以配阳,则刚为柔制,
虚火自降,
而阳归乎阴矣。阳虚多寒者,最嫌凉润,恐助
阴邪也,尤忌
辛散,
恐伤阴气也。只宜甘温益火之品,
补阳以
配阴,则不得其主,
阴寒自敛,而阴从乎阳矣。是以
气虚者宜补其上,精虚者宜补其下,阳虚者宜补而兼暖
,阴虚者宜补而兼清,此固阴阳之治辨也。其有气因精而虚者,自当补精以
化气;精因气而虚者;自当
补气以
生精。又如阳失阴而离者,非补阴何以收散亡之气;水失火而败者,非补火何以苏垂绝之阴。此又阴阳相济
之妙用也。故善补阳者,必于
阴中求阳,则阳得阴助而
生化无穷;善补阴者,必于阳中求阴,则阴得阳升而
泉源不竭,故以
精气分阴阳,则阴阳不可离;以
寒热分阴阳,则阴阳不可混。此又阴阳邪正之离合也。知阴
阳邪正之治,则阴阳和而生道得矣。
人知阴虚唯一,而不知阴虚有二。如阴中之水虚,则病在
精血;阴中之火虚,则病在神气。
盖阳衰则气去,故神志
为之昏乱,非火虚乎?阴亏则形坏,故肢体为之废弛,非水虚乎?今以神离形坏
之证,乃不求水火之原,而犹以风治,鲜不危矣。试以天道言之,其象显然,旱则多燥,燥则多风,是
风木之化从乎燥,燥则阴虚之候也。故凡治类风者,专宜培补真阴,以救
根本,使阴气复则
风燥自除。然外
感者,非曰绝无虚症,气虚则虚也;
内伤者非曰必无实症,有滞则实也。治虚者,察其在阴在阳而直补之;
治实者,察其因痰因气而暂开之。此内伤
外感及
虚实攻补之间,最当察其有无
微甚而酌其治也。甚至有
元气
素亏,猝然倒扑,上无痰,下失禁,瞑
目昏沉,此厥竭之证,尤与
风邪无涉。使非大剂参附,或七年之艾,
破格挽回,又安望其复
真气于将绝之顷哉。倘不能察其
表里,又不能辨其虚实,但以风之为名,多用
风药,
不知风药皆燥,燥复
伤阴,风药皆散,
散复伤气,以内伤作外感,以不足为有余,是促人之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