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辩太阳病脉证并治法上] 桂枝汤方
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
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枚擘)
上
五味。咀。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
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
令一时许。遍身微似
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漓。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瘥。停后服。不必
尽剂。若不汗
更服根据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
者。更作服。若汗不出者。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
五辛酒酪臭恶等物。(小促。言催促煮药之人也。宋
版作少从容。此系传写之误。)
成氏明理论云。经曰。桂枝本为
解肌。若其人脉浮紧。
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也云云。盖
桂枝汤本专主
太阳中风。
其于
腠理致密。营卫邪实。
津液禁固。
寒邪所胜者。则桂枝汤不能发散。必也
皮肤疏凑。又
自汗。
风邪干于
卫气者。乃
可投之也。仲景以解肌为轻。以
发汗为重。是以发汗吐下后。身疼不休者。津液内耗也。虽有
表邪而止。可解肌。故须
桂枝汤少和之也。桂味辛热。用之为君。桂犹圭也。宣导诸药。
为之先聘。是谓辛甘发散为阳之意。盖发散风邪。必以
辛为主。故桂枝所以为君也。芍药味苦酸微寒。甘草味甘平。用以为臣佐者。
内经所谓
风淫所胜。平以辛佐以苦。以甘
缓之。以酸收之。是以芍药为臣。而甘草为佐也。生姜味辛温。大枣味甘温。二物为使者。内经所谓风淫于内。以甘缓
之。以
辛散之。是用以为使也。姜枣之味辛甘。固能发散。而此又不特专于发散。以脾主为胃行其津液。姜枣之用。专
行脾之津液而和营卫者也。
麻黄汤不用姜枣者。谓专于发汗。则不待行化而津液得通矣。
琥按上成论如此明畅。则仲景立桂枝汤方。似乎一味不可。增损。宜乎后人用之。无不效矣。予每见今医执此方。
而准投于冬月
太阳病一二日有汗之
伤风。及服之。非徒无益。反有害者。何也。愚以
太阳伤风证。未必尽人皆真
正营弱
者。内台方议云。使其人禀质素壮。
气血有余。
壮热不止。脉却阳浮而
阴盛。其
外证仍自汗
恶风。本方中当用
赤芍药。
以泻营中之邪实也。世传仲景桂枝汤方内用
白芍药者。乃补营兼实卫之剂。在病患必体虚不任
风寒。其脉浮缓微弱。其
热翕翕然不甚。其汗时出。无有止时。方可竟投桂枝。否则风邪始盛于表。而用白芍药之酸以收之。大枣
炙甘草之甘温
以补之。吾恐虽有桂枝之辛热。生姜之辛温。其风寒之邪。何能尽由此二味而发散邪。当日仲景设立此方。必为
正气虚
而表邪微者用耳。今之治
伤寒者。必欲祖而行之。其误多矣。
琥又按
中风发热。甚至鼻鸣
干呕者。此
邪热也。邪热之气。不能杀谷。言不能胜
谷气也。仲景于桂枝汤方后云。服
已。须臾。热稀粥一升余。必其人外虽病
头项强痛。发热自汗恶风寒。内则饮食如故。胸膈未尝
痞满。故令其热稀
粥。且禁其勿食肉面等物也。予每见今人
病风寒。必先挟食者多。故非惟不敢热稀粥。并不敢投桂枝汤。恐炙甘草大
枣之甘温。反作胀满故也。后学如读书不明理。见证审脉不亲切。执一桂枝汤方。以治
太阳中风证。差错不少。慎之慎
之。琥又按仲景于桂枝汤方下云。温覆令微汗若一服汗出。不必尽剂。若不汗。更作服。又不汗。服至汗出。则此是发
汗药也。成氏明理论又
引经云。桂枝本为解肌。若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又似止汗之药。何也。愚谓太阳
伤风。乃
表虚为风寒所袭。其自汗必有时而出。有时又止。出不能透。所以发热不休。仲景用桂枝汤者。以辛甘发散肌
表之风邪。使邪去则表密而汗自止。热自休。乃发中有止之义。
太阳病
头痛发热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此言太阳病同是头痛发热。只要认其证。必汗出恶风。乃为中风。方可
投桂枝汤也。)
太阳病
项背强KTKT反汗出恶风者。
桂枝加葛根汤主之。(
KT音殊。KTKT者。鸟飞羽短伸颈之貌。太阳
病项背
强矣。复KTKT然颈不得舒。颈之经属
阳明。项背与颈KTKT然其状当
无汗矣。今反汗出恶风。仲景法。太阳
病汗出恶风者。桂枝汤主之。今因其KTKT然。故加
葛根于桂枝汤中。以兼祛阳明经之风也。成氏不解此义。而云
药味与桂枝汤同。且疑其有
麻黄。为误甚矣。愚按此条。当是太阳
阳明中风证。上桂枝句云云。当作桂枝汤加葛根主之。
其义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