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治法准则总论] 经解
《
素问·
脏气法时论》
岐伯曰∶肝主春,
足厥阴、
少阳主治,其日
甲乙,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心
主夏,
手少阴、
太阳主治,其日
丙丁,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脾主
长夏,
足太阴、
阳明主治,其日
戊己,脾
苦湿,急食苦以燥之;肺主秋,
手太阴、阳明主治,其日
庚辛,肺苦
气上逆,急食苦以泄之;肾主冬,足少
阴、太阳主治,其日
壬癸,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开
腠理,致
津液,
通气也。
脏腑合为
表里者,以其
经络相通也,故
阴经阳经,协议主治也。
五脏具
五行之性,其气太过不及,则皆为
病,而主治各有所宜之药。药之
功能在
气味,而用法变化之妙,殆难言尽,要必悟其至理,方能随宜而施也。
即如脾苦湿,以苦燥之,肺苦气上逆,亦以苦泄之,是一味而治两脏两病也。辛味本疏散,而非
润燥之药,故
下文云∶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而此言肾苦燥,急食辛以润之者,盖以疏散而开腠理,以通气致津液也。
津液随气流通,而归藏于肾,则肾不燥矣。良以肾摄一身之津液而藏之,以化精者也,津液不流通,故肾燥。
此用药之妙理,岂庸浅所能识。即此数端观之,余可类推矣。
病在肝,愈于夏,夏不愈,甚于秋,秋不死,持于
冬,起于春,禁当风;
肝病者,愈在丙丁,丙丁不愈,加于庚辛,庚辛不死,持于壬癸,起于甲乙;肝病者,
平旦慧,
下晡甚,
夜半静,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用辛补之,酸泻之。
肝病主春,
厥阴、少阳,甲乙木也。夏与丙丁,火也,火为木子,子能令母实,故愈于夏与丙丁也;秋与
庚辛,金也,
金克木,故加甚于秋与庚辛也;冬与壬癸,水也,水来生木,故持于冬与壬癸也;起于春与甲乙
者,本气旺而病愈也。肝为风木,故病当禁风也。平旦,一日之春也,故慧;下晡,一日之秋也,故甚;夜半,
一日之冬也,故静。以
辛散为补,酸收为泻也。以下四脏皆同。
病在心,愈在长夏,长夏不愈,甚于冬,冬不死,持于春,起于夏,禁温食热衣;
心病者,愈在戊己,戊
己不愈,加于壬癸,壬癸不死,持于甲乙,起于丙丁;心病者,
日中慧,夜半甚,平旦静;心欲软,急食咸以
软之,用咸补之,甘泻之。病在脾,愈在秋,秋不愈,甚于春,春不死,持于夏,起于长夏,禁温食饱食,湿
地濡衣;
脾病者,愈在庚辛,庚辛不愈,加于甲乙,甲乙不死,持于丙丁,起于戊己;脾病者,日慧,
日出
甚,下晡静;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用苦泻之,甘补之。病在肺,愈在冬,冬不愈,甚于夏,夏不死,持于
长夏,起于秋,禁
寒饮寒衣;
肺病者,愈在壬癸,壬癸不愈,加于丙丁,丙丁不死,持于戊己,起于庚辛;
肺病者,下晡慧,日中甚,夜半静;肺欲收,急
食酸以收之,用酸补之,辛泻之。病在肾,愈在春,春不愈,甚于长夏,长夏不死,持于秋,起于冬,禁犯淬
HT热食,温炙衣;
肾病者,愈在甲乙,甲乙不愈,甚于戊己,戊己不死,持于庚辛,起于壬癸;肾病者,夜
半慧,四季甚,下晡静;肾欲坚,急食苦以坚之,用苦补之,咸泻之。夫
邪气之客于身也,以胜相加,至其
所生而愈,至其
所不胜而甚,至于所生而持,自得其位而起。必先定五脏之脉,乃可言间甚之时、死生之期也。
以胜相加至自得其位而起者,皆申明上文之理也,故必先明此理,见其病而审定五脏之脉,方知其
相生
为间,
相克为甚,而死生之期,可分别也。
肝色青,宜食甘,
粳米、
牛肉、枣、葵皆甘;心色赤,宜食酸,小豆、
犬肉、李、韭皆酸;肺色白,宜食
苦,麦、
羊肉、杏、薤皆苦;脾色黄,宜食咸,
大豆、豕肉、栗、藿皆咸;肾色黑,宜食辛,黄黍、
鸡肉、桃、
葱皆辛。辛散,酸收,甘缓,
苦坚,咸软。
毒药攻邪,
五谷为养,
五果为助,
五畜为益,
五菜为充,气味合而
服之,以补精
益气。此五者,有辛、酸,甘、苦、咸,各有所利,或散或收,或缓或急,或坚或软,
四时五
藏,病随
五味所宜也。
天食人以
五气,地食人以五味,故以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而药则辛、酸、甘、苦、
咸、淡六味,性各有偏。其峻毒者,可用攻邪,纯良者,可
调气血。以之补偏救弊,中病即止,过则反伤。
盖其收散缓急,坚软
燥湿,
寒热温凉,
浮沉升降,各有所宜所忌,必合四时
气化、
五脏病证,随其
所宜而取用也。所忌者必当禁之,如下文所云。
《素问·宣明五气论》曰∶辛走气,
气病无多食辛;咸走血,血病无多食咸;苦走骨,
骨病无多食苦;
甘走肉,肉病无多食甘;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是谓
五禁,无令多食。
本经云∶形不足者,温之以气;精不足者,补之以味。是气味本以养人而
治病,若多食则助气令偏,偏则
为害,何况已病,故禁多食也。本经言∶久而增气,物化之常也;气增而久,夭之由也。又云∶味过于酸,
肝气以津,
脾气乃绝之类,皆伤于多食也。
《
灵枢·
五味论》帝曰∶五味入于口也,各有所走,各有所病。酸走筋,多食之,令人癃;咸走血,多
食之,令人渴;辛走气,多食之,令人
洞心;苦走骨,多食之,令人变呕;甘走肉,多食之,令人心。余知
其然也,不知其何由,愿闻其故。
癃者,
小便闭也;洞心者,
中气耗散,心
中空洞无主也;心者,心内满闷也。
少俞曰∶酸入于胃,其气涩以收,上之两焦,弗能出入也,不出则留于胃中,胃中和温,则下注
膀胱,
膀胱之胞薄以懦,得酸则缩绻,约而不通,
水道不行,故癃。阴者,
积筋之所终也,故酸入而走筋矣。
此言酸收之味,不能外引而下走膀胱,膀胱胞薄,得酸收而缩绻,故不能承
三焦气化而泄水,遂
小便不通
以成癃也。膀胱在
前阴,前阴为
宗筋所聚,故为积筋所终之地,此酸味所以走于筋也;又如筋者,肝所主,酸
先入肝,故走于筋矣。
咸入于胃,其气上走
中焦,注于脉,则血气走之,
血与咸相得则凝,凝则胃中汁注之,注之则胃中竭,竭则
咽路焦,故
舌本干而善渴。
血脉者,中焦之道也,故
咸入而走血矣。
中焦
受气,
取汁变化而赤,是谓血,随气入营,而充于
经脉者也。故咸味入中焦而使血凝,凝则
阳气窒塞,
津液不能输布,而胃
中水汁注之,因而致渴。由于咸味
凝血使然,故知咸走血也。
辛入于胃,其气走于
上焦,上焦者,受气以营诸阳者也,姜韭之气熏之,营卫之气不时受之,久留
心下,
故洞心。辛与气俱行,故辛入而与汗俱出。
阳经之气与
卫阳之气,皆由上焦出行于表者。辛味升浮,故随阳气走表,其性疏泄,故与汗俱出,汗者,
心之液也。辛味久留心下而液
伤气耗,则心中如空洞无主也。
苦入于胃、五谷之气,皆不能胜苦,苦入
下脘,三焦之道皆闭而不通,故变呕。齿者,骨之所终也,故苦
入而走骨,故入而复出,知其走骨也。
三焦之道闭,则气不能输布而壅塞,脘中气不输,则津液不化。故《素问》云∶味过于苦,脾气不濡,胃
气乃浓。津液不化,故脾不濡润,气壅脘中,故
胃气浓,谓浓浊之气不下行,故变呕也。骨者,躯体至深之处,
因苦味
闭气,不能外走,而深入于骨,既到深处,无可复走,则反走于胃,而复呕出也。
甘入于胃,其气弱小,不能上至于上焦,而与谷留于胃中者,令人柔润者也,胃柔则缓,缓则虫动,虫动
则令人心。其气外通于肉,故甘走肉。
经曰∶五味入胃,各归所喜攻,酸先入肝,苦先入心,甘先入脾,辛先入肺,咸先入肾者,是随金、木、
水、火、土之性,
而先入以助之也。此言走者,是入后而走之地。其先合五行之性而入,其后随身中气化而走,则
五走有不同,
如
肝主筋而酸走筋,
肺主气而辛走气,脾主肉而甘走肉,是随先入之脏气而走也。血脉心所主,咸先入肾而走
血,骨者肾所主,苦先入心而反走骨,是皆随身中气化而走也。明乎此,则其补泻宜忌之道,可不失矣。
《素问·五脏生成论》曰∶心欲苦,
肺欲辛,
肝欲酸,脾欲甘,肾欲咸,此五味之所合也,五脏之气也。
此味与脏合五行之性,故其所欲也。上言酸先入肝等者,以其所欲,故先入也。
是故多食咸,则脉凝泣而变色;多食苦,则皮槁而
毛拔;多食辛,则
筋急而
爪枯;多食酸,则肉胝
KT而唇
揭;多食甘,则
骨痛而
发落,此五味之所伤也。
咸入胃,助
水克火,脉为心之合,色为心之荣,故多食咸,则脉凝涩而变色也;苦入心,助
火克金,皮为
肺之合,毛为肺之荣,故多食苦,则皮槁而毛拔也;辛入肺,助金克木,筋为肝之合,爪为肝之荣,故多食辛,
则筋急而爪枯也;酸入肝,助
木克土,肉为脾之合,唇为脾之荣,故多食酸,则肉胝KT而唇揭也;甘入脾,助土
克水,骨为肾之合,发为肾之荣,故多食甘,则骨痛而发落也。此以味助脏气偏胜,而致
五行相克为病者,与
上《灵枢》所云∶多食酸,令人癃;多食辛,令人洞心等,各有义理不同。究之总不外
阴阳气化、五行生克之
理,能明其理,自能知常通变,头头是道,而无拘执舛错之弊也。