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素节注类编》
书名:灵素节注类编朝代:作者:时间:

[卷六 诸疟证] 论治法

    帝曰∶经言有余者泻之,不足者补之。今热为有余,寒为不足。夫疟者之寒,汤火不能温也,及其热, 冰水不能寒也,此皆有余不足之类。当此之时,良工不能止,必须其自衰,乃刺之,其故何也?岐伯曰∶经言 无刺之热,无刺浑浑之脉无刺漉漉之汗,故为其病逆,未可治也。夫疟之始发也,阳气并于阴,当是之 时,阳虚阴盛,外无气,故先寒也;阴气逆极,则复出之阳,阳与阴并复于外,则阴虚而阳实,故先热而 渴。夫疟气者,并于阳则阳胜,并于阴则阴胜,阴胜则寒阳胜则热。疟者,风寒之气不常也,病极则复。 至病之发也,如火之热,如风雨之不可当也。故经曰方其盛时必毁,因其衰也,事必大昌,此之谓也。夫疟之 未发也,阴未并阳,阳未并阴,因而调之,真气得安,邪气乃止,故工不能治其已发,为其气逆也。 古经言有余泻之,不足补之,以调其平,为一定之法也。若疟之大寒大热,亦有余不足之类,而良工不能 即用补泻之法以治之。必须其气自衰,乃刺之者,盖经亦有言∶无刺之热、浑浑之脉、漉漉之汗。、 浑浑、漉漉者,邪正相争,阴阳相并,气血腾沸,无论不可刺,药亦不可服,服之遏其势,或致元气闷绝而死 者有之,此不可不知也。故疟病者,阴阳之气相角相并,互相胜负,阳并于阴,则阴胜而寒,阴并于阳,则阳 胜而热。当其发也,如火性风雨之急骤不可当,故经言方其盛时而治之,必毁其元气,因其病气衰而调之,事 必大昌。调之得时,真气安而邪气乃止,故良工不能治其已发之时,为其气逆不可犯也。 帝曰∶攻之奈何?早晏何如?岐伯曰∶疟之且发也,阴阳之且移也,必从四末始也。阳已伤,阴从之, 故先其时坚束其处,令邪气不得入,阴气不得出,审候见之,在孙络盛坚而血者,皆取之,此真往而未得并者也。 当其发时不可治,则治之必有其时矣。盖疟邪混于血气之中,随经络流行,以致营卫阴阳不和,邪与卫气 相遇,则邪正互争而病发。夫十二经阴阳之气流行,交接四肢之末,其邪将发,必使阴阳移易而扰乱,故疟 发时,从四末阴阳交接之处起,而指尖先冷。阳气既伤,阴必从之而伤,故当先其发时,邪气未动,坚束四末 指尖,使阴阳气不移易,而邪气止于一处,不得出入阴阳以扰血气。然后审其孙络之脉盛而且坚,有血色现者, 邪气之所在也,用针取之以去邪,则真气往归本位,而未得与邪相并,则病不发也。 帝曰∶疟不发,其应何如?岐伯曰∶疟气者,必更盛更虚,当气之所在也,病在阳,则热而脉躁;在阴, 则寒而脉静。极则阴阳俱衰,卫气相离,故病乃休;卫气集,则复病也。 人身阴阳二气,本来交通而和平,疟邪居之,使有偏亢,邪在阳,则阳盛阴衰,则热而脉躁;邪在阴, 则阴盛阳衰,则寒而脉静。邪气出入阴阳,使阴阳互争互并,扰乱之极,则邪正之气俱衰,卫气与邪相离, 其病乃休;卫气集,则病复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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