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帝曰∶
邪气反胜,治之奈何?
岐伯曰∶风司于地,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苦甘,以辛平之;热司于
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之∶湿司
于地,热反胜之,治以苦冷,佐以咸甘,以苦平之;火司于地,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苦辛,以咸平
之;燥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为利;寒司于地,热反胜之,治以咸寒,佐
以甘辛,以苦平之。
胜者,如
金胜木、水胜火之类。风为木气,清为
金气,热为
火气,寒为
水气,故风司于地,清反胜之,热
司于地,寒反胜之,余皆相同。此言
在泉之气相胜之
治法也。
帝曰∶其
司天邪胜何如?岐伯曰∶
风化于天,清反胜之,治以酸温,佐以甘苦;
热化于天,寒反胜之,治
以甘温,佐以苦酸辛;
湿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火化于天,寒反胜之,治以甘热,佐以
苦辛;燥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寒化于天,热反胜之,治以咸冷,佐以苦辛。
此言司天之气相胜之治法也。
帝曰∶
六气相胜,治之奈何?岐伯曰∶
厥阴之胜,治以甘清,佐以苦辛,以酸泻之;
少阴之胜,治以辛
寒,佐以苦咸,以甘泻之;
太阴之胜,治以咸热,佐以辛甘,以苦泻之;
少阳之胜,治以辛寒,佐以甘咸,以
甘泻之;
阳明之胜,治以酸温,佐以辛甘,以苦泄之;
太阳之胜,治以甘热,佐以
辛酸,以咸泻之。
此言六气相胜不论
主客,以其气之太过为病之治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