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热病] 六经证
伤寒一日,
巨阳受之,故头
项痛,
腰脊强;二日,
阳明受之,
阳明主肉,其脉挟鼻络于目,故
身热目疼而
鼻干,
不得卧也;三日,
少阳受之,少阳主胆,其脉循胁络于耳,故
胸胁痛而
耳聋。
三阳经络皆受病,而未入
于脏者,故可汗而已。四日,
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
腹满而
嗌干;五日,
少阴受之,
少阴脉
贯肾络于肺,系
舌本,故口燥
舌干而渴;六日,
厥阴受之,厥阴脉循
阴器而络于肝,故
烦满而
囊缩。
三阴三
阳、
五脏六腑皆受病,营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其不
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
头痛少愈;八日,
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
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
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
少阴病
衰,渴止不满,舌干已而嚏∶十二日,
厥阴病衰,
囊纵,
少腹微下,
大气皆去,病日已矣。帝曰∶治之奈
何?
岐伯曰∶治之各通其
脏脉,病日衰已。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此明
表邪自浅入深之次序也。盖人身
阳气,卫外而为固者,
卫气昼行于阳,夜行于阴,行于阴则表
阳虚,
邪得乘虚而内侵。卫气一
日出入一次,故邪一日内侵一经,而
六经是浅深之
层次,故至第六日,深入第六层厥
阴之经也。
太阳为第一层,其
经脉自足行腰背上头,故头项痛,腰脊强,余皆观其病状,知其邪在何
经。若六经腑脏皆受邪,营卫闭塞不行,五脏之气不通,则死,故死皆以六七日间,此言其邪重者也。若非阴
阳两感之邪,但由
阳经递传
阴经,而未
伤脏腑,则七日
元气来复,而邪亦逐日渐衰,故至十二日后,病可愈也。
若治之,必疏其经络,以通达
脏气之脉,则邪可衰去。如未满三日,邪在阳经,可发表而汗之;已满三日,邪
之阴经,当从阴分泄之。泄之者,或腑气不通,则通其腑,而阴经之邪,可随之而泄矣。盖阴经在里,不能
发汗也。《
灵枢·
邪客病形篇》曰∶邪中阴经而入脏,脏气实,邪不能客,则还之于腑。可知邪由阴经而归胃
腑者,其脏气必实。如仲景所论少阴证用
承气汤者是也。其脏气虚者,邪由阴经入脏,必死矣。若由阳经而入
腑者,亦为
实证也。然经文止明其常理如此,而邪之
传变无定,固不可拘执日数而治。所以仲景着论,要必先
辨脉证,知其邪在何经何腑,或虚或实,随宜施治,立法最为精详,是故学人首当究心,奉为圭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