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火部] 灯火
油能去风
解毒。火能
通经。凡灯惟
胡麻油苏子油燃者。能
明目治病。其诸
鱼油。诸禽兽
油。诸菜子油。棉油。
桐油。
豆油。
石脑油诸灯。烟皆能损目。亦不治病。(濒湖)
主治
小儿惊风昏迷搐搦窜视诸病。凡诸惊仰向后者。灯火淬其
囟门。两眉际之上下。眼
翻不下者。亦淬其脐之上下。不省人事者。淬其手
足心。及心之上下。
手拳不开目往上者。
淬其
顶心。两
手心。
撮口出白沫者。淬其口上下及手足心。
头风胀痛。视头额
太阳络脉盛处。
以
灯心蘸
麻油点灯淬之良。
外痔肿痛者。亦淬之。小儿初生因
冒寒气欲绝者。勿断脐。急烘
絮包之。将
胎衣烘热。用灯炷于脐下往来燎之。暖气入腹内。气回自苏。又烧铜匙柄熨烙眼
弦内。去风退赤。甚妙。
搅肠痧痛。
阴阳腹痛。手足冷。但身上有红点。以
灯草蘸油点火。
淬于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