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上 四诊合参总论] 经解
《
灵枢·
五色篇》帝曰∶庭者,
首面也;
阙上者,
咽喉也;
阙中者,肺也;
下极者,心也;直下者,肝也;
肝左者,胆也,下者,脾也;
方上者,胃也;中央者,
大肠也;挟大肠者,肾也;当肾者,脐也;
面王以上者,
小肠也;面王以下者,
膀胱子处也;颧者,肩也;颧后者,臂也;臂下者,手也;目内上者,膺乳也;挟绳
而上者,背也;循
牙车以下者,股也;中央者,膝也;膝以下者,胫也;当胫以下者,足也;
巨分者,股里也;
巨屈者,
膝膑也。此
五脏六腑肢节之部也,各有部分。有部分,用阴和阳,用阳和阴,当明部分,万举万当,
能别左右,是谓大道。男女异位,故曰
阴阳。
此明
脏腑肢节之气,应于首面之部位,以别其阴阳而和之。男左女右、男阳
女阴之位各异,如下文所辨。
其为病不同也,须察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