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医学溯源] 治法
经义
古之
治病,惟
移精变气,可
祝由而已。今世治病,
毒药治其内,
针石治其外,或愈或不愈,何也?往古
人居禽兽之间,动作以避寒,
阴居以避暑,内无眷慕之累,外无伸宦之形。此恬之世,邪不能深入也。故毒
药不能治其内,针石不能治其外,故可移精祝由而已。中古之治病,至而治之
汤液,十日以去,
八风五痹之病,
十日不已,治以草苏草之枝。暮世之治病,则不然,不本
四时,不知
日月,不审
逆从,病形已成,乃欲
微针
治其外,汤液治其内,
粗工凶凶,以为可攻,故病未已,新病复起。○治病必求其本。先病而后逆者,治其本;
先逆而
后病者,治其本。先寒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寒者,治其本。先热而后生病者,治其本;先
病而后生热者,治其本。先病而
后泄者治其本;先泄而后生他病者,治其本。先病而后生
中满者,治其标;先
中满而后生
心烦者,治其本。
大小不利,治其标;大小利,治其本。先大小不利而后生病者,治其本。病反其
本,中标之病;治反其本,中标之方。言标与本,易而勿损。察本与标,气可令调。○从内之外者,调其内;从
外之内者,治其外;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先治其外,而后调
其内;
中外不相及,则治主病。○有者求之,无者求之,盛者责之,虚者责之,
寒者热之,
热者寒之,微者逆
之,
甚者从之,
坚者削之,
客者除之,
劳者温之,
结者散之,
留者攻之,
燥者濡之,
急者缓之,
散者收之,损
者益之,
逸者行之,
惊者平之,上之下之,摩之浴之,薄之劫之,开之发之,适事为故。
逆者
正治,从者
反治。寒因热用,
热因寒用。
塞因塞用,
通因通用。
必伏其所主,而先其所因,其始则同,其
终则异。○病之始起也,可刺而已;其盛可待衰而已。
因其轻而扬之,
因其重而减之,
因其衰而彰之。形不足者,
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
其高者因而越之,
其下者引而竭之,
中满者泻之于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
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其剽悍者,按而收之。其实者,散而泻之。血实宜
决之,
气虚宜掣引之。○
开鬼门,
洁净府,除陈,倒仓廪。○
风淫于内,治以辛凉,佐以苦甘,以甘缓之,以
辛散之。
热淫于内,治以咸寒,佐
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发之。
湿淫于内,治以苦热,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渗之。火淫于内,治以咸冷,
佐以苦辛,以酸收之,以苦发之。燥淫于内,治以苦温,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寒淫于内,治以甘热,佐以苦
辛,以咸泻之,以辛润之,以
苦坚之。(《
素问》)
形气不足,
病气有余,是
邪气胜也,急泻之;形气有余,病气不足,急补之。形气不足,病气不足,此阴
阳俱不足也,不可刺之,刺之则重不足,重不足则
阴阳俱竭,血气皆尽,
五脏空虚,老者
绝灭,壮者不复矣。
形气有余,病气有余,此阴阳俱有余也,急泻其邪,调其
虚实。故曰∶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
灵枢》)
无妄之疾,勿药有喜。(《
易经》)
疡医,掌
肿疡、
溃疡、
金疡、
折疡之祝药刮杀之齐。(《
周礼》)
去病务于尽。(《左传》)
阳气不足,
阴气有余,当先补其阳,而后泻其阴。阴气不足,阳气有余,当先补其阴,而后泻其阳。营卫
通行,此其要也。(《
难经》)
哲言
医王能治一切病,不能治命尽之人。(《楞严经》)
越人非能生死人也,此当自生者,越人能使起耳。(《史记》)
上工治未病,何也?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
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
惟治肝也。(《
金匮要略》)
一人之身,一国之象也。胸腹之位,犹宫室也;
四肢之别,犹郊境也;骨节之分,犹百官也;神,犹君
也;血,犹臣也;气犹民也。知治身,则能治国矣。夫爱其民,所以安其国,惜其气,所以全其身。是以圣人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不追于既逝之后。
然后真一存焉,
三一守焉,百病却焉,
年寿延
焉。(
抱朴子)
古之神圣之医,能疗人之心,预使不致于有疾。今之医者,惟知疗人之疾,而不知疗人之心,是犹舍本
求末,不澄其源,而塞其流,欲求疾愈,不亦愚乎?(仙)
良医治病,必先求其得病之因。
虚邪当治其母,
实邪当治其子,微邪当治其
所胜,
贼邪当治其
所不胜,
正邪当治其
本经。杂受病邪者,非止一端,察其杂合之
轻重,视其
标本之缓急,以为施治之先后。(《
局方发挥》)
治病有
八要∶一曰虚,
五虚是也;二曰实,
五实是也;三曰冷
脏腑,素有积冷是也;四曰热脏腑,素有
积热是也;五曰邪,非脏腑正病也;六曰正,非
外邪所中也;七曰内,病不在外也;八曰外,病不在内也。审
此八要,参以脉候
病机,庶几无误。(商辂)
治病分初、中、末
三法。初治之道,法当猛峻,缘病得之新暴,当以猛峻之药,急驱去之,不使病邪久
居身中为害也;中治之道,法当宽猛相济,为得病之非新非久,当以缓疾得中,养正去邪,相济而兼治之;末
治之道,法当宽缓广服,平善
无毒,培养血气,俾其邪自去。○
治法有五∶一曰和,
假令小热之病,当以凉药
和之;和之不已,次用取,为热势稍大,当以寒药取之;取之不已,次用从,为热势既甚,当以温药从之,或
寒因热用;从之不已,又用折,为
病势极甚,当以逆制之;逆制不已,当以
下夺之;下夺不已,又用属,为求其属以衰之,缘
热邪深
陷骨髓,无法可出,针药所不能及,故求其属以衰之。
求属之法,是同声相应,
同气相求也。○
高者抑之,非高者故当抑也,以其本下,而失之太高,故抑之而使下。
若本高,何抑之有?
下者举之,非下者故当举也,以其本高,而失之太下,故举之而使高。若本下,何举之有?
(《
此事难知》)
《经》云∶治病必求其本。故举其略曰∶死以生为本,欲救其死,勿伤其生;邪正为本,欲攻其邪,必顾
其正;阴以阳为本,阳存则生,阳尽则死;静以动为本,有动则活,无动则止;血以气为本,气来则行,气去则
凝;证以脉为本,脉吉则吉,脉凶则凶;先者后之本,从此来者,须从此去;急者缓之本,孰急可忧,孰缓无
虑;内者外之本,外实者何伤?中败者堪畏;下者上之本,滋苗者先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虚者实之本,
有余者拔之无难,不足者攻之何忍?真者假之本,浅陋者只知见在,精妙者疑似独明。总之求本之道无他,勿
伤其生而已。○按
邪气盛则实,
精气夺则虚二句,为病治之大纲。其辞似显,其义甚微,最当详辨。而辨之有最
难者,何也?盖实言邪气实,宜泻也;虚言
正气虚,宜补也。凡邪正相搏而为病,则邪实正虚皆可言也。故主泻
者,则曰邪盛则实,实当泻也;主补者,则曰精夺则虚,虚当补也。各执一句,茫无确见,借口文饰,孰得言
非!是以至精之训,反酿莫大之害,不知理之所在,有必不可移易者,余请析此为四∶曰孰缓、孰急、其有、
其无也。所谓缓急者,察虚实之缓急也。无虚者急在邪气,去之不速,留则生变也;多虚者急在正气,培之不早,
临期无济也;微实微虚者,但治其实,可一扫而除也;甚实甚虚者,所畏在虚,但固守
根本,则邪无不退也;
二虚一实者,兼治其实,开其一面也;二实一虚者,兼治其虚,防生不测也。总之,实而误补,固必增邪,犹
可解救,其祸小;虚而误攻,
真气忽去,莫可挽回,其祸大。此虚实之缓急,不可不察也,所
谓有无者,察邪气之有无也。凡风、寒、暑、湿、燥、火,皆能为邪,邪之在表、在里、在腑、在脏,必有所
居,求得其本,则直取之,此所谓有,有则邪之实也;若无
六气之邪,而病出
三阴,则惟
情欲以伤内,
劳倦以
伤外,非邪似邪,非实似实,此所谓无,无则病在
元气也。不明虚实有无之义,必至以逆为从,以标作本,绝
人长命,可不慎哉!(《
类经》)
治病之则,当知邪正,当
权重轻。凡治实者,譬如耘禾。禾中生稗,禾之贼也,有一去一,有二去二,耘
之善者也。若有一去二,伤一禾矣;有二去四,伤二禾矣;若识禾不的,俱认为稗,而计图尽之,则无禾矣。
此用攻之法,贵乎察得其真,不可过也。凡治虚者,譬之给饷,一人一升,十人一斗,日饷足矣。若百人一斗,
千人一斛,而三军之众,又岂担石之粮所能活哉?一饷不继,将并前饷弃之,况于从中克减乎?此用补之法,
贵乎轻重有而也。○凡临证治病,不必论其有
虚证、无虚证,但无
实证可据而为病者,盒饭兼补,以调营卫精
血之气。亦不必论其有
火证、无火证,但无
热证可据而为病者,盒饭兼温,以培
命门脾胃之气。○用补之法,贵
乎先轻
后重,务在成功;用攻之法,必须先缓后急,及病则已。○时医治病,但知察标,不知察本。但见其所急
在病,而全不知所急在命。此其孰可缓也?孰当急也?孰为今日之当急?孰为明日之更当急也。○温中即所以
散邪,强主即所以逐寇。○欲表散者,须远酸寒;欲降下者,勿兼升散。阳旺者当知忌温,阳衰者沉寒毋犯,
上实者忌升,下实者忌秘,上虚者忌降,下虚者忌泄,诸动者再动即散,诸静者再静即灭。甘勿施于中满,苦
勿施于
假热,辛勿施于热躁,咸勿施于
伤血,酸木最能克土,
脾气虚者少设。○用药
处方,有反佐之
道者,此轩
岐之法旨,治病之微权。后
世医家,每多假借以
乱经常,不惟悖理于前,抑且遗害于后。观《
内经》之论治,
曰∶奇之不去则偶之,偶之不去则反佐以取之。所谓
寒热温凉,反从其病也。此其义,盖言
病有
微甚,亦有真假,先从正治,正治不愈,然后反佐取之,此不得不然而然也。又曰∶
微者逆之,甚者从之,
逆者正治,从者反治。此谓以寒治热,以热治寒,逆其病者,谓之正治;以寒治寒,以热治热,从其病者,谓
之反治。如以热治寒,而寒拒热,则反佐以寒而入之;以寒治热,而热拒寒,则反佐以热而入之,是皆反佐之
义,亦不得不然而然也。又曰∶热因寒用者,如
大寒内结,当治以热,然寒甚格热,药不得入,则以热药
冷服,
下嗌之后,冷体既消,热性便发,情且不违,而致大益。寒因热用者,如大热在中,以寒攻
治则不入,以热攻
治则病增,乃以寒药
热服,入腹之后,
热气既消,寒性遂行,情且协和,而病以灭,此皆反佐之义也。外如仲
景治
少阴之利,初用
白通汤,正治也;继因有烦,而用
白通加猪胆汁汤,反佐也。其治
霍乱吐利脉微欲绝者,
初用
四逆汤,正治也;继因汗出小烦,而用
通脉四逆加猪胆汁汤,反佐也。若今之所谓反佐者则不然,观丹溪
之治,
吞酸以
黄连为君,而以吴萸佐之;治心
腹痛倍加
山栀,而以
干姜佐之。夫既谓其热,寒之可也,何以复
用干姜、茱萸?既谓其寒,热之可也,何以复用黄连、
栀子?自相矛盾,能无误乎?夫反佐之法,病治之权也。
经者日用之经常,权者制宜之权变,必于
正经之外,方用权宜,岂随病处方,即宜用乎?然则何者宜反,何者
不宜反?盖正治不效者宜反也,
病能格药者宜反也,
火极似水者宜反也,寒极反热者宜反也。真以应真,假以
应假。设无格拒假证,自当正治,何以反为?不当权而权,则悖理反常;不当反而反,则攻邪
失正。乌可混耶?
(
张景岳)
夫病有宜汤者,宜丸者,宜散者,宜下者,宜吐者,宜汗者,宜灸者,宜针者,宜补者,宜
按摩者,宜导
引者,宜蒸熨者,宜暖洗者,宜悦愉者,宜
和缓者,宜水者,宜火者,种种之法,若非良善精博,难为取愈。
庸下浅识乱,投汤丸,汗、下、补、吐,动使交错,轻者令重,重者令死。且汤可以涤荡脏腑开
通经路,调品
阴阳,祛分邪恶,润泽枯朽,悦养
皮肤,养气力,助困竭。丸可以逐风冷,破坚症,消
积聚,进饮食,舒营卫,
开
关窍。散者能
祛风邪
暑湿之气,掳
寒湿混浊之毒,发散四肢之壅滞,除剪五脏之结伏,开阳
和胃,行
脉通经。
下则疏豁开塞。补则益助虚乏。灸则起阴
通阳。针则行营引卫。
导引则可以逐
客邪于
关节。按摩则可以驱浮淫
于
肌肉。蒸熨辟冷,暖洗
生阳,悦愉爽神,和缓安气。若实而不下,则心
腹胀满,烦乱鼓肿;若虚而不补,
则
气血消散,肌肉耗亡,
精神脱失,
意志昏迷。可汗而不汗,则
毛孔闭塞,闷绝而终;合吐而不吐,则
结胸
上喘,水食不入;当灸而不灸,则
冷气重凝,
阴毒内聚,
厥气上冲,分隧不散;当针而不针,则营卫不行,经
络不利;宜导引而不导引,则邪侵关节,固结难通;宜按摩而不按摩,则淫随肌肉,久留不消;宜蒸熨而不蒸
熨,则冷气潜伏,渐成痹厥;宜暖洗而不暖洗,则阳气不行,
阴邪相害;不当下而下,则开阳荡胃,
洞泄不禁;
不当汗而汗,则肌肉消绝,
津液枯耗;不当吐而吐,则心神烦乱,脏腑奔冲;不当灸而灸,则重伤
经络,内蓄
痰毒,反害中和;不当针而针,则气血散失,
机关细缩;不当导引而导引,则真气劳败,邪气妄行;不当按摩
而按摩,则肌肉胀,筋骨舒张;不当蒸熨而蒸熨,则阳气偏行,阴气内聚;不当暖洗而暖洗,则汤灼皮肤,
热生肌肉;不当悦愉而悦愉,则神
失气消,精神不快;不当和缓而缓,则气停意折,
健忘伤志。大凡治疗,要
合其宜。脉状病候,少陈于后∶凡脉不紧数,则勿
发汗;脉不疾数,不可以下;心胸不闭,
尺脉微弱,不可以
吐;关节不急,营卫不壅,不可以针;阴气不盛,阳气不衰勿灸;内无客邪,勿导引;外无
淫气,勿按摩;
皮肤不痹,勿蒸熨;肌肉不寒,勿暖洗;神不凝迷,勿悦愉;气不奔急,勿和缓。顺此者生,逆此者死。(《
中藏经》)
《经》云∶识中标,只助本。治千人,无一损。如
脾土虚者,温暖以益火之原;
肝木虚者,濡润以壮水
之主;
肺金虚者,甘缓
以
培土之基;
心火虚者,酸收以滋木之宰;
肾水虚者,辛润以保金之宗。此治虚之本也。木欲实,金当平之;
火欲实,水当平之;土欲实,木当平之;金欲实,火当平之;水欲实,土当平之;此治实之本也。金为火制,
泻心在保肺之先;木受金戕,平肺在补肝之先;土当
木贼,损肝在扶脾之先;水被土乘,清脾在滋肾之先;火
承水制,抑肾在养心之先。此治邪之本也。○病属于虚,治宜以缓。虚者
精气夺也,盖病已沉痼,治须次第,
故治
虚无速法,亦无奇法,如家贫年久,室内空虚,非旦夕间事也。病属于实,治宜以急。实者邪气胜也,
盖邪不速逐,为害滋蔓,故治实无缓法,多有奇法,如寇盗在家,当开门急逐即安。此病机缓急之法也。○要
知
平人而至于病,必由于
水火二家先病也;病至于大,必由于水火二道病极也;大至于危,必由于水火二气将
脱也。故小病或由于气血之偏,而大病必由于水火之害。舍气血以治小病,舍水火以治大病,真犹缘木求鱼,
其可得乎?(《
冯氏锦囊》)
凡治病惟
发表不远热,非发表则必远热矣;惟
攻里不远寒,非
攻里则必远寒矣。不当远而远,当远而不远,
其害不可胜言。○今人
外感病兼
内伤者居多,用药全要分别。如七分外感,三分内伤,则治外感药中,宜用缓剂、
小剂及姜、枣和中为引,庶无大动正气、
汗血等累。若七分内伤,三分外感,则用药全以内伤为主。盖内伤之
人,才有些微外感,实时发病,不似壮盛之人,必所感深重,其病乃发也。○凡治阴病,得以转阳,则不药自
愈。纵不愈,用阴分药一剂,或
四物二连汤,或
六味地黄汤,以剂其偏,则无不愈。○蓄鱼千头者,必置介类
于池中,否则其鱼乘雷雨而冉冉腾散。盖鱼虽潜物,而性乐于动,以介类沉伏之物,而引鱼之潜伏不动,同气
相求,理通元奥。故治
真阳之飞越,不以鼋鳖之类引之下伏,不能也。(喻嘉言)
《旧唐书·谈宾录》云∶病之用药,有正相当者,只须单用一味,直攻其病,药力既纯,病即立愈。今人
不能别脉,莫识病
源,惟以臆度,多用药味,譬之于猎,未知兔所,多发人马,空地遮围,冀其偶获,如此疗病,不亦疏乎!
假令一药偶然当病,复共他味相和,彼此牵制,气势不行,所以难瘥。(《知新录》)
治病先去病根,然后可用
收涩。浣衣须去垢腻,然后可加粉饰。(
朱丹溪)
益火之原,以消阴翳;
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益心之阳,寒亦通行;强肾之阴,热之犹可。(
王太仆)
先救人,后治病。医当医人,不当医病。○治感证,始终以存津液为第一义。○推陈可以致新,致新可以推
陈。○内伤之新,补之当早;外感之新,散之戒重。内伤之久,补之当峻、当速;外感之久,散之不可峻、不可
速。○有内伤似外感者,此火不可发散,发散则
亡阴;不可以霜雪压之,压之则灭火。盖非水无以救火,非有根
之水,不足以救离根之火。○何谓虚实?有
阴虚,有
阳虚,有
先天之阴阳虚。何谓阴虚?
血虚也。何谓阳虚?
气虚也。血虚者补其血,
四物汤之类是也;气虚者补其气,
补中益气汤之类是也。先天之阴虚者,六味、左归
之类是也;先天之阳虚者,八味、右归之类是也。有攻伐太过之阳虚者,如用寒凉,而致阳遏不升,当以参、
术、黄温之,甚者姜、桂以助之,又甚者八味、右归从其原以救之。有攻伐太过之阴虚者,如用发散,而致津
液干枯,当以归、芍、熟地滋之,
枸杞、龟鹿两胶粘腻之物以填之是也。(《己任编》)
凡
诊脉左右俱病者,治在右,以天地之气自右行左耳;上下俱病者,治在下,以万物之气自下行上耳。
故心肺俱病,治在
膻中;肝脾俱病,治在胃;两肾俱病者,治在右肾,此重在右也。心肝俱病,治在肝;肝肾
俱病,治在肾;心肾俱病,亦治在肾;脾肺俱病,治在脾;脾肾俱病,治在肾;肺肾俱病,亦治在肾,此重在
下也。又肺与左肾俱病,治在左肾;心与右肾俱病,治在右肾,亦重下也。肺与肝俱病,治在肺;肾与脾俱病,
治在脾;亦
重右也。或曰心脾俱病,治火补土,何反言之?然。治火补土,乃治
足少阴,亦上病治下也。若治
手少阴,则
不能
补脾,且将克肺,故心脾俱病,治土除湿,
心邪自旺,脾土亦燥,二脏俱理。所以治下可以理上,治右可
以理左,均为本治,其标治不与此并论焉。(
魏荔彤)
若夫土者从火
寄生,即当随火而补,然有至妙之理。
阳明胃土,随少阴心火而生,故补胃土者,当补心火,
而归脾一方,又从火之外家而补之,俾
木生火,
火生土也。
太阴脾土,随
少阳相火而生,故补脾土者,当补相
火,而
八味丸一方,合水火既济而蒸腐之也。○今之言补肺者,
人参、黄;清肺者,
黄芩、
麦冬;敛肺者
五味、
诃子;
泻肺者
葶苈、
枳壳。病之轻者,岂无一效!若本原亏损,毫不相干。盖肺金之气,夜卧则归藏于肾水之
中,丹家谓之母藏
子宫,
子隐母胎。肺名娇脏,畏热
畏寒,肾中有火,则金畏火刑而不敢归;肾中无火,则水
冷金寒而不敢归。或为
喘胀,为咳哕,为
不寐,为
不食,如丧家之狗。斯时也,欲补土母以益子,则喘胀愈甚;
若清之、泻之,则
肺气日消,死期迫矣。惟收敛者,仅似有理,然不得其门,从何而入?《
仁斋直指》云∶肺
出气也,肾纳气也;肺为气之主,肾为气之本。凡气从脐下逆奔而上者,此
肾虚不能纳气归元也。毋徒从事于
肺,或壮水之主,或益火之原,火向水中生矣。○
咳血发热,未必成瘵,服四物、知柏之药不已,则瘵成矣;
胸满膨胀,
悒悒不快,未必成胀,服
山楂、
神曲之药不已,则胀成矣;
面浮肿,
小便闭涩,未必成水,服渗
利之药不已,则水成矣;
气滞膈塞,未必成噎,服
青皮、枳壳之药不已,则噎成矣。(
赵养葵)
人知补之为补,而不知泻之为补;知泻之为泻,而不知补之为泻。故
补血以益营,非顺气则血凝;
补气以
助卫,非活血则气滞。(《
医学入门》)
治虚邪者,当先顾正气,正气存则不致于害。且补中自有攻
意,盖
补阴即所以攻热,
补阳即所以攻寒。世未有正气复而邪不退者,亦未有正气竭而命不倾者。○东方之木,
无虚不可补,补肾即所以补肝;北方之水,无实不可泻,
泻肝即所以泻肾。故曰肝肾同治。肾应北方
癸水,于
卦为坎,于象为龙,龙潜
海底,龙起而火随之;肝应东方乙木,于卦为震,于象为雷,雷藏
泽中,雷起而火随
之。故曰
乙癸同源。(
李士材)
乙癸同源说,究不得其理之所以然。肝者巽木,肾者坎水;河图二七同宫,洛书二七相连,此水木所以同
根,故
二火亦同根也。人知水能生木,不知木亦能生水,同气相求。以
五行验之∶甲木生在亥,此以
阳水生阳
木;癸水生在卯,此以阴木生
阴水,其理固昭然矣。更以人身验之∶酸者木之味也,言酸思酸,则齿龊而津液即
生,木之生水,其感召有甚神速者,故水固所以生木,补木亦所以生水。
六味丸补肾之剂,而用
山茱萸以补肝,
其理微矣!观乙癸之
同源,医家其可轻言伐木、平肝乎?(《河洛精蕴》)
肝之治有数种∶水衰而木无以生者,用
地黄丸,乙癸同源是也;土衰而木无以植者,用
参苓白术散,缓肝
培土是也;本经血虚有火者,用
逍遥散清火;血虚无火者,用
归脾汤养阳。至于补火之法,亦下同乎肾;而
泻火之治,则上类乎心。
左金丸独用黄连为君,从实则泻子之法,以直折其上炎之势;
吴茱萸从类相求,引热
下行,并以辛
温开其郁结,惩其杆格,故以为佐。然必木气实,而土不虚者,庶可相宜。(胡天锡)
《内经》∶
浊气在上,则生胀;
清气在下,则生
飧泄。此四句,乃治上、下二焦紧要之法。故治胸膈
胀满,多用降下药,如
牛膝、
茯苓之类;治泻利日久,多用升上药,如
升麻、
柴胡之类,不可不知。(吴篁池)
今之治气疾,惟知求之脾肺,而不知求之肾,所以鲜效。夫
肾间动气,为五脏
六腑之本,
十二经脉之根,
呼吸之门,
三焦之
原。有因
房劳过度,或禀受素弱,
肾经不足,气无管束,遂多郁滞,致生诸病。医者止知
理气,而气愈不可理,
又以快药下之,而死者过半矣。复有以为
脾虚不能运化之故,而从事补脾,仅可苟延岁月,终不免于死亡。
此不知补肾之过也,宜用破故纸、
茴香、
胡芦巴之类主之。○凡用
调气药,须兼用和血药佐之。盖未有气滞而
血能和者,血不和则气益滞矣。(
王宇泰)
治气虚有三法∶
上气虚者,升而举之;
下气虚者,纳而归之;
中气虚者,温而补之。○用药之妙,须从虚着
力。一落在实处,再难长进。
头痛医头,此医家之大忌。(周慎斋)
见痰休治痰,见血休治血,
无汗莫发汗,有热莫攻热,喘生毋耗气,精遗毋止涩。(王应震)
大热利
小便亦釜底抽薪之义。○治
风药须兼养血药,制其燥也;养血药须兼搜风药,行其滞也。(《
医方集解》)
治风先治血,血行风自灭。(陈良甫)
肥人之身,以火为宝;瘦人之身,以湿为宝。故肥人不任清凉,瘦人不任
温补。○肝以散为补,心肾以收
为补,脾以燥为补,肺以润为补,肠胃以通为补。古人有以
大黄为
补剂者,肠胃闭结,气不行也。(《
怡堂散记》)
勿见热而投凉,勿因咳而理肺。○
九窍不和,皆属
胃病,上下交病,治在
中焦。○凡元气已伤,而病不愈者,
当与甘药。理阳气当推建中,顾
阴液须投复脉。○治
肝病三法∶辛散以理用,酸泄以体用,甘缓以益用。(
叶天士)
凡病伤于情志,治以
和肝、开心、
醒脾、解郁为主。然须轻药缓治,渐可向愈。若用重药,反伤其
胃气矣。
○凡外感病挟食者颇多,当思食为邪裹,散其邪则食自下。若杂
消导于发散药中,胃汁复伤,因而陷闭者多矣。
至若风多挟暑、湿、寒,或挟燥火,或挟恼怒、劳倦、房事,及
肝气、宿瘕、诸血等证,皆外感之病,无有不
挟者。所贵随证制宜,斟酌尽善,庶无差误。(《
吴医汇讲》)
有此形故有此病,病者形
为之也。然六邪之
中人也,形受之,
气味之
药物能治之。
七情之伤人也,亦形
受之,而七情之起,则由于心
意识,故其为病,有难尽于药石治者。如《经》言怒可胜思,悲可胜怒之类,
以无形治无形,以
相克取
相生,自有无穷妙义。予病
忧郁伤神,
百药不效,幸得致身云路,以喜开忧,而痼
病遂瘳,此岂药石之所能治哉!○方书言∶治病衰其大半而止,不可过剂,过则反伤正气。大凡攻病,去其大
半,即宜养正而佐以祛邪,正气充而邪气自尽。若必欲尽攻其邪,而后补正,将正气与邪气俱竭矣。○凡痈肿结
核,世人多视为
外科。立斋以为此属肾水亏损,
肝火血燥,法当滋肾水,生
肝血,用
六味汤治之。其有
胸胁等
处,大如升斗,或破如菌、如榴,不问大小,俱治以前法。○又论
瘰疠乃
肝经血燥,当清肝火,滋肾水,若竟
作痰治,多成坏证。(《
折肱漫录》)
凡治病不察
五方风气,
服食居处,各不相同,一概施治,药不中,医之过也。○凡治病不辨新病邪实,
久病正虚,缓急先后失序,而实实
虚虚,医之罪也。(《
医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