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阴阳脏腑总论] 经解
《
灵枢·
本输篇》云∶
肺合大肠,
大肠者,传道之府;
心合小肠,
小肠者,受盛之府;
肝合胆,胆者,
中精之府;
脾合胃,胃者,
五谷之府;
肾合膀胱,
膀胱者,
津液之府也。
少阳属肾,肾上连肺,故将两脏。三
焦者,
中渎之府也,
水道出焉,属膀胱,是孤之府也。是
六腑之所与合者。
此明
脏腑相合而为
表里,互相输化之道也。
脏腑各有
功能所主,前篇《灵兰秘典》、《
六节藏象》等论,
已详明矣,惟此言少阳属肾者,指
生阳之气根于肾也。盖肾为坎象三,
二阴藏
一阳于中,故
阳气根于肾,出
肝胆而行
三焦,故
肝脏称少阳,胆与
三焦经称少阳,以其从脏出经,阳气初生,故名少也。气根于肾,而
肾脉
上
肺系舌本,故云将两脏,谓少阳一气将肺肾两脏,如将之领兵也。三焦为
决渎之官,而出水道,水由膀胱而
泄,故云属膀胱,是三焦一腑,止膀胱为其下属,而无脏相合,故曰是孤之腑也。以其包罗
五脏五腑之外,
经脉不通于脏,是故六腑之所与合者,如此也。旧注解少阳即是三焦者,非也。夫肝、胆、三焦皆称少阳,乃
独指三焦,岂理也哉?况三焦经脉称少阳者,与
手厥阴为表里,无涉于肾,其言属肾,又作何解?其
非更可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