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女科原旨] 堕胎半产
论证
阳施阴化,胎孕乃成。血
气虚损,不能
养胎,则
胎自堕。譬如枝枯则果落,藤萎则花坠。又或劳怒动火,
亦能
堕胎。正如风撼其树,人折其枝也。(《
沈氏尊生书》)
胎堕太多,
气血耗甚,胎无滋养,故频堕也。譬之水涸而禾枯,土削而木倒。(
汪石山)
妊娠少腹胀坠,须防
小产之患,
见红即难安矣。枝枯则果落,急宜补肾;架朽则钟堕,急宜
补脾。(《见闻录》)
驴马有孕,牡者近身则蹄之,名为护胎,所以绝无小产。人之胎系
胞中,气血养之,静则
神藏。若欲火
一动,则
精神走泄,火扰其中,则胎堕矣。可不慎哉!(《
产宝百问》)
凡保胎,当养脾胃。脾胃为
仓廪之官,
脏腑之所禀受,
胚胎由之以滋养也。胃属
阳明,阳明者,冲任之长
也。(《
薛氏医案》)
凡妊娠之数见堕胎者,必以气血亏损而然。而亏损之由,有禀质素弱者,有年力衰残者,有忧怒劳苦而困
其精力者,有色欲不慎而损其
生气者。此外如跌扑、饮食之类,皆能伤其气血。气血有伤,而胎可无恙者,非
先天之完固者不能,而常人则未之有也。且胎怀十月,经养各有所主,所以屡见小产堕胎者,多在三、五、七
月之间。下次之堕,必如期而然。正以先次伤此一经,再值此经,则遇阙不能过矣。况肾以系胞,而腰为肾之
府,故妊妇最忌
腰痛,痛甚则坠,不可不防。○凡小产有
远近,其在二、三月为近,五、六月为远。新受而产者
其势轻,怀久而产者其势重,此皆人之所知也。至若尤有近者,则随孕随产矣。盖
胎元始肇,一月如珠露,二
月如
桃花,三、四月而
后血脉
形体具,五、六月而后筋骨
毛发生。方其初受,不过一滴之元津耳。此其橐正
无根据,根尚无地,巩之则固,
决之则流。故凡受胎之后,极宜节欲,以防泛溢。盖明产者,胎已成形,小产
必觉;
暗产者,胎仍似水,直溜何知?(
张景岳)
论治
妇人妊娠,宜常服
当归散主之。○妊娠养胎,
白术散主之。○妇人有
漏下者,有
半产后因续
下血都不绝者,
有妊娠下血者,
胶艾汤主之。(《金匮》)
半产重于
大产。盖大产如果熟自脱;小产如生采,破其皮壳,断其根蒂,岂不重于大产?但人轻忽者多。
治法宜补
形气,生新去瘀。若未足月,痛而欲产者,
补中汤安之;若产而血不止者,
人参黄汤止之;若
胎气
弱而小产者,
八珍汤固之。(
薛立斋)
堕胎与半产有别。如一、二、三、四月,胎未成形而下者,名曰堕胎;五、六、七、八月,胎已成形而
下者,名曰半产。总属妊妇气血弱,冲任虚,以致胎元不固。《千金》
保胎丸一方最
妙。
赵养葵以
六味地黄汤加
杜仲、
续断、
五味子、
阿胶,为
安胎之圣药,亦传心之秘典也。○堕胎血出过多者,
经脉损而冲任之
气虚不摄,是不足也,当大
补气血,以固其脱。堕胎血凝作痛者,
外邪乘而败浊之
血闭而不流,
是有余也,当导瘀消蓄,以温其经。不特堕胎为然,即产后见是证,亦宜以此法治之。(萧慎斋)
叶孕三月,兢兢自持,至期必动。医家非
凉血则固气,非升举则利气,
百药不效,其胎必堕,皆由易于受
而易于堕也。究堕之之故,果安在哉?盖胎系于脾,而根于肾。其屡孕者,
相火之有余也;屡堕者,相火之过
旺也;屡堕而不先不后者,
脾土主有信也。缪氏谓三月
阳明脉养胎,其人脾土素弱,而相火摇摇,风木侮之,
无故自落,岂寻常意见所能补救者耶?必也戒怒以舒肝,却虑以安脾,节欲以养肾,
然后用先君子
猪肚丸药,
清相火以实脾土,土旺则四脏之气皆旺,精自生而气自固,不必虑难安易落之胎矣。虽然,药宜早服于未孕之
先,莫迟服于已孕之后,所谓未雨绸缪,不治已病
治未病也。(《会心录》)
古人用
黄芩安胎,是因
子气过热,故用苦寒以安之。脾为一身之津梁,主
内外诸气,而
胎息运化之机全赖
脾土,故用
白术以助之。然惟形瘦
血热,营行过疾,
胎动不安者,乃为相宜。若形弱气衰,胎常下坠者,非人
参举之不安;形实气盛,胎常不运者,非香、砂耗之不安;
血虚火旺,腹常
急痛者,非归、芍养之不安;体肥
痰盛,
呕逆眩晕者,非苓、半豁之不安。凡此皆治
母气之偏胜也。若因
风寒所伤而胎不安者,则
香苏散、葱豉
汤,量所宜用;
伏邪时气,尤宜急下。凡此,俱安胎要诀。下药中独
芒硝不可犯。(张飞畴)
安胎、固胎、养胎,必当察其由来,分其胎之所损,在气在血,何者之虚?胎与母病,孰先孰后?方制君、
臣、佐、使,各适其宜。岂可
守一定之方,执而不通耶!(《
推求师意》)
脉候
寸口脉弦而大,弦则为减,大则为芤,减则为寒,芤则为虚;
虚寒相搏,此名曰革。妇人则半产漏下。(
张仲景)
附方
猪肚丸人参、
苦参、
丹参、
元参、
沙参、
扁豆、
石斛、
白芍、
芡实、莲肉、
山药、
茯苓、
甘草、
锅焦。
用雄
猪肚一具,洗净,将药装入,蒸熟捣烂,焙干为末,
蜜丸,每早滚汤下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