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素节注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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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 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素问·脏气法时论》岐伯曰∶肝主春,足厥阴少阳主治,其日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心 主夏,手少阴太阳主治,其日丙丁,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脾主长夏足太阴阳明主治,其日戊己,脾 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肺主秋,手太阴、阳明主治,其日庚辛,肺苦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肾主冬,足少 阴、太阳主治,其日壬癸,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腠理,致津液通气也。 脏腑合为表里者,以其经络相通也,故阴经阳经,协议主治也。五脏五行之性,其气太过不及,则皆为 病,而主治各有所宜之药。药之功能气味,而用法变化之妙,殆难言尽,要必悟其至理,方能随宜而施也。 即如脾苦湿,以苦燥之,肺苦气上逆,亦以苦泄之,是一味而治两脏两病也。辛味本疏散,而非润燥之药,故 下文云∶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而此言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者,盖以疏散而开腠理,以通气致津液也。 津液随气流通,而归藏于肾,则肾不燥矣。良以肾摄一身之津液而藏之,以化精者也,津液不流通,故肾燥。 此用药之妙理,岂庸浅所能识。即此数端观之,余可类推矣。 病在肝,愈于夏,夏不愈,甚于秋,秋不死,持于 冬,起于春,禁当风;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庚辛不死,持于壬癸,起于甲乙;肝病者, 平旦慧,下晡甚,夜半静,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 肝病主春,厥阴、少阳,甲乙木也。夏与丙丁,火也,火为木子,子能令母实,故愈于夏与丙丁也;秋与 庚辛,金也,金克木,故加甚于秋与庚辛也;冬与壬癸,水也,水来生木,故持于冬与壬癸也;起于春与甲乙 者,本气旺而病愈也。肝为风木,故病当禁风也。平旦,一日之春也,故慧;下晡,一日之秋也,故甚;夜半, 一日之冬也,故静。以辛散为补,酸收为泻也。以下四脏皆同。 病在心,愈在长夏,长夏不愈,甚于冬,冬不死,持于春,起于夏,禁温食热衣;心病者,愈在戊己,戊 己不愈,加于壬癸,壬癸不死,持于甲乙,起于丙丁;心病者,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静;心欲软,急食咸以 软之,用咸补之,甘泻之。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于春,春不死,持于夏,起于长夏,禁温食饱食,湿 地濡衣;脾病者,愈在庚辛,庚辛不愈,加于甲乙,甲乙不死,持于丙丁,起于戊己;脾病者,日慧,日出 甚,下晡静;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苦泻之,甘补之。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于夏,夏不死,持于 长夏,起于秋,禁寒饮寒衣;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于丙丁,丙丁不死,持于戊己,起于庚辛;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静;肺欲收,急 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病在肾,愈在春,春不愈,甚于长夏,长夏不死,持于秋,起于冬,禁犯淬 HT热食,温炙衣;肾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甚于戊己,戊己不死,持于庚辛,起于壬癸;肾病者,夜 半慧,四季甚,下晡静;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夫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至其 所生而愈,至其所不胜而甚,至于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脏之脉,乃可言间甚之时、死生之期也。 以胜相加至自得其位而起者,皆申明上文之理也,故必先明此理,见其病而审定五脏之脉,方知其相生 为间,相克为甚,而死生之期,可分别也。 肝色青,宜食甘,粳米牛肉、枣、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 苦,麦、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黄,宜食咸,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肾色黑,宜食辛,黄黍、鸡肉、桃、 葱皆辛。辛散,酸收,甘缓,苦坚,咸软。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 服之,以补精益气。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坚或软,四时五 藏,病随五味所宜也。 天食人以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故以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而药则辛、酸、甘、苦、 咸、淡六味,性各有偏。其峻毒者,可用攻邪,纯良者,可调气血。以之补偏救弊,中病即止,过则反伤。 盖其收散缓急,坚软燥湿寒热温凉,浮沉升降,各有所宜所忌,必合四时气化五脏病证,随其 所宜而取用也。所忌者必当禁之,如下文所云。 《素问·宣明五气论》曰∶辛走气,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苦走骨,骨病无多食苦; 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五禁,无令多食。 本经云∶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是气味本以养人而治病,若多食则助气令偏,偏则 为害,何况已病,故禁多食也。本经言∶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又云∶味过于酸, 肝气以津,脾气乃绝之类,皆伤于多食也。 《灵枢·五味论》帝曰∶五味入于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 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余知 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闻其故。 癃者,小便闭也;洞心者,中气耗散,心中空洞无主也;心者,心内满闷也。 少俞曰∶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则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膀胱, 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则缩绻,约而不通,水道不行,故癃。阴者,积筋之所终也,故酸入而走筋矣。 此言酸收之味,不能外引而下走膀胱,膀胱胞薄,得酸收而缩绻,故不能承三焦气化而泄水,遂小便不通 以成癃也。膀胱在前阴,前阴为宗筋所聚,故为积筋所终之地,此酸味所以走于筋也;又如筋者,肝所主,酸 先入肝,故走于筋矣。 咸入于胃,其气上走中焦,注于脉,则血气走之, 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竭则咽路焦,故舌本干而善渴。血脉者,中焦之道也,故 咸入而走血矣。 中焦受气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随气入营,而充于经脉者也。故咸味入中焦而使血凝,凝则阳气窒塞, 津液不能输布,而胃中水汁注之,因而致渴。由于咸味凝血使然,故知咸走血也。 辛入于胃,其气走于上焦,上焦者,受气以营诸阳者也,姜韭之气熏之,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心下, 故洞心。辛与气俱行,故辛入而与汗俱出。 阳经之气与卫阳之气,皆由上焦出行于表者。辛味升浮,故随阳气走表,其性疏泄,故与汗俱出,汗者, 心之液也。辛味久留心下而液伤气耗,则心中如空洞无主也。 苦入于胃、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苦入下脘,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呕。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 入而走骨,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也。 三焦之道闭,则气不能输布而壅塞,脘中气不输,则津液不化。故《素问》云∶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 气乃浓。津液不化,故脾不濡润,气壅脘中,故胃气浓,谓浓浊之气不下行,故变呕也。骨者,躯体至深之处, 因苦味闭气,不能外走,而深入于骨,既到深处,无可复走,则反走于胃,而复呕出也。 甘入于胃,其气弱小,不能上至于上焦,而与谷留于胃中者,令人柔润者也,胃柔则缓,缓则虫动,虫动 则令人心。其气外通于肉,故甘走肉。 经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者,是随金、木、 水、火、土之性, 而先入以助之也。此言走者,是入后而走之地。其先合五行之性而入,其后随身中气化而走,则五走有不同, 如肝主筋而酸走筋,肺主气而辛走气,脾主肉而甘走肉,是随先入之脏气而走也。血脉心所主,咸先入肾而走 血,骨者肾所主,苦先入心而反走骨,是皆随身中气化而走也。明乎此,则其补泻宜忌之道,可不失矣。 《素问·五脏生成论》曰∶心欲苦,肺欲辛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也。 此味与脏合五行之性,故其所欲也。上言酸先入肝等者,以其所欲,故先入也。 是故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多食辛,则筋急爪枯;多食酸,则肉胝KT而唇 揭;多食甘,则骨痛发落,此五味之所伤也。 咸入胃,助水克火,脉为心之合,色为心之荣,故多食咸,则脉凝涩而变色也;苦入心,助火克金,皮为 肺之合,毛为肺之荣,故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也;辛入肺,助金克木,筋为肝之合,爪为肝之荣,故多食辛, 则筋急而爪枯也;酸入肝,助木克土,肉为脾之合,唇为脾之荣,故多食酸,则肉胝KT而唇揭也;甘入脾,助土 克水,骨为肾之合,发为肾之荣,故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也。此以味助脏气偏胜,而致五行相克为病者,与 上《灵枢》所云∶多食酸,令人癃;多食辛,令人洞心等,各有义理不同。究之总不外阴阳气化、五行生克之 理,能明其理,自能知常通变,头头是道,而无拘执舛错之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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