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热病] 未发先现色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
心热病者,颜先赤;
脾热病者,鼻先赤;
肺热病者,右颊先赤;
肾热病者,颐先
赤。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
治未病。
此又总明
伏邪未发,必然先现外象也。左颊、颜、鼻、右颊、颐,是肝、心、脾、肺、
肾脏之气应于面之
部位也。有诸内者形诸外,病虽未发而色先现,可见邪本伏于血气之中,因其未动,随
气血流行而不之觉,其
将发也,必随
五脏生气而动,故先现色于面。
良工望而知之,乘其始动,即刺而泄之,则邪势
自杀,而病必轻
矣。用药之法,可以类推,是为治未病也。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诸当汗者,至其
所胜日,汗大出也。治诸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
衣之,居此寒处,身寒而止也。
此总
结上文以明
治法也。从部所起者,如肝热病左颊先赤之
类,至期而已者,即是肝得
甲乙,为其所胜日,汗大出而愈也。以其久伏之邪,热从内发,故治之必先饮寒水,
从里逐热;
然后刺之,从外而泄;再衣以寒,居寒处,使身
寒热除,方可止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