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杂门] 药蛊
药之
治病。不得已也。古人以不服药为
中医。厥有旨哉。尝闻古圣垂诲。靡不反复详慎。至
立方之下。每云中病即止。不必
尽剂。其郑重有如此者。近世丰裕之家。略有小病。即从事于医
药。
元气坚固者。无论治之中与否。但得开通
病气。
元神自复。若禀质素弱。及病后产后。亡
血脱泻之后。不能即愈。日以汤药为务。多致轻者重而重者剧。病气日
增。饮食日减。以致
寒热咳嗽。吐痰
吐血。诸证百出。而犹以为药力未逮。
邪热未除。日以清火
消痰为务。遂成药蛊之病矣。夫人之
胃气。全赖水谷滋养。胃气旺。则诸病不生。纵有
贼邪侵犯。
气复自已。原无急于调治也。尝见世人不得尽其
天年者。
大都皆医药之误耳。今既病之胃。转为
药力所侵。不至四
大分崩不已。末流之挽。虽日事参、苓、、术。如以漏器
承浆。漫无盈满之
期。况堪克任偏胜
性味乎。凡虚羸之疾。治之不能即应。当暂为休息。以俟胃气之复。不特药蛊
为然也。其药蛊之患有三。一者胃气为药所汨。饮食不为肌屑。而骨不支床。一者
药毒流于坎陷。
少火不能五内。而烦蒸髓极。一者脾伤不能收精。
脏气固结不舒而羸瘦腹大。虽有脾胃之分。所
重全在胃气。胃为
五脏之本也。此性膏粱豢养者有之。在藜藿劳之人。未之见也。其治药蛊之
病。当屏绝一切苦寒降泄。辛热升发。
气味浓烈之药。只宜小剂参、。甘
温养胃之品。庶为合
宜。如独参、保元之类。以图
阳生阴长之功。若
虚火僭逆。稍加
秋石以引参、之力入于阴分。
为止逆
下气之首药。无寒凉
伤胃。夺食作泻之虞。若晡热
自汗不止。
当归补血、六味
地黄。少少
与之。一为
血虚发热。一为
阴虚发热之专剂。勿以迂缓而忽诸。若贪功而妄行杂治。则与抱薪救
焚不殊也。况有
中气久为药惫。畏食
泄泻。或
下利脓血。无论寒热补泻。即独参、
理中。下咽必
增烦剧。即宜屏除药石。但与稀糜养其胃气。次以肴核助其
气血。
五谷为养。五肉为助。未尝不
为轩岐要旨也。当知乐蛊伤胃。则胃之畏药。所不待言。惟使谷神敷布。日渐向安。经云。
安谷
者昌。安谷者过期。未闻服药得以
长生也。操司命之权者。何不思之甚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